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年春正月甲戌朔,以日食,不受朝。
丁醜,雷。
丁亥,免湖州增丁所輸絹。
夜,風雷雨雪交作。
辛卯,诏江、浙官民戶均輸和市絁帛。
壬辰,劉寶落節钺、福建路居住。
丙申,大雨雪,給三衙衛士、行在貧民錢及薪炭,命常平振給輔郡細民,諸路監司決獄。
己亥,放張浚、胡铨自便。
庚子,禁淮南拘籍戶馬。
二月戊申,複置邛州惠民監。
癸醜,以趙密領殿前都指揮使。
甲寅,罷楊存中殿前都指揮使,進太傅,為醴泉觀使,封同安郡王。
丙辰,置行在會子務。
乙醜,複鬻僧道度牒。
诏分經義、詩賦為兩科。
丙寅,诏通進司承受内降文字,并囊封送三省、樞密院。
辛未,秦熹卒,贈太傅。
三月甲戌朔,命破敵軍統制陳敏部兵屯太平州。
己卯,官勳臣魏仁浦、馬知節、餘靖、寇瑊諸孫各一人。
選文臣宗室主西、南外兩宗司。
庚辰,禁兩淮抑民附種。
以利州西路禦前諸軍都統制吳拱知襄陽府,部兵三千戍之。
壬午,以兵部尚書楊椿參知政事。
丁亥,奪秦熹贈官及遺表恩賞。
庚寅,以陳康伯為尚書左仆射,朱倬右仆射,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辛卯,複李光左中大夫,官其子孫二人。
壬辰,地震。
庚子,以前徽猷閣待制張宇發死節,贈四官,錄其子孫。
夏四月丁巳,以久雨傷蠶麥,盜賊間發,命侍從、台谏條上弭災除盜之策。
出天申節銀十萬兩加充戶部籴本。
辛未,遣周麟之使金賀遷都。
壬申,權減荊南上供錢銀絹絲米之半,用招填禁軍。
是月,金主亮率文武群臣如汝、洛。
五月癸酉朔,給兩淮民兵荒田。
乙亥,增築禁城。
戊寅,诏吳拱視緩急退守荊南。
己醜,命沿淮州郡毋納北人。
辛卯,金遣高景山、王全來賀天申節。
全揚言無禮,緻其主亮語,求淮、漢地及指取将相近臣計事,且以欽宗皇帝訃聞。
壬辰,選兩浙、江東、福建諸州禁軍弓弩手之半,部送樞密院按試。
甲午,宰執召同安郡王楊存中及三衙帥趙密等至都堂議舉兵。
诏以王全語谕諸路統制、帥守、監司,随宜應變,毋失機會。
是日,為欽宗皇帝發喪,特诏持斬衰三年。
乙未,以吳璘為四川宣撫使,仍命制置使王剛中同處置軍事。
丙申,命主管馬軍司成闵部兵三萬人戍鄂州。
庚子,命兩浙、江、湖、福建諸州起禁軍弓弩手,部送明州、平江府、江、池、太平三州、荊南府軍前。
殿中侍禦史陳俊卿言,内侍張去為竊權撓政,乞斬之以作士氣。
六月乙巳,以群臣三上表,始聽政。
丙午,劉锜乞即日移軍渡江,诏锜進發,騎兵屯揚州。
丁未,出宮女三百九十人。
蠲臨安府禁軍阙額錢五年。
乙酉,以禦史中丞汪澈為湖北、京西宣谕使。
辛亥,金主亮遣大懷正至盱眙,語送伴使呂廣問雲:将以六月遷汴京。
令其歸奏。
癸醜,罷教坊,并敕令所歸刑部。
乙卯,以劉锜為淮南、江東西、浙西制置使。
戊午,命帶禦器械劉炎同提舉措置沿淮盜賊。
庚申,彗出角。
遣步軍司都統制戚方提總江上諸軍策應軍馬,聽劉锜節制。
谕吳拱嚴備襄陽,視緩急,合田師中、成闵兵以援之。
甲子,始禦正殿。
乙醜,放女樂二百餘人。
丙寅,聽淮南諸州移治清野。
戊辰,以周麟之辭使北,命樞密都承旨徐哲代行。
淮北民兵崔唯夫、董臻等率衆萬餘來歸。
秋七月丙子,命兩浙、江東濱海諸州預備敵兵。
诏諸路帥臣教閱土兵、弓手。
戊寅,命雷州守臣節制高、容、廉、化四州軍馬。
時雷州軍賊淩鐵作亂,東南第十二将高居弁會五州巡尉官兵讨平之。
戊子,周麟之分司、筠州居住。
辛卯,振給淮南歸正人。
壬辰,徐哲等至盱眙,金主亮以非所指取之人,谕遣亟還。
癸巳,诏:“四川财賦,自當專任總領所。
如遇警急,調發不及申奏,則令宣、制司随宜措置,先舉後聞。
”乙未,行新造會子于淮、浙、湖北、京西諸州。
是月,金主亮徙都汴京,命其臣劉萼由唐、鄧瞰荊、襄,張中彥、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