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家不知道你說啥東西,你身上很舒服就對了。
所以說,我們翻這個身,對我們來說,就意思比較明了。
那麼,如果我們前面五根翻行盡、能聞、能嗅、能嘗、積聚,那就是這本書寫下來,人家就看不懂了。
那麼,此言“體即是根”,它的體就是根,身就本身就是個根,這積聚一個堆堆,就是一個根,這是身根。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
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
乃識所依之根也。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
”這五個眼耳鼻舌(身)叫根的話,都有出生的意思。
“出生”什麼?出生識。
“增上”,就是識的增上緣。
那麼,都有“出生增上”的意思。
這個,前面我們講《五蘊論》的時候,把根的意思講了很多了,這不重複了,自己回去,去參考一下。
那麼,它的體是什麼?“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
”這個也講過的,身根,它就是能造的四大、所造的色香味觸這個八個法——它的體性。
那麼,“乃識所依之根也。
”根就是識依它而生的,依止這個根而生的識。
不管你是眼根也好、耳根也好,都是能造所造八個法所成的。
那麼,它是識所依止的,眼根是眼識所依,耳根是耳識所依,乃至身根,身識所依,都是識所依的。
那麼,解釋這個根了。
那麼,五個根、六個色,那麼,一共加起十一個法,是色蘊,就是色法。
那麼,五個根講完了,講六個色(六個境)。
五境
色境
言六色者,眼所取故。
有二十五種。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
此皆方處示現義,顔色之色也,對眼識故。
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耳。
“色者,眼所取故。
有二十五種。
”這個就比《五蘊論》廣了,眼所取的境界,有二十五種。
哪二十五呢?“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等等,有二十五種。
“此皆方處示現義,顔色之色也。
”我們前面說的,這麼多青黃赤白乃至到空一顯色,“空一顯色”就是說我們看天空,什麼東西也沒有,就看到一個藍色,天的藍色,那麼,這些都是方處示現,有方向、有處所的示現的色。
什麼色呢?顔色的色,對眼識來說的,眼睛所見的是顔色的色,而質礙的那個色,那身上碰到了才知道,不是對眼根的。
所以我們前面說的色有兩種——顔色的色、質障的色。
這是我們說的眼根所對的境,二十五種,都是“方處示現”,是顔色的色。
“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
”質礙叫色,那是所有的色的總名字,不但是眼的所對的境,那就是說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些都是質礙的,這是總的色。
一個是狹義的色,一個是泛義的色,這個,在《俱舍》裡是辯了的,這裡沒有辯,但是給你分開來了。
那我們看眼睛所對的色是狹義的色,顔色的色,那麼,質礙的色,就包括這十一個法,當然無表色是有争論的,無表色沒有質礙的,它是法處所攝的色,那就沒有什麼質礙可說,也是假安立的,後邊就要講的。
那麼,這個質礙的色是色法的總名,那就色蘊的色,一個是色處的色,這個兩個是不一樣。
所以說,假使我問你:什麼叫色,或者色有幾種。
那你要反問一下,你問我這個色還是蘊色還是處色,是五蘊的色,那就是十一個色,“變礙為性”,如果你處色就是眼睛所對的處,色處的色,那就這個二十五種,顔色的色,沒有質礙的。
那麼就是說,你問問題你要把對方的要點問到。
如果你不問的話,你說二十五種,青黃赤白,明明對的,他說“錯了”。
為什麼?“我問你是色蘊的色,應當是十一種”。
如果你說了十一種,他就說“你又錯了,我說的是顔色的色,那個二十五種”,那就總是要輸的了,那你怎麼辦呢?先要問一下,你到底問是什麼色。
你問的是處色,那是色處的色,那可以說二十五種,你說蘊色,那麼,是十一種,是質礙的色,變礙為色。
所以說在辯論的時候,這個要注意的,人家提一個問題,不要冒冒然地回答,你要問他是什麼,就是他的概念要明确才好回答,因為這個色有兩個含義,一個色處的色,一個是色蘊的色。
色蘊的色(質礙的色)(泛義)十一種
色處的色(顔色的色)(狹義)二十五種
下面我們是要講第四種——心不相應行。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
在《俱舍》裡邊,十四種,那麼,在《五蘊論》裡邊,也是十四種,但是,一個不一樣,《俱舍》裡邊,“得”、“非得”,它隻一個“得”,而加了一個“異生性”。
那麼,這裡卻是更加了十個,二十四個了。
此乃色心分位。
蓋依前三法一分一位假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