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所為,故問其稱人之義。
貶。
曷為貶?(據他罪不見。
)衛之禍,文公為之也。
文公為之奈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
(《春秋》許人臣者必使臣,許人子者必使子。
文公惡衛侯大深,愛叔武大甚,故使兄弟相疑。
○大深,音泰,下同。
)放乎殺母弟者,文公為之也。
(文公本逐之非,故緻此禍也。
逐之文不見,故貶。
主書者,以起文公逐之。
○放乎,甫往反。
)
[疏]注“文公本逐之非”○解雲:上注文公以王事逐之,而言非者,雖王事不供,罪不至逐,而文公逐之,疾惡大甚,故以為非也。
案《論語》雲:“人而不仁,疾之巳甚,亂也。
”○注“以起文公逐之”○解雲:其主書者,即文公執衛侯之事是也。
今執衛侯,貶文公稱人,見其失所,是故貶以起文公逐之。
衛元亘自晉複歸于衛。
自者何?有力焉者也。
(有力焉者,有力于晉也。
言恃晉有屬巳力以歸,方難下意,故于是發問。
○屬,音燭。
)
[疏]“自者何”解雲:文公賢伯,而有力于惡人,似非其義,故執不知問。
此執其君,其言自何?(上元亘出奔晉,而文公執衛侯,知以元亘訴執之,怪訴其君而助之。
)為叔武争也。
(解文公助之意,以元亘為叔武争訴,以為忠于巳而助之。
雖然,臣無訴君之義,複于衛非也,悖君臣之義,故著言自,明不當有力于惡人也。
言複歸者,深為霸者恥之,使若無罪。
○争,争鬥之争,下注同。
悖,必内反。
)
諸侯遂圍許。
曹伯襄複歸于曹。
遂會諸侯圍許。
(曹伯言複歸者,天子歸之也。
名者,與衛侯鄭同義。
執歸不書,書者,名惡當見。
本無事,不當言遂,又不更舉曹伯者,見其能悔過,即時從霸者征伐也。
霸兵不月者,剌文公不偃武文以附疏,倉卒欲服許,卒不能降,威信自是衰,故不成其善。
○降,戶江反。
)
[疏]“曹伯襄複歸于曹”○解雲:天子歸之,以得天子之命,其罪可以除,故言複歸,作入無惡之文矣。
上衛侯之下,注雲“言複歸者,天子有命歸之”不言衛侯。
而此處著言曹伯者,正以文承元亘複歸之下,辨嫌也。
○注“執歸”至“言遂”○解雲:正以上二十一年宋公被執而歸,經不書之,故知執歸不書。
今書者,其名之惡當須見之。
○注“又不更舉曹伯者”○解雲:謂何以不言曹伯遂會諸侯圍許,正以言遂,又不更舉曹伯,皆是風疾之義,故可以見悔過,即時從霸者征伐也。
○注“欲服許”至“其善”○解雲:正以上文溫之會,許男不至,是不慕霸者而從于楚,故因而服之。
雲卒不能降者,正以二十九年春經書“公至自圍許”作不得意之文。
莊六年“秋,公至自伐衛”之下,傳雲“得意緻會,不得意緻伐”今此不緻會,知卒不能降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
介葛盧者何?夷狄之君也。
何以不言朝?(據諸侯來曰朝。
○介葛,音介,國名。
)
[疏]“介葛盧者何”○解雲:欲言諸侯,文不言朝;欲言大夫,文不書聘,故執不知問。
不能乎朝也。
(不能升降揖讓也。
介者,國也。
葛盧者,名也。
進稱名者,能慕中國,朝賢君,明當扶勉以禮義。
)
[疏]注“進稱名者”○解雲:正以下三十年秋“介人侵蕭”不名,故知此稱名是其進。
公至自圍許。
○夏,六月,公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狄泉。
(文公圍許不能服,自知威信不行,故複上假王人以會諸侯,年老志衰,不能自緻,故諸侯亦使微者會之。
月者,惡霸功之廢于是。
○故複,扶又反,年未同。
惡,烏路反。
)
[疏]注“月者”至“廢于是”○解雲:正以月非大信之辭也。
秋,大雨雹。
(夫人專愛之所生。
○雨,于付反。
雹,步角反。
)
冬,介葛盧來。
(前公圍許不在,故更來朝。
不稱字者,一年再朝不中禮,故不複進也。
○中,丁仲反。
)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齊。
秋,衛殺其大夫元亘及公子瑕。
衛侯未至,其稱國以殺何?(據歸在下。
)道殺也。
(時巳得天子命還國,于道路遇而殺之,坐之與至國同,故但稱國,不複别也。
言及公子瑕者,下大夫别尊卑。
○複,扶又反。
别尊,彼列反。
)
衛侯鄭歸于衛。
此殺其大夫,其言歸何?(據未至而有專殺之惡,與入惡同。
)
[疏]“其言歸何”解雲:正以歸者,是出入無惡也。
○注“與入惡同”○解雲:正以複入者,出無惡,入有惡。
今此衛侯未至而殺,故宜與入惡同,不合言歸,故難之。
歸惡乎元亘也。
(衛侯歸殺無惡,則元亘之惡明矣。
)曷為歸惡乎元亘?(據師還。
)
[疏]注“據師還”○解雲:即莊八年“秋,師還”傳雲“還者何?善辭也。
此滅同姓,何善爾?非師之罪也”彼注雲“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則彼魯公遣師滅同姓,歸善于師,而歸惡于公,此衛侯即歸惡于元亘,與彼義違。
元亘之事君也,君出則巳入,(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元亘自晉複歸于衛,恃晉力以歸是也。
)
[疏]注“恃晉”至“是也”○解雲:即彼傳雲“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注雲“有力焉者,有力于晉也。
言恃晉有屬已力以歸”是。
君人則巳出,(衛侯鄭自楚複歸于衛,元亘出奔晉是也。
)以為不臣也。
(故不從犯伯執,為天子所還,言複歸,從出入無惡言歸,以見元亘有出入罪,衛侯得殺之,所以專臣事君之義。
名者,為殺叔武之惡天子歸有罪也。
執歸不書,主書者,名惡當見。
○以見,賢遍反,下同。
為,于僞反。
惡天,烏路反。
)
晉人、秦人圍鄭。
○介人侵蕭。
(稱人者,侵中國,故退之。
)
[疏]注“稱人者”至“退之”○解雲:正以上二十九年來朝稱名,今不名,故知此稱人者,退之也。
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
(與葵丘會同義。
)
[疏]注“與葵丘會同義”○解雲:葵丘之會在上九年“公會宰周公”以下“于葵丘”彼注雲“宰,猶治也,三公之職号尊名也。
以加宰,知其職大尊重,當與天子參聽萬機,而下為諸侯所會,惡不勝任也”此宰周公亦職大尊重,當與天子參聽萬機,而下聘諸侯,惡不勝任,故雲與葵丘同義。
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為政爾。
(不從公政令也。
時見使如京師,而橫生事,矯君命聘晉,故疾其驕蹇自專,當絕之。
不舉重者,遂當有本。
○橋君,居表反,本又作“矯”)
[疏]“大夫無遂事”○解雲:正以臣無自專之道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
惡乎取之?(以不月,與取運異,知非内叛邑。
○惡,音烏。
)
[疏]注“以不月”至“叛邑”○解雲:昭元年“三月,取運”傳雲“運者何?内之邑也。
其言取之何?不聽也”注雲“不聽者,叛也。
不言叛者,為内諱,故書取以起之。
月者,為内喜得之,故書月也。
此不書月,與彼異,知非内之邑,是以傳雲“惡乎取之”猶言何處取之。
取之曹也。
曷為不言取之曹?(據取叢言邾婁田也。
)諱取同姓之田也。
(同姓相貪利,惡差重,恥差深。
○惡差,初賣反,下同。
)此未有伐曹者,則其言取之曹何?(據伐同姓不諱。
即有兵,當舉伐曹,下日,若甲戌取須朐。
)
[疏]注“即有兵”至“須朐”○解雲: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婁。
三月,甲戌,取須朐”傳雲“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辭也,使若他人然”注雲“使若公春伐邾婁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晉侯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諸侯也。
(班者,布彳扁還之辭。
○布彳扁,音遍,下文同。
)晉侯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諸侯,則何諱乎取同姓之田?(據晉還之得為伯。
)
[疏]注“據晉還之得為伯”○解雲: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稱侯以執,伯讨之文。
然此傳雲“晉侯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執曹伯以畀宋人之文。
言晉還之者,謂執曹伯而還諸侯之田矣。
久也。
(魯本為霸者所還,當時不取,久後有悔,更緣前語取之,不應以複得,故當坐取邑。
)
公子遂如晉。
夏,四月,四蔔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
曷為或言三蔔,或言四蔔?三蔔禮也,四蔔非禮也。
三蔔何以禮?四蔔何以非禮?(據俱蔔也。
)
[疏]“曷為或言三蔔”○解雲:即襄七年“夏,四月,三蔔郊,不從,乃免牲”是也。
○“三蔔禮也”○解雲:案《曲禮上》篇雲“蔔筮不過三”是其舊典之遺存,鄭玄雲“求吉不過三,魯四蔔郊,《春秋》譏之”是也。
三蔔禮,謂是魯禮。
若天子之郊則不蔔,以其常事,但以魯郊非常,是以蔔之,吉則為之,兇則巳之。
求吉之道三。
(三蔔,吉兇必有相奇者,可以決疑,故求吉必三蔔。
○奇,居醜反。
)
[疏]“求吉之道三”○解雲:《周禮》大蔔掌三王之龜易,義亦通于此。
然三蔔是禮,理應不書,襄七年“三蔔郊”何以書?正以魯人之郊,博蔔三正,襄七年乃在周之四月,以其不時,是以書也。
“嘗不蔔”郊何以蔔?(比為大,嘗比四時祭為大,故據之。
)
[疏]“嘗不蔔”○解雲:即僖八年“秋,七月,于太廟”;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嘗”之類,皆不見蔔筮之文,故言此。
○“比為大”○解雲:之與雖皆大祭,但及功臣,于則否,故以為大,是以文二年“大事于大廟”之下,傳雲“五年而再殷祭”彼注雲“謂三年,五年。
所以異于者,功臣皆祭也。
,猶合也。
,猶谛也,審谛無所遺失”《盤庚》曰:“茲予大享于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
”義亦通于此也。
○注“嘗比四時祭為大”○解雲:以此傳配,既大于,則知嘗大于四時,且嘗是秋成,萬物薦馨,故以為盛也。
蔔郊,非禮也。
(禮,天子不蔔郊。
)
[疏]注“禮天”至“蔔郊”○解雲:欲道天子之郊,以其常事,故不須蔔。
魯郊非禮,是以蔔之,異于嘗耳。
蔔郊何以非禮?(據上言三蔔禮。
)
[疏]“蔔郊何以非禮”○解雲:弟子之意,以為上言三蔔是禮,何言蔔郊非禮乎?答者以為由魯郊非正,故須蔔,何妨天子之郊不蔔乎。
魯郊,非禮也。
(以魯郊非禮,故蔔爾。
昔武王既沒,成王幼少,周公居攝,行天子事,制禮作樂,緻太平,有王功。
周公薨,成王以王禮葬之,命魯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蔔,三蔔,吉則用之,不吉則免牲。
謂之郊者,天人相與交接之意也。
不言郊天者,謙不敢斥尊。
○少,詩照反。
太平,音泰。
王功,于況反。
)
[疏]注“謂之郊”至“意也”○解雲:何氏以為《郊特牲》雲“于郊故謂之郊”《禮記》非正典,故不從之。
○注“不言郊天者”至“尊者”○解雲:欲道于大廟,于莊公武宮之屬,皆斥尊言之。
若然“乙亥,嘗”“己卯,”之屬,文不斥言者,以是時祭于大廟,小于故也。
魯郊何以非禮?(據成公乃不郊惡之。
○惡之,烏路反,下皆同。
)天子祭天,(郊者,所以祭天也。
天子所祭,莫重于郊。
于南郊者,就陽位也。
稿席玄酒,器用陶器匏,大不彖,大羹不和,為天至尊,物不可悉備,故推質以事之。
○稿,古老反。
匏,白交反。
彖,大轉反。
和,戶卧反。
為天,于僞反,下“則為”、“本為”、“主為”皆同。
)
[疏]注“居南郊”至“以事之”○解雲:皆出《禮記·郊特牲》。
彼文雲“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也,兆于南郊,就陽位也”又雲“莞簟之安,而蒲越禾之尚”“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大圭不彖,美其質也”“大羹不和,貴其質也”鄭氏雲“明水,司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