犒師。
丁未,命沿江制置副使夏貴會合策應,以錢二百萬随軍給用。
九月乙亥,顯文閣直學士湯漢、顯文閣直學士洪天錫各五辭召命,诏并升華文閣學士,仍予祠祿。
己醜,子□生。
冬十月丙申,少傅、嗣秀王與澤薨,诏贈少師,追封臨海郡王。
癸醜,從政郎朱鑒孫進《群經要略》。
己未,诏殿、步、馬諸軍貧乏陣沒孤遺者,方此隆寒,其賜錢二十萬、米萬石振之。
十一月癸亥,诏民有以孝弟聞于鄉者,守、令其具名上聞,将旌異勞賜焉。
己已。
诏湯漢官一轉,端明殿學士,依所請緻仕。
十二月甲午,诏諸路監司循按刑獄,傔從擾民,禦史台申嚴覺察。
丙午,以錢三十萬命四川制司下渠、洋、開州、甯西鎮撫使張朝寶創司犒師。
己亥,淮東統領兼知鎮江府趙溍乞祠祿,不允。
謝方叔特叙複元官職、惠國公緻仕。
辛亥,初置士籍。
戊午,诏舉廉能材堪縣令者,侍從、台谏、給舍各舉十人,卿監、郎官各舉五人,制帥、監司各舉六人,知州、軍、監各舉二人。
八年春正月庚申,诏:“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首飾服用,必罰無貸。
臣庶之家,鹹宜體悉。
工匠犯者,亦如景佑制,必從重典。
”又诏:“有虞之世,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漢之為吏者長子孫,則其遺意也。
比年吏習偷薄,人懷一切,計日待遷,事未克究,又望而之他。
吏胥狎玩,竊弄官政,吾民奚賴焉?繼自今内之郎曹,外之牧守以上,更不數易,其有治狀昭著,自宜獎異。
”辛未,子昺生。
己醜,湯漢卒,賜谥文清。
二月癸巳,謝方叔卒,贈少師。
前知台州趙子寅殁,無所歸,特贈直秘閣,給沒官宅一區、田三百畝,養其孤遺,以旌廉吏。
丙午,以錢二百萬給犒襄、郢水陸戰戍将士。
三月丙子,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趙順孫授中大夫。
夏四月戊子,知合州、利路安撫張珏創築宜勝山城。
五月己巳,王□龠除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
大元兵久圍襄、樊,援兵厄關險,不克進。
诏荊、襄将帥移駐新郢,遣部轄張順、張貴将死士三千人自上流夜半輕舟轉戰。
比明達襄城,收軍閱視,失張順。
六月丙申,皮龍榮徙衡州。
丁酉,以章鑒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同提舉《經武要略》。
以錢千萬命京湖制司籴米百萬石,轉輸襄陽府積貯。
乙巳,以家铉翁兼權知紹興府、浙東安撫、提舉司事,以唐震為浙西提點刑獄。
王□龠乞寝新命,不允,勉谕赴阙。
辛亥,台臣言江西推排田結局已久,舊設都官、團長等虛名尚在,占吝常役,為害無窮,又言廣東運司銀場病民。
诏俱罷之。
癸醜,以錢五百萬命四川制司詣湖北籴運上峽入夔米五十萬石。
秋七月辛未,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兼計度轉運使胡穎乞祠祿,诏勳一轉,依所乞宮觀。
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辛醜,诏家铉翁赴阙。
丁未,紹興府六邑水,發米振遭水家。
壬子,王□龠辭免明堂大禮陪祠。
乙卯,诏福建安撫陳宜中克舉厥職,升寶谟閣待制。
九月丁卯,诏洪天錫轉端明殿學士,允所請緻仕,辛未,明堂禮成,祀景靈宮。
還遇大雨,改乘逍遙辇入和甯門,肆赦。
庚辰,诏以朱祀孫兼四川屯田使。
乙酉,洪天錫卒,贈五官,谥文毅。
冬十月己亥,紹興府言八月一日,會稽、餘姚、上虞、諸暨、蕭山五縣大水,诏減田租有差。
丁未,以章鑒兼權參知政事。
右丞相馬廷鸾十疏乞骸骨,诏不允。
庚戌,以秋雨水溢,诏減錢塘、仁和兩縣民田租什二,會稽湖田租什三,諸暨湖田租盡除之。
辛亥,陳宜中兼給事中。
十一月乙卯,右丞相馬廷鸾累疏乞骸骨,授觀文殿學士、知饒州。
诏以隆寒,殿、步、馬司諸軍貧窭并陣沒孤遺者,振以錢粟。
丙辰,陳奕以殿前都指揮使攝侍衛步軍司、馬軍司。
己未,馬廷鸾辭免知饒州,乞祠祿。
诏以所請,以觀文殿大學士、鄱陽郡公提舉洞霄宮。
壬戌,命阮思聰赴樞密院廪議。
己巳,诏明堂禮成,安南國王陳日煚、陳威晃各加食邑一千戶,賜鞭、鞍、馬等物。
十二月甲寅,以葉夢鼎為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
九年春正月乙醜,樊城破,範天順、牛富死之。
癸未,诏定安豐統制金文彪、朱文廣、王文顯、盛全水戎河、古河、泉河、鈱河等處戰功行賞。
二月甲申,诏鄂州左水軍統制張順沒身戰陣,贈甯遠軍承宣使,官其二子承信郎,立廟京湖,賜額曰忠顯。
甲午,朱祀孫撫綏備禦,義不辭難,敕書獎谕。
丁未,以夏貴檢校少保。
庚戌,呂文煥以襄陽府歸大元。
癸醜,以朱澗寺戰功,推賞來歸人馬宣、沿江都統王喜等将士千五百七十餘人。
三月庚申,賈似道言邊遽日聞,請督師以勵将帥。
诏不允。
四川制司言:“近出師成都,劉整故吏羅鑒自北複還,上整書稿一帙,有取江南二策:其一曰先取全蜀,蜀平,江南可定;其二曰清口、桃源,河、淮要沖,宜先城其地,屯山東軍以圖進取。
”帝覽奏,亟诏淮東制司往清口,擇利城築以備之。
葉夢鼎辭免右丞相,诏不允。
庚午,遣金吾衛上将軍阮思聰由平江、鎮江及黃州行視城池,凡合繕修增易者亟條奏。
丙子,來歸人方德秀補成忠郎,栗勇、楊林、胡巨川補保義郎,劉全補承信郎。
戊寅,賈似道始奏李庭芝表言襄帥呂文煥以城降大元。
己卯,加昝萬壽甯遠軍承宣使、職任仍舊。
庚辰,夏貴辭免檢校少保,不允。
壬午,诏建機速房,以革樞密院漏洩兵事、稽違邊報之弊。
賈似道累疏請身督師,诏勉留。
夏四月,诏褒襄城死節,右領衛将軍範天順贈靜江軍承宣使,右武大夫、馬司統制牛富贈金州觀察使,各官其二子承信郎,賜土田、金币恤其家。
甲申,汪立信權兵部尚書、京湖安撫制置使、知江陵府、夔路策應使、湖廣總領,不許辭免。
以錢二百萬給立信開阃犒師。
葉夢鼎乞緻仕,遣官勉谕赴都堂治事。
辛卯,以趙溍為淮西總領兼沿江制置、建康留守。
诏黃萬石赴阙。
壬辰,诏:“襄陽六年之守,一旦而失,軍民離散,痛切朕心。
今年乾會節,其免集英殿宴,以錢六十萬給沿江制置趙溍江防捍禦。
”癸巳,知招信軍陳岩乞祠祿。
诏曰:“乃者邊吏弗戒,緻有襄難,将士頻歲暴露,邊民蕩析離居,PN傷朕心。
爾阃臣專征方面,宜身率諸将,宣揚國威,以賞戮用命不用命。
爾守臣有土有民,宜申儆國人,保固封守。
爾諸将尚迪果毅,一乃心力,各以其兵,敵王所忾。
今朕多诰,爾其悉聽明訓,毋懈毋心耎,習于故常,功多有厚賞,爾不克用勸,罰固不得私也。
又如中外小大臣僚,有材識超卓、明控禦之宜、懷攻守之略者,密具以聞,一如端拱二年制書,朕當虛心以聽。
”李庭芝乞解罷,诏赴阙。
壬寅,诏複置樞密院都統制、副都統制各一員。
丁未,以高達為甯江軍節度使、湖北安撫使、知峽州。
诏忠州潛已升鹹淳府,刺史王達改授高州刺史。
李庭芝辭召赴阙,诏與祠。
巳酉,诏:“南歸人複有戰功者予優賞,楊春、薛聚成、陳君谟、周海、周興各補成忠郎,蕭成、侯喜、丁甫、劉鑄、鄭歸各補承信郎。
”以夏貴兼侍衛馬軍都指揮使。
庚戌,诏汪立信賞罰調用悉聽便宜行事。
辛亥,呂師夔言:“比賈似道得李庭芝書,報臣叔父文煥以襄城降,臣聞之隕越無地,不能頃刻自安。
請以經略安撫、轉運、靜江府印委次官護之,席蒿俟命,容臣歸省偏親,誓當趨事赴功,毀家纾難,以贖門戶之愆,以報君父之造。
”诏不允。
五月乙卯,以黃萬石權戶部尚書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