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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貪錢财李虎害命 罵知縣仲舉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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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李虎聽說年七有事煩他,遂滿口應承說:“小人受大爺莫大之恩,正愁着無處可報,今日既有用我之處,總然是死也不敢辭。

    ”年七聽見這話滿心歡喜,遂将要害仲舉的始末原由說了一遍。

    李虎隻為圖那三百銀子,遂滿口答應,說:“衙門上下還得大爺打點。

    ”年七說:“這個自然,你隻管放心去吧。

    ”李虎回到家中,把一個布客用酒灌醉,一刀殺死,将屍首移在高仲舉的門口,買通總甲大人在四下裡埋伏,隻等仲舉天亮出來,就要賴他圖财害命。

    這原是年七對李虎說的,知道仲舉這日上國子監作文起的早,所以把個死人放在他家門口。

    且說仲舉天還未明,爬将起來,叫丫鬟跟着關上大門,往前走了兩步,一跤跌倒在地。

    李虎和總甲王成在暗處藏着,見仲舉絆倒在地,二人闖至面前應聲吆喝:“什麼人在此?”言罷用燈籠一照,見地下躺着一人,二賊故意言道:“你這人好沒道理,你的朋友醉了,你就該送他回家,為什麼叫他在此躺着。

    ”仲舉說:“列位,在下姓高名仲舉号殿臣,現在是個監生,住在這個門内。

    隻因今日是國子監考文之期,所以出門甚早,不意被這個漢子絆了我這一跤。

    ”李虎說:“原來是高相公,這個人在哪吃酒睡在相公門前,等我拉起他來打發他回家去。

    ”言罷把死屍往上一拉,王成用燈籠一照,說聲不好,将死屍丢下。

    二人拉住仲舉說:“好個斯文相公,圖财害命,夤夜移屍,這也是天理昭彰,遇見我們二人。

    ”說着說着李虎掏出索來與仲舉帶上,你推我拉,不容分說要去見官。

    到了衙門前,日已三竿,正趕着知縣陳琏升堂,李虎上前跪禀道:“今有監生高仲舉殺死人命,夤夜移屍,被小的和總甲王成拿住,現在外邊候審。

    ”知縣聽說是人命,吩咐:“将犯人帶上來!”不多一時李虎、王成押着犯人跪在台下。

    知縣留神往下一看,見高仲舉不像歹徒。

    正在尋思之間,隻見一個刑房走至案前,呈上一個禮單,把年七送禮的緣故低言悄語說了一遍。

    陳知縣看了看禮單上寫的是白銀千兩。

    這知縣一來愛财,二來怕嚴府的勢力,收下禮物打發來人回去。

    先見仲舉斯文,還有憐念之意,今既受了年七的賄,隻得變下臉來問仲舉殺人的情由,兇器的下落。

    仲舉原是屈情,以實言回禀,知縣那裡肯依,非刑拷打,立逼着仲舉畫招,仲舉明知是知縣受了年七的賄,要與自己作對。

    受刑不過,随向知縣言道:“宗師不必動刑,我想我是一個犯人,你是一個問官,我要不招,你也難以回複年七。

    事到其間也說不的了,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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