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謀;然僅免饑寒耳。
五十八之年,當有巨金自來,不須力求。
官人生無過行,再世享之不盡也。
”别巫而返,疑信半焉。
然安貧自守,不敢妄求。
後至五十三歲,留意驗之。
時方東作,病-不能耕。
既痊,天大旱,早禾盡枯。
近秋方雨,家無别種,田數畝悉以種谷。
既而又旱,葬菽半死,惟谷無恙;後得雨勃發,其豐倍焉。
來春大饑,得以無餒。
商以此信巫,從翁貸資,小權子母,辄小獲;或勸作大賈,商不肯。
迨五十七歲,偶葺牆垣,掘地得鐵釜;揭之,白氣如絮,懼不敢發。
移時氣盡,白镪滿甕。
夫妻共運之,稱計一千三百二十五兩。
竊議巫術小舛。
鄰人妻入商家,窺見之,歸告夫。
夫忌焉,潛告邑宰。
宰最貪,拘商索金。
妻欲隐其半,商曰:“非所宜得,留之賈禍。
”盡獻之。
宰得金,恐其漏匿,又追貯器,以金實之,滿焉,乃釋商。
居無何,宰遷南昌同知。
逾歲,商以懋遷至南昌,則宰已死。
妻子将歸,貨其粗重;有桐油如幹簍,商以直賤,買之以歸。
既抵家,器有滲漏,瀉注他器,則内有白金二铤;遍探皆然。
兌之,适得前掘镪之數。
商由此暴富,益贍貧窮,慷慨不吝。
妻勸積遺子孫,商曰:“此即所以遺子孫也。
”鄰人赤貧至為丐,欲有所求,而心自愧。
商聞而告之曰:“昔日事,乃我時數未至,故鬼神假子手以敗之,于汝何尤?”遂周給之。
鄰人感泣。
後商壽八十,子孫承繼,數世不衰。
異史氏曰:“汰侈已甚,王侯不免,況庶人乎!生暴天物,死無飯寒,可哀矣哉!幸而鳥死鳴哀,子能幹盅,窮敗七十年,卒以中興;不然,父孽累子,子複累孫,不至乞丐相傳不止矣。
何物老巫,遂宣天之秘?鳴呼!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