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想當年,長沙王吳芮與丞相利蒼同朝聽命,或同庭共事,一個為王,一個為侯,盡管暗中各懷主意或不可告人的心思,但表面上應當是和諧共處的,因而作為丞相夫人見過吳芮,或有更進一步的交往也屬正常。當時,追求長生不老和死後屍體不朽之術,已成為王侯将相和達官貴人生活的目标和夢寐以求的最高境界。于是防腐技術興盛,有的用玉,有的用藥草,有的用所謂的仙丹神藥之類,可謂招數疊出,五花八門。《後
長沙王吳芮死于漢高祖已亥五年(公元前202年),據考古發現所知,長沙國丞相利蒼死于呂後二年(公元前186年);利蒼之子死于漢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利蒼夫人辛追死于漢文帝十二年以後數年之間的某年。吳芮與利蒼之死相差16年,與利蒼夫人之死相差30餘年。既然當時的上流社會皆推崇長生不老和屍體防腐之術,想來作為長沙王的吳芮也不例外,一定是殚精竭慮,想方設法令人搜尋和研制。當他撒手歸天後,家人便用楚地一帶早已流行,時在長沙附近逐漸成熟的草藥混合技術作為防腐之術,為其屍體沐浴、噴灑、穿戴包裹、降溫、入殓、封棺、閉椁、覆土等等。當這一切完美無缺地一步步做完後,一具屍體便在幽深封閉的墓穴之内長期保存下來,并出現了下葬400多年後,墓葬被掘,棺椁打開,墓主吳芮仍“容貌如生,衣服不朽”的奇特景觀。若對比1700年後的利蒼夫人屍體出土時的狀況,此點當屬真實,且沒有什麼可以大驚小怪的了。
同為長沙豪門出身,何以吳芮與利蒼夫人辛追的屍體在後人發現時完好無損,面目如生,而葬于同一塊墓地、相隔僅幾米遠的利蒼本人與兒子的屍體卻早已腐爛,隻剩下殘骨碎渣?考古人員得出的結論并不複雜,利蒼之子是由于墓葬和棺椁本身封閉不嚴,封閉墓穴的白膏泥有明顯缺口,棺椁有裂縫所緻。至于長沙丞相利蒼本人屍骨無存,則與墓葬被盜有關,若沒有盜墓賊的毀壞,屍體極有可能也同他的夫人一樣,會完好無損地保留下來。
湖南省考古隊員侯良等人在發掘長沙丞相利蒼墓時,發現了兩個盜洞。其中一個為四方形的洞穴,大小正好可容一人;一個為圓洞,裡面塞滿了雜土,若不仔細察看,一時還不大容易認出。這兩個盜洞出現于哪朝哪代,一時無法判斷。後來,發掘人員在盜洞土層中發現了一個瓷碗,經鑒定,這隻瓷碗屬于唐代的産品,因而,盜墓者被斷定是唐以後、宋之前的人,而唐代的可能性最大。這樣認為的理由是,這隻碗僅是一個極普通的生活用具,很難保存到宋代。何況唐代瓷碗保存到宋,已經算是有價值的文物了,深知文物之利的盜墓賊怎會輕易将其扔掉呢?所以,唯一的可能是唐代的盜墓賊,拿了這隻平時在家中常用的瓷碗,作為打洞盜寶時喝水、進食之用,而用完之後随意地扔之于旁側,走時也未帶走。至于墓葬系何人所盜,至今仍難有定論。當考古人員發掘到墓穴底部時,見棺椁早已散亂不堪,内中器物幾乎全被盜走,隻剩一點殘骨和器物碎片,最大的收獲就是于散亂的棺材縫隙中,發現了利蒼為相封侯的三顆印章,從而揭開了馬王堆家族墓葬之中的墓主與時代之謎,這算是不幸之中的萬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