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就老死不相往來了。
這個老死不相往來的怪現象,海内外曆史家都有責任。
海外史家的責任是因噎廢食——由于對馬克思主義曆史學武斷作風的不滿而加以通盤否定。
大陸馬克思主義史學家的責任則是“反解放”——在一個有四百萬“解放軍”保護之下的偉大國家裡,事事物物(包括農工和婦女)都在追求解放的大時代中,而三十年來曆史學界所追求的卻是個逆流而行的“反解放”。
反對曆史學裡的“解放運動”,那就自我封閉;自我封閉,則海内外就不易溝通,乃至老死不相往來了。
4.4 “奴隸社會”的實證和反證
在中國古代史的領域裡,最不易解放的便是“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這兩個關鍵性的概念。
“奴隸社會”在古代中國是否存在?馬克思主義史學派對它的肯定是絕對的。
持否定态度的社會主義史學家則被斥為“托派”;非社會主義史學家,則為“資産階級史學家”。
把這個觀點肯定得牢牢的,當首推郭沫若。
郭氏自他二〇年代執筆始至七〇年代病殁止,他對這一古代史的論斷是笃信不移的。
但是郭氏在現代史學上對這個概念隻能提出若幹不完備的“物證”——根據文獻記載和考古出土的實物作證。
可是這些物證并不完備。
例如郭氏認為最大物證便是“人殉”。
人殉絕不能證明“奴隸制”的存在。
今日有待發掘的“秦始皇陵”,将來開發時可能真的會發現殉者萬人的遺骸,但是始皇并不是個“奴隸主”。
至于為始皇祖宗所活埋生殉的人——如《黃鳥之詩》所悼念的——也不能全是奴隸。
至于郭氏所舉的文獻上的證據,如訓“民”為“奴”,“屦賤踴貴”以及“奴隸的身價”等等,都嫌支離破碎。
總之,零星的咬文嚼字,斷難支持奴隸制的存在這樣嚴重的結論。
郭氏死後,新起的年輕學者,其功力可能在郭氏之上,但是他們的研究很多也都在“證明真理”這個原則上打轉,對郭氏舊說沒有作“尋找真理”的突破。
再者,郭氏除在文獻上找證據之外,他對“比較史學”上的證據,和“社會科學”上的證據,都隻字未提。
“奴隸制”是一種社會經濟制度。
這種社會經濟制度在何種客觀條件之下才能存在、才能發揮生産力?這一點我們就要從“比較史學”入手了。
古埃及、古希臘和近代美洲,哪些奴隸制絕對存在和絕對不存在的特征,都值得我們比較研究。
例如近代美洲的奴隸主通常由非洲販賣黑奴。
其實他們也曾試驗過就地取材來役使“紅奴”(土著印第安人),和販運“黃奴”(從中國偷販所謂“豬伃”),都沒成功,其故安在呢?外族制造“黃奴”不成,黃人反可自相大規模奴役而不發生暴動和叛逃現象,就不可理解了。
——我國古史上無“奴隸暴動”和叛逃的記錄,而“農民暴動”則史不絕書,這一兩極現象,在比較史學上又如何解釋呢?
奴隸是一種不自由的勞動者和生産者。
他們是否有家室之累和仰事俯畜之責呢?如果這種牽累、這種職責,由奴隸主代負之。
則在何種生産條件下,奴隸主才有何種盈餘可賺呢?由奴隸生産便可隻“盈”不“虧”,是為社會科學規律所不許;隻“虧”不“盈”,則誰又甘作虧本交易呢?根據近代美洲的經驗,近代美洲隻有“棉作物”這一項才能支持奴隸制,逾此則奴隸工均為最不經濟的勞力。
然我國古代黃土高原上之農作物,均可發生當年美洲“棉花稱王”(CottonisKing)的棉作物之經濟作用耶?這些在比較史學上所存在的問題,郭氏都沒有加以解決。
還有便是利用奴工的大規模集體農場是一種“大規模生産”(massproduction)的現代企業。
大規模生産要有“科學的”或“相當科學的”管理。
但是在人類曆史上,資本主義興起之前,還未見過科學管理大規模生産的記錄呢!總之,這些社會科學上的問題,郭沫若并沒有解決。
有一項問題不解決,則奴隸社會在中國的存在則始終隻是個假設。
奴隸生産在古代中國确有之,至現在仍有殘餘。
但是零星的奴工,和以奴工為生産主力的“奴隸社會”就是兩碼子事了。
“封建”的定義是什麼?
馬克思主義史學中另一有關鍵性的概念便是“封建”了。
什麼是“封建”呢,我們在五四以後所興起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派”(着重“中國”二字)裡末找到明确的定義。
但是在馬克思本人當年引用這一名詞時,他所視為當然的應該是中古歐洲所發生的“封建制”。
這種中古歐洲式的封建制,根據西方學者的傳統解釋,它隻是一種管理的方式,本身并非一種社會經濟制度。
在這種制度之下,政治屬從的關系隻是皇帝與諸侯、諸侯與附庸的關系,政府與人民之間無直接關系。
農民隻附屬于土地,而土地則是附庸、諸侯或(直屬于)皇帝的私産。
這種大同小異的管轄制度原發生于中古歐洲。
本無确切之制,亦無确切之名。
十七八世紀之間的歐洲史家乃把它們取個籠統的名字叫“feudalism”。
近代中國知識分子讀歐洲曆史,忽發現中國古代亦有類似的制度。
這制度并且有個古老的名字叫做“封建”。
封建者,封君建國也。
雖然這一封君建國之制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已被秦始皇帝“廢”掉了,伹是“封建”與“feudalism”音既相近,義亦相同。
因而這個已有兩千多年曆史的古名,就被正式借用,作為那隻有二百餘年的今名“feudalism”的正式譯名了。
所幸二者音義之間,都能巧合。
可是在二、三〇年代裡,當“中國馬克思史學派”迅速發展之時,“封建”一辭便逐漸變質了。
最後它竟變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壞的風俗習慣的總代名詞。
時至今日,在“中國馬克思史學派”的辭彙中,所謂“封建”顯然既非中古歐洲的“feudalism”,也不是中國古代封君建國的“封建”了。
它變成中國馬克思主義者微受蘇聯影響而特創的一個新名詞。
為肯定這個非中非西,更無明确定義的新名詞,郭沬若曾用了極大的力量,深入考據,以證明其存在,并把它和奴隸時代的分界線劃于春秋戰國之間。
“封建時代”的下限則被延長到滑末;“半封建社會”則延長到一九四九年。
4.5 “中央集權文官制”的形成與特性
中國自戰國而後直至“解放前夕”兩千數百年,是否都應歸并于“封建社會”之内呢?
“中國傳統史學派”不以為然。
因為他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