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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大馬士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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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對這部小說選集的介紹中,我向諸位談起過菲利普·克拉斯,以及他對我小說的影響。

    我還提及過影響非凡的第二位作家。

    事實上若不是因為他,我根本不會成為一名作家。

    他就是斯特林·西利範特。

     以下介紹一點背景。

     在早些時候,我曾說明過我父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去世。

    我母親不能在上班的同時照料我的生活,因此将我送進一家孤兒院,當時我大約4歲左右。

    我對那位最終到孤兒院認領我的婦女究竟是不是将我送到那兒的同一個人,尚心存疑慮。

    不過讓我們假定她就是。

    結果她在掙錢謀生的同時,仍無法照看好我,便安排我去一個門諾派教徒農場生活。

     在那兒我對自己歸屬問題的迷惑有增無減。

    一年四季周而複始。

    每個周五我被送上一輛大巴士開到城裡,在終點站那兒母親等候着我。

    每個周日,我又上一輛大巴士回到那個農場。

    有個小孩在另一農場寄宿,有一次沿着公路走時被一輛轎車軋死,母親才決定把我帶在身邊一起生活。

     如今,她改嫁他人——這給我帶來一位父親,她後來這麼解釋說。

    我當時非常渴望得到一位男性權威人物的愛,可惜她的新丈夫并未準備填補這個角色。

    如果我喊他一聲“爸爸”,看得出他很不舒服。

    在以後的數年内,我一直将他視作陌生人。

    那場婚姻本身并不成功。

    母親與我繼父之間争吵不斷,以緻我對青年時代的記憶多半是一種恐懼。

    有許多個夜晚,那種争吵聲震耳欲聾,使我不由得擔心起自己的安全。

    我模仿影片中的場景,将幾個枕頭塞在床上的毯子下面,使其看上去好像我還睡在那兒。

    接着我爬到床底下去,在一個我希望得到保護的空間内斷斷續續地睡覺。

     我們住處的樓下有一家酒吧,後來是一家漢堡包小店。

    我家沒有足夠白勺錢去買一台電視機或安裝一部電話。

    作為星期六晚上的娛樂,我在收音機裡聽《槍煙缭繞》和《人猿泰山》,與此同時還注視着樓下胡同裡那些酒鬼的毆鬥。

    曾有一次我母親出門去使用胡同裡的付費電話,不料一顆流禅擊碎了公用電話亭的玻璃。

     我年紀漸長,發現了世間還有電影這種東西的存在。

    那些年代裡,影劇院猶如宮殿一般,觀衆們不會在裡邊喋喋不休地嘈雜。

    為了掙錢去看電影,我在保齡球館裡為人家扶起被擊倒的球柱。

    如果得不到那份工作,我将站在擁擠的公交車站假裝沒有了車費。

    總會有那麼一位好心人給我15美分,得到它後我會立即去一家電影院享受。

     在電影院裡,我坐在銀幕前的黑暗中,一個小時接一個小時,看了一場再看一場(那時他們時興連放兩部故事片),有時故意不出場,将同一部影片看兩遍。

    到底是什麼影片對我無所謂,盡管說實話對劇中的許多熱吻鏡頭,我并不着迷。

    真正重要的是我可以逃離現實生活。

     回顧往事,我原本想成為一名小說家,讓别人轉移對現實生活的注意力,這好像有點合乎邏輯。

    不過在那段時間,我太茫然了,以至于不知道自己想幹啥。

    我曾與一幫街頭團夥為伍。

    把上小學看做是對我消閑時間的幹擾。

    到了中學時代,我稍有好轉。

    我們家庭的經濟狀況在改善,于是搬遷到郊區的一所小房子裡。

    家裡父母之間的糾紛也減少了。

    盡管如此,到升十一年級時,我還是一事無成。

     在1960年秋天,除了對台球房和一天8小時電視節目外,我對一切都不感興趣。

    我發現自己(就像平庸的掃羅(保羅信基督教前的名字),正在去大馬士革的途中)好似被改變我生活的一聲驚雷閃電所擊中。

    甚至直到如今,我仍能準确地說出這電閃的日期和時刻——10月7日,星期五,晚上8點半。

     那道閃電來自我的電視機,來自一部名叫《66号州際公路》的電視連續劇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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