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刮有錢人
于是,宋神宗任用王安石變法。
北宋一共九個皇帝,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欽宗,神宗是第六代皇帝。
王安石變法有三方面。
第一,理财措施。
理财措施核心是這麼一句話:“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不增加老百姓的負擔,但是要增加國家的收入。
不打老百姓主意,國家又要拿錢,這擺明了就是從有錢人身上下刀子。
所以他這個改革既屬于調整階級關系,也屬于調整統治階級内部的關系。
首先是青苗法。
每年青黃不接時,分兩次貸款給農民,收成後加息20%還官,免受高利貸盤剝,增加政府收入。
相對于現在來說,20%利息太高了,現在都是千分之多少。
你嫌高你可以不借,但是你要不跟政府借,隻能向高利貸和地主借,那就是200%的利息。
所以這樣一來的話,“民不加賦而國用饒”這一句話就把官僚地主搞慘了,這些人想盤剝百姓沒法盤剝了。
其次是募役法,政府向應服役而不願意服役的人收取免役錢。
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錢,減輕農民差役負擔,保證生産時間。
這樣一來,原來可以不服役也不交錢的官僚地主,現在不服役就得交錢了。
再次,農田水利法。
複次,方田均稅法。
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每戶的多少肥瘠收稅,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官僚地主的土地肯定又多又肥,農民的土地又少又瘠,那就肥的多收,瘠的少收。
最後,市易法,政府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滞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
這就限制大商人控制市場,有個成語叫“囤積居奇”,本來是商人的斂财之道,現在等于是政府在幹這個事兒了。
這有利于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又減輕了百姓的負擔,增加政府的收入。
政府在夏季收購羽絨服二百塊錢一件,以免你積壓倉庫,所以商人都把羽絨服賣給政府了。
到冬季政府以六百塊錢賣出,然後政府掙四百對吧。
但如果商人賣,他可能賣八百,九百,一千。
因此這樣造成的結果是政府得到了錢,老百姓物價也能夠便宜點,然後商人吃虧了,就這個意思。
所以整體的理财措施都體現着這個思想核心“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短暫的變法
變法第二是軍事措施。
首先,保甲法。
政府把農村住戶組織起來,每十家(後改為五家)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
然後你們家有兩個男丁的,出一人為保丁。
農閑時練兵,平時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