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巡撫的下級。
到了清朝,巡撫是正二品,布政司和按察司都變成三品,成為巡撫的下級,相當于民政廳、财政廳、司法廳、檢察廳。
都司就更低了,成為綠營兵裡邊的中級官職。
五個車轱辘
中央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
朱元璋初置統軍大元帥府,後改為樞密院,又改之為大都督府,節制中外諸軍事。
洪武十三年(1380)以大都督府權力太大為由,在廢丞相制的同時,為防止軍權的過分集中,也廢大都督府,改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分别管理京師及各地衛所。
五軍都督府各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
反正一堆都督。
而且這些都督們沒有調兵權。
五軍都督府和兵部互相制約,到打仗的時候,都督府統兵,兵部調兵,皇帝臨時派你為提督軍務總兵官到某地去打仗,所以像提督、總兵到後來也就變成了一個實職,一開始都是差遣。
這個性質有些類似如今的市容整理辦公室,一開始就是臨時治事,後來這就成了常設機構了。
所以這
樣一來的話這個兵權就也被分散了。
這是我們講的明朝怎麼在中央,怎麼在官制上進行改革,廢丞相,地方設三司。
然後中央五軍都督府分立。
遺體捐贈法
明朝律法森嚴,大明律增加了經濟立法的内容。
說明當時商品經濟有一定的發展。
朱元璋的時候規定,官員貪污超過六十貫,就相當于六十兩白銀。
你貪污如果超過六十兩銀子,就被剝皮實草,皮扒下來,添上稻草,做成标本傳遞。
這是貪官的下場。
不許危害百姓。
然後你這剝皮實草怎麼弄呢?就是說,傳遞完了幹嗎?你的皮做成那個法鼓,就是那個縣衙門口那個,百姓擊鼓鳴冤,那鼓皮都是貪官皮。
然後做這個縣官的椅子的坐墊。
你坐在那裡你就得想想,你前任怎麼死的,你小心點。
然後包括咱這漢字數字的大寫,這都是朱元璋發明的。
你看他不認得字,能造字,省得你改啊。
一兩銀子,你把這數變十兩了,這你怎麼改啊?都是朱元璋發明啊,剝皮實草,這個非常的殘忍。
能解決貪污問題嗎?解決不了。
你扒一個十個站出來,因為能被扒的畢竟是太少數了,你解決不了。
殺幾個貪官,表揚幾個清官,解決得了問題嗎?它是制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