湊巧的是,當時正好有這樣一條狗。
他認識的一個農民正想要出售一條德國牧羊犬。
“它是一窩裡最棒的,這就是為什麼我這幾個月來一直留在身邊的緣故,而且給它喂得好好的,真是個會吃的種。
你能加班加點地忙活嗎?它老在那裡吃個不停。
這就是為什麼我願意賤賣給你的道理。
我被它吃窮了,也許跟我一樣,你也會被它吃窮的。
那樣一來我就可以笑,你倒要哭了。
”
邊喝啤酒邊聊天,還真聊出味兒來了。
阿洛伊斯決定買下這隻牧羊犬。
這是一條好狗,阿洛伊斯看得出來。
要是說到狗,他總是很能領會。
他會緊盯着一條兇狠的雜種狗的雙眼看,但是因為他對那可憐醜陋的老雜種有瞬間的愛,所以狗通常反應也很好。
阿洛伊斯還會跟狗說話。
假如狗朝他狂叫幾聲,阿洛伊斯就會說,“啊,夥計,你怎麼能這樣跟我說話呢?我喜歡你,我像朋友一樣對你。
”他甚至懂得用手去摸摸狗的嘴巴以表示友好。
他從來沒有出過錯。
假如有百分之一的機會一條狗真的兇到要咬人,這個時候阿洛伊斯也能感覺得出來,然後他就伸出一隻手的食指和小指,這兩個分開的手指頭就像兩個尖角一樣對着狗,于是狗會繼續嚎叫,卻不會來咬他。
所以,阿洛伊斯見了這條超大的六個月的德國牧羊犬非常高興,它的大名就叫弗裡德裡希。
它會非常兇狠的。
最好還是讓它成為隻聽一個人的話的狗。
要叫孩子們即刻明白這一點。
就讓克拉拉去不滿吧。
就讓小阿洛伊斯去管好自己的事吧。
他要自己一個人來給它喂食。
他要給它換一個名字。
就他所知,普魯士國王弗裡德裡希大帝有一個男朋友,倒沒有一個情婦。
所以也許他不很偉大。
而且,他是一個德國人,為什麼要在他臉上貼金。
他要給這條狗起名斯巴達。
一名勇士。
任何一名前走私犯妄想在深夜潛入他的農場,也不敢,現在不敢,有兩條狗把守着就不敢。
你可以用一塊肉和一塊浸過氯仿的布對付路德,但是斯巴達就會來咬你。
阿洛伊斯翻過山回家,心裡得意揚揚。
他早早地就解了拴狗的皮帶,要叫它回來就扔樹枝,教它站住,命令它坐下,盡管斯巴達學得很快,原先一定已經稍稍訓練過了。
不過,沒問題,這是一條好狗。
阿洛伊斯情緒非常好,他差點要與狗練習摔跤了。
實際上,他沒有這樣做隻是因為這一步還過早了一點。
太好了。
狗與人之間很快就建立的愛幾乎就是一件稱心滿意的事,他心裡想。
這畜生依然龇牙咧嘴,什麼都知道、什麼都透露的長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