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這已經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迹。
你還要我怎麼做啊!
難道我方先覺就真的隻有做功篑一虧,未競全功,晚節難保,惟欠一死的悲劇人物嗎?!我方先覺是那種“貪生怕死”、“叛國投敵”的人嗎?至于别人怎麼看,已經不重要,也由不得自己了。
我是不是英雄不要緊,但第10軍的光榮曆史不容玷污,她在第三次長沙會戰、常德解圍戰和本次衡陽戰役戰績,誰能否定得了?此時的防線被突破,連火炮,電台,密碼本都毀了,足以表明我第10軍已經再無抵抗能力了。
剩下的問題就是考慮生或死,就是如此簡單而已。
突圍?城中數千傷員,面對城外傷亡慘重、積怨以久、殺紅了眼的日軍,如何能全身而退。
再戰?彈已盡,糧将絕,剩下的殘兵有氣無力,隻能遭轟炸、吃槍子、挨刺刀的份。
就算極力反對投降的暫54師師長饒少偉打算東渡湘水突圍,但在他的部下都是旱鴨子的情況下,他饒少偉也還是因為沒有單獨突圍的勇氣而放棄了突圍,也同意選擇投降了麼。
如果我方先覺等人選擇突圍,要是成功了,那就是英雄,因為我們的戰績足以能證明我們是為數不多的,使日軍在一次戰役裡傷亡将近兩萬人的中國将軍。
就算沒成功,最可悲的結果也和王銘章一樣被日軍打死,隻留下殉國将士的一個名頭,這也是完美的了。
但在再無可戰的情況下,選擇了停戰、投降。
如果我方先覺等人能早點突圍,比如隻抵抗20多天,或者在8月5日就接受突圍的建議,那脫身的機會也是相當高的;出去後也未必會遭到軍法從事。
那麼在後人眼裡也就能享受到“抗日英烈”的待遇。
然而……難道我方先覺心甘情願地對不起國家、對不起民族?我們僅僅隻不過是隻欠一死而已。
作為一個軍人,我方先覺率部抵抗到了最後,是盡職盡責的,對于一個盡力抗日的人,又有難言的苦衷的人難道就不能原諒嗎?!
投降,在中國傳統思想裡代表的是一種罪惡,就如女人失貞一樣,但有誰又去仔細深入分析其中的原因和過程呢?失貞的後果隻有上吊才能彌補,投降的後果也隻有一死才能成全罷。
當然我方先覺隻要有機會,我一定争取逃回去,暫時迫不得已放下武器,停止抵抗難道就等同于叛國?!
但使龍城飛将在,不叫胡馬度陰山。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