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看園的果農吃飯或休息用的,這地方很合适,我何不就在此地結束自己的性命……
他之所以選擇在義仁縣的太子廟附近自絕,其原因有二:
一是他早年曾在這附近任過職,因此,他也想在這裡結束自己所走過的路,這或許叫做“魂歸故裡”(不管是孽魂、罪魂或惡魂,總是“靈魂”)吧。
大約是1959年左右,他在附近的一個鄉裡當鄉秘書、鄉會計(都是以農代幹,非正式幹部)。
後來他發迹了,也是先從這附近開始的。
正式職務是×××鄉的鄉助理(那時叫人民公社)。
趙義同南郡人。
早年加入中國共産黨。
進城後,曆任南郡市财政局科員、副處長、處長劇局長、局長、市長助理、南郡市常務副市長,次年兼任南郡市委常委。
客觀地評價:趙義同腐化堕落、貪贓枉法是近年的事,早年,他并非如此。
舉例說,在他未蛻化變質前,在南郡市委、市政府系統中,财政局長出身的趙義同素有“鐵算盤”之稱,平時對他所掌管的财務制度以及收、支預決算把關較嚴,上級主管部門對南郡市的财務檢查之後,都給予較好的評價。
因此,客觀地說,他搞财政工作确實是一位行家裡手。
早年間,南郡市各區、縣的财務凡經趙義同細查後,如有作“花賬”的,一般都逃不過趙義同的眼睛。
他也曾嚴肅處理過涉嫌經濟問題的人,為此也還挨了不少人的罵。
但後來,趙義同變了,徹底變了。
他變得那麼低俗、那麼卑鄙、那麼龌龊、那麼無恥、那麼下流、那麼貪婪……以至最後不得不堕下萬丈深淵。
二是,趙義同之所以找這個地方自盡,他是想死後不至于讓市委、市府、乃至省城裡的人過早過多地知道他是畏罪自殺的。
可想而之,倘若他死在市委、市府大樓裡,或死在省城的某賓館飯店、某公園、某街巷,那在他的屍體被發現後,豈不讓諸多的人看見,豈不是立即滿城風雨?趙義同畢竟身處高位。
畢竟有些“尊嚴感”,就是死也要顧全面子,選擇遠離省城去自殺,是附合他的虛謬邏輯的。
不管是出于什麼動機、原因或自殺後達到什麼目的、結果,就自殺者本身來講,那絕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像趙義同這樣的孽官自殺更不例外。
趙義同自殺後,據現場勘查測定:趙從自殺到他的屍體被搜索發現,僅12個小時,在這短短的十幾個小時内,外界的天氣、環境以及其他化學物質對他屍體的影響不會太大。
在法醫對他的屍體檢驗時發現,他的臉部表情已經變形、扭曲;他的腿、他的前胸、他的手以及他的腳等都有多處抓傷,且經科學手段進行的化驗、鑒定,其結論都是他自己在臨自絕前所為。
可見,趙義同自殺前的思想鬥争是十分激烈而痛苦的。
不過,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自殺前的恐懼、疑惑、回憶、留戀……使得趙義同的思維極度紊亂,因此,他将已經對準太陽穴的“五六”式軍用手槍又慢慢放下,不知是槍柄碰了一下他的腿,還是内心極度恐懼,抑或一陣涼風吹來的緣故,使得他的心緊緊收縮和抽搐了一下,他想在臨死前再看一眼這個花花世界,可是兩眼模糊得很,什麼也看不清。
他微閉一下雙眼,想靜靜神,然後一咬牙,一狠心,一槍了之。
稍靜片刻後,不知從哪裡冒出了這麼個想法和疑惑——忘記了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聽什麼人說過這樣的話:凡是自殺的人,必須快刀斬亂麻,不能有絲毫猶豫,自殺工具不能有任何問題,否則,一次不成功,再想自殺是不可能的了。
為了保險起見,他想檢查一下槍裡的子彈是否已經上膛、子彈是實彈還是教練彈(筆者注:實彈均系金屬殼和彈頭,有殺傷力;教練彈也系金屬殼,但非金屬彈頭,一般都是用軟木或塑料制成,沒有殺傷力,或殺傷力極微)。
因為這支槍他從來沒使用過,不知機件是否完好。
于是,他輕輕卸掉彈夾,檢查了一下子彈,隻見彈夾裡的子彈都是黃澄澄的實彈,可是,當他拉開槍栓一看,槍膛裡卻一顆子彈都沒有,原來他根本就未推機上膛。
于是,他又重新裝彈上膛。
就在他檢查這支槍的時候,關于這支槍的往事浮現在他的腦海裡:
前些年,由于趙義同貪污、受賄,攫取了大量錢财,而且逐漸腐化、堕落、生活糜爛,他深怕有人暗地裡或公開搶劫他,他也怕跟他的女人因得不到大量的金錢或其他物質财富而對他懷恨在心,從而在與他尋歡時用暗器殺害他,為此,他以社會治安不好為由、以副市長的身份,向有權持有槍支的某機關負責人要了這把“五六”式手槍,但按規定隻配發了他十幾發教練彈。
後來,在南郊某靶場練習射擊時,趙義同偷偷地将幾發實彈裝在兜裡。
他當時的想法是,有真槍,就應該配真子彈,不然,要它又有什麼用?但他那時并未想到自殺,想不到伴随他半年多的這支槍,一直沒有發揮作用,可是今夜裡卻要用它來結束自己的性命……
自尋絕路者在生命離開軀殼前的片刻,那種恐懼、疑惑、回憶、留戀……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