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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回 擊登聞斷明冤枉 常遇春平取淮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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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令明早入朝進見。

     次早,鐘聲方歇,太祖即着内臣出朝探視友信來否。

    祇見友信整冠肅裳已到多時。

    太祖視朝禮畢,對侍臣曰:“此有學有行之士,朕欲任為翰林編修,衆卿以為何如?”廷臣齊聲應道:“極當,極當!”友信拜謝方畢,祇聽朝門鼓聲内咚咚的響,原來太祖欲通天下民情,及世間冤枉,倘無人替他伸理,便任百姓到朝撾擊此鼓,名曰“登聞鼓”。

    如有大小官軍,阻遏來人者,處斬。

    此分明是當初治水的禹王鼓,轺求谏的美意。

    太祖聽見,便宣擊鼓的進來。

    不多時,祇見一個至美至潔的婦人,年紀祇有二十餘歲,飄飄冉冉走向殿前叩頭,實時俯伏,口中訴上:“小婦人周氏,父親是揚子江邊漁戶。

    将奴嫁與李郎,在金山寺附近亦以捕魚為生。

    嫁方兩載,生下一個兒子。

    時常有鄰家江媽送我些胭脂花粉,小婦人亦時常把些東西回她,因此往來甚是親密。

    一日,李郎捕魚未回,婦人因邀江媽到家相伴同睡,誰想江媽不良,暗将僧鞋一雙藏在床下。

    次早,江媽回去,恰好李郎歸來,在床下見有增鞋一雙,疑是婦人與和尚通奸。

    任我立誓分辯不信,逐我回到娘家。

    離别時,曾古詩一首,訴明衷情。

    那詩記得道: 去燕有歸期,去婦有别離。

    妾有堂堂夫,妾有呱呱兒。

    撇了夫與子,出門将何之?有聲空嗚咽,有淚徒漣面。

    百病皆有藥。

    此病最難醫。

    丈夫心反複,曾不記當時:山盟與海誓,瞬息竟更移。

    籲嗟一婦女,方寸有天知! 李郎也祇做不聞,祇得長别。

    自此,将及半年。

    有個新還俗的僧人,叫做惠明,原是金山寺和尚,托媒來說要娶婦人。

    父親作主便嫁了他。

    前晚酒中說出當年江媽媽時常送些花粉、胭脂,及夾藏僧鞋的事務,原來都是這和尚的奸謀,因此将小婦人夫妻拆散。

    後訴本地知縣做主,誰想他又央人情,不準呈詞。

    這段冤枉,全仗皇上審理。

    ”太祖聽了大怒,即喚殿前校尉星馳拿捉奸僧、江媽并本地知縣,同金山寺合寺僧衆到殿前詣問。

    不一日,人犯解到,一一都如婦人所言。

    登時,命将惠明淩遲處死;江媽坐主謀枭首。

    同寺内十二個僧人,坐知情罪杖責;知縣遏絕民情,收監究問;其餘寺僧,俱發邊遠充軍;這婦人仍着原夫李郎領回,永為夫婦。

    判訖。

     暑往寒來,光陰迅速。

    不覺又是孟冬天氣。

    太祖對徐達、常遇春曰:“今日士卒訓練已精,軍糧又足,公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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