“普裡希别耶夫中士!你被指控于今年九月三日出言冒犯并動手毆打了本縣警察日金、村長阿利亞波夫、鄉村警察葉菲莫夫,見證人伊凡諾夫和加夫裡洛夫,以及另外六個農民,并且前三人是在執行公務時受到侮辱的。
你承認自己有罪嗎?”
普裡希别耶夫,一個滿臉皺紋和肉刺的退伍中士,手貼褲縫立正,操起沙啞而低沉的嗓子,回答時咬清每一個字,像發布命令似的:“長官,調解法官先生!當然,根據法律條款,法院有理由要求雙方陳述當時的各種情況。
有罪的不是我,而是另外那些人。
整個事件是由一具死屍引起的——願他的靈魂升天!三号那一天,我同老婆安菲莎安安靜靜、規規矩矩地走着,一看——河岸上聚了一大堆各式各樣的人。
我請問:老百姓有什麼權利在這地方集會?什麼目的?難道律書上寫着,老百姓可以成群結夥走動的?我喊了一聲:散開!開始推開衆人,要他們回家去,還下令鄉村警察揪住他們的脖領,把他們轟走……”
“對不起,要知道你既不是本縣警察,也不是村長,難道你管得着趕散人群這種事嗎?”
“他管不着,管不着!”審訊室裡各個角落裡的人齊聲喊道,“他攪得人不得安生,大人!我們忍了他十五年了!自從他退伍回鄉,從那時起,弄得人簡直想從村裡逃走。
他把大家害苦了!”
“正是這樣,大人!”村長作證說,“全村人都在抱怨。
真沒法跟他在一起生活!捧着聖像去教堂啦,舉行婚禮啦,要不,比如說吧,出了什麼事故啦,處處都有他,還大喊大叫,吵吵鬧鬧,總得由他來維持秩序。
他揪小夥子的耳朵,跟蹤監視婆娘們,生怕她們出事,倒像是她們的老公公……前幾天,他挨家挨戶下令不許唱歌,不許點燈。
他說,沒見法律規定可以唱歌的。
”
“請等一下,待會兒您再提供證詞,”調解法官打斷他的活,“現在,讓普裡希别耶夫繼續陳述。
說吧,普裡希别耶夫!”
“遵命,先生。
”中士操着啞嗓子說,“您,長官,剛才說到,趕散人群不關我的事……好,先生……可要是民衆鬧事呢?難道能允許鄉民胡作非為嗎?哪一部法典裡寫着,可以放縱百姓,聽其胡來的?我絕不許可,先生。
要不是我趕散人群,給他們點厲害瞧瞧,誰又能挺身站出來?誰也不懂現行的規章秩序,可以這麼說,長官,全村隻有我一人知道,怎樣對付普通老百姓,而且,長官,我什麼都能弄懂。
我不是莊稼漢,我是中士軍官,退役的軍輸給養員,在華沙當過差,還在司令部呢,先生。
以後呢,請注意,我堂堂正正退了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