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控制之中,并縮小了敵占區,擴大了我占區。
四、繳獲了大批武器計:步馬槍5437支,手槍281支,輕機槍179挺,重機槍45挺,重炮(八八式野炮)3門(其中兩門被搗毀),大炮16門,平射炮8門,迫擊炮26門,信号槍41支,軍刀191把,瓦斯筒234個,各種炮彈816枚,機槍彈367005粒,手榴彈4934顆,擲彈筒彈3073發,焚毀飛機6架,毀裝甲汽車13輛,毀坦克車5輛。
五、繳獲與破壞交通器材計:汽車98輛,大車1148輛,自行車591輛,火車34列,火車頭34個,車廂449節,無線電台30架,袖珍無線電台7架,無線電話8架,有線電話機246架,收音機2架,探照燈1架,降落傘29個,木船61隻,汽艇25隻。
六、破壞交通的成績計:破壞鐵路948裡(其中以正太路被我軍毀滅為最厲害,直到現在已3月有餘,仍未修複),公路3004裡(内中以冀中冀南區為最厲害),橋梁213座,火車站37個,隧道1個,鐵軌217040根,枕木1549177根,電線杆109002根,收電話線849923斤。
七、繳獲大批軍用品計:防毒面具1051個,工作器具11944件,地雷992個,軍毯15900床,大衣5700件,皮鞋9831雙,皮靴29雙,軍帽5801頂,鋼盔2157頂,軍用地圖53幅,日僞軍旗250面,文件百餘箱,軍用糧秣及其他食品無算。
八、破壞煤礦5所,其中以井陉新礦為最厲害,據最後調查,該礦損失一萬萬日元,破壞倉庫11所。
九、僞軍反正者計14次,共1845人,日軍自動攜械來投誠者47人。
十、解放煤礦工友10120人,鐵路工友2055人,被迫修路同胞6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