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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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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

    我突然希望她喝醉,因為她喝醉了,或許就解脫了。

     她果然醉得如癡如幻。

     我掏出身上全部的錢,又從米薇的包裡拿了幾千,結了賬。

     我像挾持人質一樣,又拖又抱着米薇,回了房間。

    我把她放在床上,給她脫了鞋和襪,蓋上毛巾被。

    她昏睡着,比吃了安眠藥還沉靜。

    我倒了一杯水,放在床頭櫃上。

    然後我就走了。

     我回了大學。

     我進住所頭一件事是給妻子打電話。

    我必須告訴她我拿到出國的簽證了。

    我撥通了她住所的電話,但是沒有人接。

    我這才想起現在是英國的白天。

    白天我的妻子通常是不在住所的,像我一樣,要很晚才回來,隻不過她在圖書館、監房、當事人家裡、法庭,而我則在教室、辦公室、酒樓。

    她學的是法律,為外國律師當助手掙錢,而我是又當副教授又當處長,哪裡用得上我哪裡有我。

     東西大學 文件 東人事(2003)第104号 關于彰文聯等同志的任免決定 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 一、免去彰文聯同志學生工作處處長職務; 二、任命彭冰同志為學生工作處處長。

     中共東西大學黨委組織部(公章) 2003年6月20日 抄送校長、副校長、書記、副書記,印發各部、處、院系,共220份。

     彭冰拿着組織部的文件悶悶不樂,好像被免職的人是她不是我一樣,或者說好像升官的人不是她一樣。

    她踱來踱去,手裡的文件像小白旗似的舉也不是,不舉也不是。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說:“你這是幹什麼,有什麼不滿意的?你應該高興才對。

    ” 彭冰說:“我這是為你感到不平,文件怎麼能這樣寫呢?” 我說:“不這樣寫怎樣寫?” 彭冰說:“應該寫明你不再當處長是因為你要出國,可什麼原因都不說,好像你犯錯誤似的。

    ” 我說:“我确實犯了錯誤。

    我最大的錯誤是當了學工處的處長,現在我處長不當了,說明是改正錯誤,不是犯錯誤。

    ” “那你的意思我接替你當這個處長,是在犯錯誤?”彭冰說,“我本來是同情你的,想不到該被同情的人是我。

    ” 我的後背像突然被人推了一下,離開靠背挺直,說:“你千萬别誤會,我是針對我自己,不是說你。

    我和你不一樣,真的。

    ” “有什麼不一樣?” “你先坐下來,好嗎?然後我跟你說。

    ” 彭冰坐在沙發上,眼睛看着我,等我說話。

     “我不是搞行政的料,”我說,“我本來是個教書的,而且教得好好的,沒想到要當官,不,是沒想到從政,搞行政,處長其實也不算什麼官是吧?” “是吧。

    ”彭冰說。

     “那算是吧,”我說,“可我之所以當上處長純屬是趕鴨子上架,明确說吧,是因為一個項目的需要,就是我們學校要建科技園的項目,這個項目學校需要我跑腿,但是我跑腿沒有個相應的行政職務不行,不好工作。

    所以學校就給了我個處長當當。

    可能是其它處沒有位置安排不下了吧,就把我安排到學工處來。

    學工處處長本來應該是你當的,但為了照顧我而讓你受委屈了。

    好在我隻當了三個月,項目落實了,我也要出國了,該是你的最終還是你的。

    我很為你高興,真的。

    ” “那我呢?”彭冰說,“我和你有什麼不一樣,你并沒有說。

    ” “你廉潔、勤政,”我說,“你堅持原則,忠于職守,思想進步,工作認真,作風正派,而這些品質,我沒有,你有。

    ” “還有嗎?” “還有,”我說,我笑了笑,“就是你是女的,我是男的。

    ” 彭冰忍不住笑了,笑得很舒心、甜蜜,這真是難得一見的笑容,在我不當處長以後。

    她的臉洋溢着舒服和滿足,像一個不容易有高xdx潮的女人獲得了高xdx潮。

     “好了,”我說,“我現在正式把工作和位子移交給你。

    ”我說着站了起來,離開辦公桌。

     “彰處長,”彭冰說,“不急,等你出國後,我再搬過來。

    ” “我已經不是處長了,”我說,我走到她面前,她站了起來。

    我把學校配給處長的手機給她,像一個退役的軍官交出武器一樣。

    她接過手機,也接過我的手,握住。

     “我已經把處長遞給你了,你也接了。

    我不管了。

    再見。

    ”我說。

     “再見,”彭冰說。

    她慢慢收手,像手裡真有寶貴東西似的小心慎重。

    她的眼睛露出性情的光,像從雪域高原産生的火花,小巧而聖潔。

    這是一個潔身自好的女人,我想,嚴謹得像一個蛋,分明得也像一個蛋,黃是黃,白是白。

    在魚龍混雜或卵石無間的高校,她能始終保持一份清醒,不被打破,很不容易。

    她和所有從政的人一樣,都想升官,但她升官的目的是想證明自己的上進,是想更大限度地奉獻自己,她就是這麼純粹,真的。

    她1977年畢業留校,是本校自己培養的幹部,就像近親生育的嬰兒。

    她曾經出類拔萃,受母校的器重。

    1979年自衛反擊戰,她組織十名女大學生親赴前線,慰問将士。

    她們站在硝煙未散的陣地上,為将士唱歌、朗誦,生動的身影和聲音,像女神一樣,讓舍生忘死的指戰員們情緒亢奮、頂禮膜拜。

    她們的舉動得到全國媒體的稱贊,被譽為“擁軍十姐妹”。

    她們的名譽為東西大學添了光彩,一度成為學校引以為豪的“教學成果”,那時候還沒有“品牌”這個詞。

    那十姐妹中後來有六個人嫁給了軍人,彭冰是其中之一。

    但是後來有五個人離了婚,彭冰是惟一沒有離婚的一個。

    她的丈夫當時是個連長,據說身上有十處傷口和兩枚獎章。

    她是在他養傷的時候嫁給他的。

    她的丈夫養好傷後回到部隊,依然是連級幹部。

    他之所以沒有提拔是因為當時部隊提幹已強調知識化,像地方一樣。

    她的丈夫沒有文憑,而她的學曆也隻是大專,還是工農兵學員。

    于是這名母校自己培養的幹部,就像畸形兒一樣被冷落和歧視。

    她40歲才當上副處長,一當就是八年,現在總算把“副”字去掉了。

    如果我不出國,她這個處長不知要熬到什麼時候才能當上。

    她應該算是幸運的,因為她丈夫比她還慘,十年前轉業到學校的食堂,現在連科長都不是。

     “再見,彭大姐。

    ”我親切地對這個比我大十歲的女人說。

     這個今天來找我的女人舉止正經、措辭嚴密,因為她是個律師。

     她帶來了我的妻子曹英與我離婚的通知,并出示了曹英給律師的委托書以及她單方面拟好的離婚協議。

     委托書 茲委托中國甯陽市莫愁律師事務所莫笑蘋律師全權代理本人與彰文聯離婚事宜。

     委托人曹英 2003年6月20 離婚協議 曹英、彰文聯因感情不和有意離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财産分割 1.雙方在婚姻期間的國内财産,歸男方所有。

    國外财産歸女方所有。

     2.雙方婚姻期間的國外借貸由女方償還。

    國内如有欠款由男方償還。

    女方出國時繳納的回原單位服務信用金(30000元人民币),如退還,歸男方所有。

     二、贍養 1.子女贍養(無)。

     2.雙方父母的贍養,離婚後各自負責。

     三、其他 雙方約定,離婚後各自有再婚的權利和自由,決不互相幹涉。

     本協議雙方簽名有效。

     女方:曹英(簽名)男方: 2003.6.20倫敦 兩份文書像兩張薄餅,在我手裡捏着。

    它們非常滾燙,盡管從遙遠的英國發出,經曆了數萬裡路的風涼,卻依然熱度未減。

    它們能讓我怒火中燒。

    不是嗎?我忍受了三年和曹英分居的痛苦,為了出國和她團聚,我還蒙受了屈辱,做了我不該做的事。

    我犧牲自尊和人格,甚至出賣自己的學生,換來了學校出國的準許。

    眼看着拿到出國的簽證,正擇日啟程,妻子的離婚通知卻突如其來,像晴天的霹靂。

    這紙文書更像是利刃,要将我和曹英的婚姻關系一刀兩斷。

    可我是愛她的呀!并且也忠于她,至少在性方面我甯可手淫都不和愛我的女性上床。

    可曹英愛我嗎?忠于我嗎?她能做到不和勾引她的男人上床嗎?那些如狼似虎的外國佬,以及同她一起出去把愛人留在國内的那幾個如饑似渴的中國男人,他們能放過美麗而懦弱的彰文聯的妻子嗎? 答案就在我的手裡,一份離婚協議說明了一切。

     “拿筆來,”我對曹英的律師說,見她愣着,我又說:“有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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