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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略辨識相彰能變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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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二?一五七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叁: 【疏翼】 初一頌半略釋外難略標識相中,第一長行廣釋上之叁句答難、破執、略標論宗已,今長行廣釋下之叁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

     【述記?卷十二】 上來雖有略廣二段[1],總是解頌上之叁句,答頌前問[2]訖。

    自下釋頌[3]下之叁句。

    于中有二︰初、別解叁句,後、別解能變義。

    叁句不同,即分[4]爲二[5],此解初句也。

     「所變相」者,釋頌「此」言。

    此見、相分相狀,各各有無量故。

    所言「唯」者,是決定義,此見、相分所依自體能變之識,體類定叁,非增減故;或簡別義,如前[6]已說。

     【疏翼】 此解第一頌半之第四句「此能變唯叁」訖。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既能變識體有差別,今尚未知,爲顯差別,故說頌曰︰此能變唯叁。

     論曰︰若于是處假立爲我,及假立爲法,即此亦由因事及果事故,而有差別。

    此中因能變者,謂于阿賴耶識中所增長異熟及等流習氣。

    果能變者,謂由先業所感緣圓滿時,異熟習氣乃得生故,引起諸餘衆同分中阿賴耶識,並由等流習氣得生故,從阿賴耶識生起轉識及染汙意。

     此中由善不善轉識,于阿賴耶識中生起異熟習氣及等流習氣,由無記轉識及染汙意生起等流習氣。

     【論文】 二?一五八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下之叁句﹝即一頌半中之第四句至第六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中,第二合解下二句。

    文分爲四︰一、解「異熟」名,二、解「思量」名,叁、解「了別」名,四、解「及」字。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合解下二句[7]。

    謂初二識及第叁識,如理應知。

     「多異熟」者,謂此識體總有叁位︰ 一、我愛執藏現行[8]位:即唯七地以前菩薩、二乘有學、一切異生,從無始來,謂名「阿賴耶」[9]。

    至無人執位,此名「執藏」。

     二、善惡業果位:謂從無始乃至菩薩金剛心時[10],或解脫道時,乃至二乘無餘依位,謂名「毗播迦」[11]──此雲「異熟識」,「毗」[12]者,異也,「播迦」[13],熟義──至無所知障位。

     叁、相續執持位:謂從無始乃至如來盡未來際利樂有情位,謂名「阿陀那」[14],此雲[15]「執持」,或名「心」等。

     長短分限,不過叁位。

    以「異熟」名,通初、二位[16],故論說言「多異熟性故」。

    不言初,以狹故;不言後,以寬故。

     寬、狹何事遮不說也? 此中意說熏習位識。

    若說寬時,佛無熏習,說即無用;若說狹時,八地以後,猶有熏習,便爲不足。

    又但說因有虛妄位,不說于佛,故說異熟識是「多異熟性」,寬、狹皆得。

     又爲五位︰一、異生位,二、二乘有學位,叁、二乘無學位,四、十地菩薩位,五、如來位。

    「異熟」一名,通前四位,故言「多異熟性」,不說餘名。

     又十叁住[17],通十二故[18]。

    又七地,如《樞要》說[19]。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雲︰ 所說叁種能變,今尚未知,爲顯彼差別,故說頌曰︰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論曰︰如是叁種能變者,所謂異熟、所謂思量及所謂了別境識。

    此中由善不善業習氣異熟增上力故,隨能引生所感果體,如是名爲異熟。

    染汙意者,謂恒思量爲我性故,名爲思量﹝或譯爲「由以恒審思量爲性故,思量爲我」﹞。

    眼等六識別別顯現色等境界故,名爲能了別境。

     【論文】 二?一五九 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

     【疏翼】 第二合解下句中,第二解「思量」名。

     【述記?卷十二】 謂第七識恒審思量。

     此說「恒」言,簡第六識。

    意識[20]雖「審思」,而非是[21]「恒」[22],有間斷故;次「審思」言,複簡第八,第八雖「恒」,非「審思」故;「恒審思量」,雙簡五識,彼非恒起、非審思故。

     若言此識實內思量,何故此中不言內者,通無漏說,佛此亦緣外境相故。

     此「恒」等言,各有所簡,如《樞要》說[23]。

     【論文】 二?一六○ 叁、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粗故。

     【疏翼】 第二合解下一句中,第叁解「了別」名。

    即解下之叁句中,第叁句「了別境識」。

     【述記?卷十二】 下、解第叁句也。

    以前六識同了粗境,異七、八故,合爲一名。

     問︰此前六識亦緣細境,如佛六識等,何故但名粗?答︰一、多分故[24],二、易知故,叁、諸有情共可悉故,四、內外道皆許有故,五、大小乘所極成故,六、不共義故,七、八二識不粗了故。

     此後二識[25],亦通淨名,非所熏故,又互顯故[26]。

    以上如《樞要》說[27]。

     【疏翼】 以上解後二句訖。

     【論文】 二?一六一 「及」言,顯六合爲一種。

     【疏翼】 第二合解下二句中,第四解「及」字。

     【述記?卷十二】 謂前頌[28]言「及了別境識」,解彼「及」字。

     「及」者,合集義。

    以「了境識」六種不同,今合爲一,名爲「了境」,故言「及」也。

    「及」字雖通「相違及」等,今顯「合集」,故解「及」言。

     【疏翼】 以上別解後叁句訖。

     【論文】 二?一六二 此叁皆名能變者,能變有二種: 【疏翼】 第二長行廣解下之叁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中,第二別解能變義。

     【述記?卷十二】 上來雖別解後叁句,出能變體,然未解釋能變之義,故今應說。

    于中有叁︰初、牒列數,次、依標解[29],後、總料簡。

    初、牒「能變」列其數也。

     束叁能變合爲二種,即以二[30]義解「能變」也[31]。

     【論文】 二?一六叁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

     【疏翼】 第二別解能變義中,第二依標解。

    文分爲二︰一、因能變,二、果能變。

    初中又二︰一、總列二因,二、依列別解。

    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二】 次、依標解,爲二文也。

     此言「因」者,即所由故,謂種子也。

    辦體生現,爲現行生之所由[32]也,此名,唯望現果爲名。

    據理而言,應名果變,種及[33]現行所引生故,今[34]望果說現行因故。

     「變」者,是轉變義[35]。

    在叁能變初異熟中,顯所依止能持之識所有等流、異熟二種習氣是也。

     言「習氣」者,是現氣分[36],熏習[37]所成,故名「習氣」。

    自性親因,名等流種[38]。

    異性招感,名異熟種。

    一種子,二種攝盡,士用、增上于此二中,假施設立,故不說之。

     謂「因」即「能變」名,「因能變」,謂此二因能變生後自類種、同[39]類現行,及異熟果故[40]。

     【論文】 二?一六四 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

     【疏翼】 第一因能變中,第二依列別解。

    于中有二︰一、解等流習氣,二、解異熟習氣。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不以等流所變之果顯其自性,但舉等流能變之因以顯自體。

    義顯所生通諸有漏叁性之法各自種子,所引八識各各自果名言種子[41]是也[42]。

     「等」,謂相似;「流」,謂流類;即種子與果性同[43]。

    相似,名「等」;果是彼類,名之爲「流」;即從等所流,從因爲名,故名「等流」。

    即等之流,依士釋也。

    即名言熏習種子,是等流之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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