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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邪 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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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中不崇尚暴力,這裡崇尚文化。

    有文藝特長的人可以發揮才幹,組建“歌舞團”,供外界參觀時表演。

    一個看守勸我表演武術,被我拒絕。

     我隻是每天遙望東南,妄想着上海的武館。

     四個月後,我結束勞教,賺了三千多塊錢。

    監獄組織我們制作玉器,遠銷到菲律賓和印尼。

    算了一下,平均每月九百六十多塊,比我以前的工作賺得還多。

     我強烈要求留下,博得所有看守的同情,但我還是被請了出去。

     一位老看守對我說:“聽說了,外面現在很不好混,你要實在混不下去,就——回來。

    ”我緊緊地握住他的雙手,我倆都禁不住熱淚盈眶。

     買張火車票,我去了上海。

    我在勞工市場找到份工作,在所大學擔任保安。

    我很不自信地問:“我這樣的人能當保安?”辦事員面無表情地說:“隻有罪犯能對付罪犯。

    ”我表示贊同。

     大學門口總蹲着一些痞子,在上學放學時騷擾女生。

    将他們趕走,是我的主要工作。

    痞子們愛談論一個醫務室護士。

    她比校長小二十歲,和我同齡。

     學校經常組織體檢,作為重要的員工福利。

    一次體檢後,她将我叫住:“你的左眼下有一顆痣,長在這個位置會給你帶來不幸,讓我點掉它吧。

    ”她把我燙傷後,被我打翻在地。

     我倆在地上打滾時,被一位來打針的同學發現,那位同學在走廊中放聲大叫。

    有一個時期,同學們表達情緒,總是喊:“啊!師母!”校長審查了我的曆史,全校都知道我是個罪犯。

    作為教育家,校長讓我搬進他家,我和師母溫文爾雅地相處,令校長覺得自己大獲成功。

    我們三人過着不明不白的生活,校長常對我說:“人們總是對犯過罪的人懷有偏見,但我相信你和師母是清白的!”每次都說得我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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