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論語注疏

首頁

論語注疏

作者:何晏注,邢昺疏

分類:其他小說

狀態:已完結

更新:2026-02-02 22:20

最新:论语注疏解经序

論語注疏 簡介

  序解   ○正義曰:案《漢書·藝文志》雲:“《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于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纂,故謂之《論語》。”然則夫子既終,微言已絕,弟子恐離居已後,各生異見,而聖言永滅,故相與論撰,因采時賢及古明王之語合成一法,謂之《論語》也。鄭玄雲:“仲弓、子遊、子夏等撰定。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以經綸世務,故曰綸也;圓轉無窮,故曰輪也;蘊含萬理,故曰理也;篇章有序,故曰次也;群賢集定,故曰撰也。鄭玄《周禮》注雲“答述曰語”以此書所載皆仲尼應答弟子及時人之辭,故曰語。而在論下者,必經論撰,然後載之,以示非妄謬也。以其口相傳授,故經焚書而獨存也。漢興,傳者則有三家,《魯論語》者,魯人所傳,即今所行篇次是也。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丞相韋賢及子玄成、魯扶卿太子太傅夏侯建、

《論語注疏》 論語注疏,又稱論語正義,又稱論語注疏解經,魏何晏注,宋邢昺疏,二十卷。案何注皇疏皆以道家思想解論語,又於名物制度無所考訂,頗為學人所不滿。北宋時遂由朝廷於鹹平二年(公元九九九年)命邢昺等人改作新疏。邢昺删除皇疏之文,而歸向儒學本來之義理,又加名物制度之疏解,遠勝皇疏。其後此書成為論語之标準注疏。此書原依何注分為十卷,後析為二十卷,則是依論語篇數。傳本甚多。《論語注疏》是十三經注疏中的一種。在朱熹

最新章節
正文
上一頁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