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政府已在整個的準備中;因為我們是弱國,又因為擁護和平是我們的國策,所以不可求戰。
我們固然是一個弱國,但不能不保持我們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負起祖宗先民所遺留給我們曆史上的責任;所以,到了逼不得已時,我們不能不應戰。
至于戰端既開之後,則因我們是弱國,再沒有妥協的機會;如果放棄尺寸土地與主權,便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時候便隻有拼民族的生命,求我們最後的勝利。
第四,“盧溝橋事件”能否不擴大為中日戰争,全系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絕續之關鍵,全系日本軍隊之行動。
在和平根本絕望之前一秒鐘,我們還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盧事”的解決。
但是我們的立場,有極明顯的四點:
1、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與領土之完整;
2、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
3、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
4、第29軍現在所駐地域,不能受任何約束。
這四點立場,是弱國外交最低限度。
如果對方猶能設身處地,為東方民族作一個遠大的打算,不想促成兩國關系達于最後關頭,不願造成中日兩國世代永遠的仇恨,對于我們這最低限度之立場,應該不至于漠視。
總之,政府對于“盧溝橋事件”,已确定始終一貫的方針和立場,且必以全力固守這個立場。
我們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準備應戰而絕不求戰。
我們知道全國抗戰以後之局勢,就隻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幸求免之理。
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
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謹慎,以臨此大事;全國國民亦必須嚴肅沉着,準備自衛。
在此安危絕續之交,唯賴舉國一緻,服從紀律,嚴守秩序。
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将此意傳達于社會,俾鹹能明了局勢,效忠國家,這是兄弟所懇切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