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姓金,是一個極其樂觀、開朗、讨人喜歡的年輕人。
有人說,他的笑容就像陽春冰雪上的陽光,誰碰到了他,都會情不自禁地被他的魅力融化。
女人這樣說,男人也這樣說;妓女這樣說,小偷也這樣說。
能夠被妓女和小偷如此評價,恐怕不容易吧。
因為他高興起來了,便會去妓院高歌豪飲,雖然他經常是一個窮光蛋,可他一有錢,就立即拉朋友把錢花光。
那速度比他拔刀還快!
他拔刀的速度已經很快了——
至少在我們捕快這一行裡,他拔刀的速度不是數一,也得數二。
反正沒人見過比他更快的。
他姓金,這個姓并不怎麼好,我的意思是請聯想一下:
姓金的出過什麼有名的大人物嗎?好象是空白……
相反,一提到金字,絕大多數人都會眼睛發亮,他們立即聯想到黃金、金銀首飾、金錠金葉子金條金元寶,或者金榜題名。
最浪漫的人也不過想到天邊朝霞的萬道金光。
為什麼偏偏得形容為金光呢?
可見人們内心之貪婪俗氣。
說遠了,我的意思是,姓氏跟現實根本不是一回事。
就像姓金的,身上多半沒幾兩金,還都是小人物。
當然了,做一個快樂的小人物,呼朋喚友,逍遙買醉,千金散盡——假如偶爾真有千金的話,也沒什麼不好。
所以,小人物根本不需要講他的名字。
說了别人也記不住。
他就叫小金,或者金捕頭,若直接喊他兄弟,他也會哈哈一笑答應。
他的笑容很有魅力。
他很帥。
他的朋友三教九流,甚至還有妓女、小偷、兒童、老妪。
三十年前,他就是這樣一個單純、快樂、刀法快如閃電的年輕人!
他樂于為人拔刀。
他願意為兒童、老妪、白癡拔刀,如果誰欺負了這些弱者。
他也願意為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和我拔刀。
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都是他衙門内的同事,都是捕快,武功稀松平常,簡直臭不可聞。
可誰讓他們都算是他的兄弟呢?
我也是他的兄弟。
我也是小人物。
可若論刀法,捕快這行裡,惟有我能同他相提并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