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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事君章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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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而計過,無憾而後即安。

    ”言若有憾則不能安,是思自補也。

    案《左傳》:“晉荀林父為楚所敗,歸,請死于晉侯。

    晉侯許之,士渥濁谏曰:‘林父之事君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

    ’晉侯赦之,使複其位。

    ”是其義也。

    文意正與此同,故注依此傳文而釋之。

    今雲君有過則思補益,出《制旨》也,義取《詩·大雅·民》雲:“衮職有阙,惟仲山甫補之。

    ”毛傳雲:“有衮冕者,君之上服也。

    仲山甫補之,善補過也。

    ”鄭箋雲:“衮職者,不敢斥王言也。

    王之職有阙,辄能補之者,仲山甫也。

    ”此理為勝,故易舊也。

    ○注将行至行之。

    ○正義曰:此依王注也。

    案孔注《尚書·太誓》雲:“肅将天威,為敬行天罰。

    ”是“将”訓為“行”也。

    言君施政教有美,則當順而行之。

    ○注匡,正也。

    救,止也。

    ○正義曰:此依王注也。

    “匡,正”《釋言》文也。

    馬融注《論語》雲:“救猶止也。

    ”雲“君有過惡,則正而止之”者,《尚書》雲“予違汝弼,汝無面從”是也。

    ○注下以至相親。

    ○正義曰:此依魏注也。

    《書》曰:“居上克明,為下克忠。

    ”是其義也。

    《左傳》曰:“君義臣行,如此則能相親也。

    ” 《詩》雲:‘心乎愛矣,遐不謂矣。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遐,遠也。

    義取臣心愛君,雖離左右,不謂為遠。

    愛君之志,恒藏心中,無日忘也。

    ) [疏]詩雲至忘之。

    ○正義曰:夫子述事君之道既已,乃引《小雅·隰桑》之詩以結之。

    言忠臣事君,雖複有時離遠,不在君之左右,然其心之愛君,不謂為遠;中心常藏事君之道,何日暫忘之?○注遐遠至忘也。

    ○正義曰:雲“遐,遠也。

    義取臣心愛君,雖離左右,不謂為遠”者“遐,遠也”《釋言》文,此釋“心乎愛矣,遐不謂矣”雲“愛君之志,恒藏心中,無日暫忘也”者,釋”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案《檀弓》說事君之禮雲:“左右就養有方。

    ”此則臣之事君,有常在左右之義也。

    若周公出征,管叔、蔡叔、召公聽訟于甘棠,是離左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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