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器是一把全長六寸、刃長四寸的鋒利短刀,做工精緻簡約,很像是旅人們在路途上喜歡攜帶在身上防衛以及切割食物用的短刀。
“太普通了,雖然是把好刀,可是沒有任何特點。
”李抗看着這把被認定為兇器的短刀說。
“一個人選擇殺人武器總是有原因的,比如順手,比如鋒利,比如容易攜帶,當然也可能是恰巧拿到。
這把刀最大的好處是容易攜帶和隐藏,所以,如果這是有預謀的謀殺,這個兇手很可能是平時不允許佩劍或者不便佩劍的人。
”薛懷安分析道。
依照南明律,除去貴族和文武官員,其他人都不得佩劍,可是所謂的貴族可以上溯五代,故此實際上佩劍的人中不乏很多如今身份普通的平民,特别是書生和喜好俠氣之人,更是喜歡佩劍而行。
李抗聽薛懷安這麼一說,很自然反應道:“那兇手就是個粗人?”
“還可能是個女人。
”
薛懷安說完,又覺得不對,補充說:“又或者是為了趁其不備出手,才使用這樣易于隐藏的兇器,這樣看也可能是杜小月認識的、不會防備的人。
”
李抗聽到此處,苦着臉說:“我說懷安啊,你這樣一說,幾乎就是在說其實差不多啥樣的人都可能是兇手了。
”
“大約就是如此。
”薛懷安說完憨憨笑了,覺得有點兒不好意思,明白自己又把看似簡單的事情搞得複雜無比。
“着實是不招人喜歡的個性啊!懷安,你這樣的男人,真是很難有女人會喜歡,但是你不要以為這樣我就會心軟,一定要把女兒嫁給你,我女兒可是堪比明珠呢。
”李抗在句尾使勁兒加重了語氣。
“嗯,卑職以為,李大人自謙了,令愛不是堪比,是絕對比得過明珠。
”
李抗呵呵笑了,按捺住得意,道:“這怎麼講話的,懷安你謬贊了。
”
“并非謬贊,令愛要是和明珠比,的确大很多。
”
對話剛有些跑題和冷場,仵作齊泰恰逢其時地站在敞開的門外敲了敲門闆,咳了一聲,道:“禀告大人,杜小月家裡人來領屍首了。
”
按照南明的習慣,錦衣衛在未得到死者家人的同意時,不得對死者的屍體做任何解剖,扣押屍體的時間也不能太長。
李抗一聽杜小月的家人來領屍首,征詢地望向薛懷安,問道:“怎麼樣,給了嗎?”
薛懷安看看短刀,略想片刻,說:“再給我一點兒時間,我還想看看去。
”
齊泰陪着薛懷安重回停屍房,見薛懷安拿着短刀在比對傷口,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