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永遠”
這本書,又是自己獨自寫序,想一想,似乎已經有兩本的樣子,沒有找到替死鬼了。
不過,再仔細想一想,就算找到替死鬼,似乎序自己還是逃不掉。
最近翻相冊,又看到了那張照片。
那是七年前的老照片了,沒有人,隻是慌亂地遠遠照着夕陽下,朦胧的海面。
背後被自己寫滿了醜陋的文字─西雅圖的海港,是一個傷心的地方。
曾經有一個女孩在大海前說愛我,也是那個女孩,她流着淚,哀求我不要離開。
我不置可否地一笑,默然望着她那張哭泣着的臉。
那張絕麗的臉,帶著令人心碎的淚痕,卻阻擋不住我那自認偉大的腳步。
文字描述的是我的初戀,那時正是離開美國的時候。
那個女孩從波特蘭開車追我追到西雅圖,我終究還是沒有留下來。
那年我十七歲,随着風中飄逝的,不但有自己的初吻,還有初戀……
想起來,二十四歲的自己,似乎早就不存在那種就連手牽手都會臉紅的青澀情感,臉皮也厚到就連長城拐彎處的城牆也不遑多讓。
有一年我爬長城,居然驚喜地發現自己臉皮還算是挺薄的,至少挂着那麼厚的臉皮,還是能輕松地擠過去。
(笑)
說到長城,掐指算一算,前前女友已經不在很久了。
諸位看到這本書的時間,再往後推一個月,就又到了她的忌日。
這本書,就權當是紀念她的存在,或者紀念她的曾經存在吧。
快有三年了吧?時間真的過得好快。
記得那年的耶誕節,北京下着鵝毛大雪,她做完化療,強迫我推着她去爬長城。
那天居庸關的城牆特别巍峨,但是卻很冷,冷得就像我心裡的溫度。
她坐在輪椅上,靜靜地,用手撫摸着刻有“不到長城非好漢”的那塊石頭,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
每爬一段,就回過頭,看她沖我揮手,露出甜甜的笑。
這樣緩緩爬着,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