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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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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長一尺五寸七分半,王樸算景長一尺五寸一分,新法算景長一尺五寸七分。

     三年辛卯五月七日丙辰雲陰不測。

     四年壬辰五月十七日辛酉 新表測景長一尺五寸七分,王樸算景長一尺五寸一分,新法算景長一尺五寸七分。

     小暑,二年庚寅六月十一日丙寅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五月二十二日辛未 新表測景長一尺六寸九分半,王樸算景長一尺六寸,新法算景長一尺六寸九分小分七十五。

     四年壬辰六月三日丙子雲陰不測。

      大暑,二年庚寅六月二十六日辛巳 新表測景長二尺四寸,王樸算景長一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四分小分九十七。

     三年辛卯六月七日丙戌。

     新表測景長二尺二分太,王樸算景長一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四分小分二十四。

     四年壬辰六月十九日壬辰 新表測景長二尺五分,王樸算景長一尺八寸七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六分小分五十三。

      立秋,二年庚寅七月十一日丙申 新表測景長二尺五寸九分,王樸算景長二尺二寸九分,新法算景長二尺五寸九分小分五十一。

     三年辛卯六月二十三日壬寅 新表測景長二尺六寸一分半,王樸算景長二尺三寸三分,新法算景長二尺六寸二分小分七十三。

     處暑,二年庚寅七月二十七日壬子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七月九日丁巳  新表測景長三尺三寸六分,王樸算景長三尺,新法算景長三尺三寸六分小分六十五。

     四年壬辰七月十九日壬戌雲陰不測。

     白露,二年庚寅八月十三日丁卯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七月二十四日壬申雲陰不測 四年壬辰八月五日丁醜雲陰不測 秋分,二年庚寅八月二十八日壬午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八月九日丁亥  新表測景長五尺三寸八分,王樸算景長五尺二寸一分,新法算景長五尺三寸八分小分六十九。

     四年壬辰八月二十日壬辰雲陰不測 寒露,二年庚寅九月十三日丁酉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九月二十四日壬寅 新表測景長六尺六寸七分,王樸算景長六尺八分,新法算景長六尺六寸七分小分八十八。

     四年壬辰九月六日戊申 新表測景長六尺七寸三分半,王樸算景長六尺九寸一分,新法算景長六尺七寸四分小分八十四。

     霜降,二年庚寅九月二十八日壬子 新表測景長八尺一寸六分,王樸算景長八尺四寸五分,新法算景長八尺一寸四分小分七十。

     三年辛卯九月十日戊午雲陰不測 四年壬辰九月二十一日癸亥 新表測景長八尺二寸,王樸算景長八尺五寸六分,新法算景長八尺一寸九分小分六十六。

      立冬,二年庚寅十月十四日戊辰 新表測景長九尺八寸半分,王樸算景長一丈一寸,新法算景長九尺八寸一分小分二十五。

     三年辛卯九月二十五日癸酉 新表測景長九尺七寸九分,王樸算景長一丈一寸,新法算景長九尺七寸八分小分六十三。

     四年壬辰十月六日戊寅 新表測景長九尺七寸六分,王樸算景長一丈一寸,新法算景長九尺七寸六分小分一十。

     測景正加時早晚 後漢熹平三年,《四分曆》志立冬中景長一丈,立春中景長九尺六寸。

    尋冬至南極,日晷最長,二氣去至日數既同,則中景應等,而前長後短,頓差四寸。

    此曆景冬至後天之驗也。

    二氣中景日差九分半弱,進退均調,略無盈縮,以率計之,二氣各退二日十二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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