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忽作賊!”生恬然不為怪,因述狐之有情。
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
”因念丹砂可以卻邪,遂研入酒,飲生,少頃,生忽失聲曰:“我奈何做賊!”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
又聞富室被盜,噪傳裡黨。
生終日不食,莫知所處。
妻為之謀,使乘夜抛其牆内。
生從之。
富室複得故物,事亦遂寝。
生歲試冠軍,又舉行優,應受倍賞。
及發落之期,道署梁上粘一帖雲:“姬某作賊,偷某家裘、鼎,何為行優?”梁最高,非跋足可粘。
文宗疑之,執帖問生。
生愕然,思此事除妻外無知者;況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悟曰:“此必狐之為也。
”遂緬述無諱,文宗賞禮有加焉。
生每自念無取罪于狐,所以屢陷之者,亦小人之恥獨為小人耳。
異史氏曰:“生欲引邪入正,而反為邪惑。
狐意未必大惡,或生以諧引之,狐亦以戲弄之耳。
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賢助,幾何不如原涉所雲,家人寡婦,一為盜污遂行滢哉!籲!可懼也!”
吳木欣雲:“康熙甲戌,一鄉科令浙中,點稽囚犯,有竊盜已刺字訖,例應逐釋。
令嫌‘竊’字減筆從俗,非官闆正字,使刮去之;候創平,依字彙中點畫形象另刺之。
盜口占一絕雲:‘手把菱花仔細看,淋漓鮮血舊痕斑。
早知面上重為苦,竊物先防識字官。
’禁卒笑之曰:“詩人不求功名,而乃為盜?’盜又口占答之雲:‘少年學道志功名,隻為家貧誤一生。
冀得資财權子母,囊遊燕市博恩榮。
’”即此觀之,秀才為盜,亦仕進之志也。
狐授姬生以進取之資,而返悔為所誤,迂哉!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