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馬政由海道使女真,約夾攻遼。
甲戌,升六安縣為六安軍。
丁醜,诏監司辄以禁錢買物為苞苴饋獻,論以大不恭。
三月丙戌,诏監司、郡守自今須滿三歲乃得代,仍毋得通理。
癸巳,令嘉王楷赴廷對。
丙申,以茂州蕃族平,曲赦四川。
丁酉,知建昌陳并等改建神霄宮不虔及科決道士,诏并勒停。
戊戌,禦集英殿策進士。
戊申,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七百八十三人。
有司以嘉王楷第一,帝不欲楷先多士,遂以王昂為榜首。
夏四月癸醜朔,築靖夏城、制戎城。
錄呂餘慶後。
癸亥,減捶刑。
己卯,诏每歲以季秋親祠明堂,如孟月朝獻禮。
以太上混元上德皇帝二月十五日生辰為貞元節。
五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乙酉,诏諸路選漕臣一員,提舉本路神霄宮。
丁亥,以林靈素為通真達靈元妙先生,張虛白為通元沖妙先生。
壬辰,班禦制《聖濟經》。
以青華帝君八月九日生辰為元成節。
庚戌,手敕兩浙漕司,以權添酒錢盡給禦前工作。
六月乙卯,以賢妃劉氏為淑妃。
己巳,以淮西盜平,曲赦。
庚子,慮囚。
甲戌,以西邊獻捷,曲赦陝西、河東路。
秋七月壬午,以西師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子。
鄭居中為少傅,餘深為少保,鄧洵武為特進,進執政官一等。
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振濟東南諸路水災。
八月甲寅,以童貫為太保。
辛酉,诏班禦注《道德經》。
壬申,诏執政非入謝及丐去,毋得獨留奏事。
癸酉,封子椅為嘉國公。
乙亥,升兖州為襲慶府。
九月辛巳,大飨明堂。
壬午,诏罷拘白地、禁榷貨、增方田稅、添酒價、取醋息、河北加折耗米、東南水災強籴等事。
丙戌,诏太學、辟雍各置《内經》、《道德經》、《莊子》、《列子》博士二員。
己醜,以歲當戌、月當壬為元命,降德音于天下。
庚寅,薛昂罷。
以白時中為門下侍郎,王黼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馮熙載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範緻虛為尚書右丞。
壬辰,禁州郡遏籴及邊将殺降以幸功賞者。
癸巳,禁群臣朋黨。
丁酉,用蔡京言,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賜名《道史》。
辛醜,鄭居中罷,乞持餘服,诏從之。
诏察縣令治行、諸路監司能改正州縣事者,較為殿最。
诏視中大夫林靈素、視中奉大夫張虛白并特授本品真官。
閏月庚申,诏江、淮、荊、浙、閩、廣監司督責州縣還集流民。
丁卯,進封楷為郓王。
丙子,诏:周柴氏後已封崇義公,複立恭帝後以為宣義郎,監周陵廟,世世為國三恪。
冬十月己卯朔,太白晝見。
己亥,改興慶軍為肇慶府。
甲辰,置道官二十六等,道職八等。
十一月己酉朔,改元,大赦天下。
辛亥,日中有黑子。
丙辰,以婉容王氏為賢妃。
辛酉,補上書人安堯臣官。
己巳,升梓州為潼川府。
十二月戊寅朔,複京西錢監。
己醜,置裕民局。
是歲,江、淮、荊、浙、梓州水。
出宮女百七十八人。
黃岩民妻一産四男子。
于阗、高麗入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