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歐陽律師示意金明峽坐下,問:"我可以和我的當事人交談了嗎?"
兩位檢察官點點頭。
歐陽律師說:"我已經對事實作了進一步的調查,證實法院判決依據的事實有誤。
事實上,私藏爆炸物品是楊春梅所為,并有她本人的供述。
我來見你的目的是,征求你的意見,是否把事實作為上訴的理由。
"
金明峽笑了:"你們律師說話真難懂,不就是叫我老婆替我坐牢嗎?給我一支煙。
"
律師掏出香煙,一人一支點上,說:"是還原事實的本來面目和法律的公正,而且這是上訴成功的唯一途徑。
至于對楊春梅如何量刑,那是另一個問題。
"
"錢不是問題,你可以接着代理。
一個娘們兒隻不過是覺得扔了可惜留下了以前沒有用完的東西,能把她怎麼樣?何況,開過礦的人,大部分家裡都有這玩意兒,這是公開的秘密。
"金明峽憤憤地說。
歐陽律師笑了,說:"但這同樣違法。
"
"你就知道法律。
法律是人操縱的你知道嗎?"金明峽不無嘲諷地說。
"但隻要合法——你還沒有給我答複。
"
"答複什麼?叫我老婆替我坐牢?我可以同意,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但你必須答應繼續代理,而且要快,牛世坤馬上就要進市委常委,當政法委書記了。
"
"這與案件無關。
你等着吧,很快會有結果的。
我這就回清州,想辦法讓中院盡快開庭。
"
"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金明峽說着,在桌子上掐滅了煙頭,然後對在場的兩位檢察官說:"你們可是頭戴國徽的人,我就不信,收錢的高升,送錢的坐牢。
"
兩名檢察官臉色鐵青,但沒有反駁。
金明峽說完,站起來,對着會見室牆角的監視探頭挑釁地舉起右手做出一個表示勝利的"V"字手勢。
其實那個探頭早壞了,否則兩位檢察官也不會當面受他的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