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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針鋒相對 三、合衆國向何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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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主張保留或适當保留邦權,可見事情決非漢密爾頓想象的那麼簡單。

     堅定的“邦權主義者”主要是馬裡蘭的路德·馬丁和紐約的蘭欣。

    而且,他們都拿英國來說事。

    蘭欣在6月20日說,“國權主義”将要造成的傷害,比起當年的大不列颠來,簡直是有過之無不及。

    路德·馬丁在6月19日的發言中則說,脫離了大不列颠,就使13個邦處于自然狀态,隻不過結成聯盟罷了。

    它們加入邦聯時是平等的,現在也是平等的。

    如果誰要把它們弄得不平等,他自己是決不會讓步的。

     路德·馬丁的這個說法遭到了威爾遜的反駁。

    威爾遜說,誰說各殖民地從大不列颠獨立出來時它們也就彼此獨立了?《獨立宣言》可不是這麼說的(他把《獨立宣言》又讀了一遍)。

    《獨立宣言》說:“這些聯合殖民地從此成為而且理應成為自由獨立之邦。

    ”可見,各邦是獨立了,但不是“單獨獨立”,而是“聯合獨立”。

    而且,獨立之時,即已是邦聯。

    這意思當然很清楚:沒有聯合,就沒有獨立。

    我們這些邦,和本來就獨立的那些國家不一碼事! 不過,話雖這樣說,但威爾遜也好,麥迪遜也好,倫道夫也好,甚至漢密爾頓也好,其實心裡都很清楚:各邦政府是不能完全廢除的,各邦邦權也是必須适當保留的。

    因為合衆國畢竟是各邦聯合的結果。

    沒有聯合,固然沒有各邦;沒有各邦,也不會有聯合。

    從這個意義上講,特拉華代表迪金森的觀點是對的──邦,是未來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

     因此,6月20日,即制憲會議第二階段的第一天,與會代表一緻同意将制憲方案中“全國政府”(NationalGovernment)這個稱謂,改為“合衆國政府”(GovernmentoftheUnitedStates)。

    這不是文字遊戲,也不是偷換概念,而是建國理念的重大變化。

    它意味着國權主義和邦權主義心照不宣的暗中妥協。

    因為幾乎所有的代表都地意識到,邦聯制和單一制恐怕都行不通。

    他們為未來的美利堅合衆國設計的,将是一種新的國家制度──聯邦。

     事實上,要想既樹立國權,又保留邦權,就隻能實行聯邦制。

    因為隻有聯邦才既有全國憲法和全國政府,又有各邦憲法和各邦政府。

    不過,這個問題的最終解決,卻又是由另一個難題引起的。

    這就是:蛋糕應該怎麼分?四蛋糕應該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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