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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嘉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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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也。

    大觀三年,議禮局上垂拱殿曲宴儀:  皇帝視事畢,東上閣門進呈坐圖,舍人奏閣門無公事,皇帝降坐,鳴鞭,入殿後閣。

      諸司排設備,東上閣門附内侍奏班齊,皇帝出閣升坐,鳴鞭。

    三公、直學士以上、親王、使相至觀察使以上,分東西入,詣殿庭,橫行北向立定。

    班首奏聖躬萬福,舍人贊各就坐,再拜訖,分引詣東西階升殿,席前相向立。

    次教坊使以下常起居,次看盞人謝,升殿,次内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閣門詣禦坐,躬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

    班首奉酒躬進,樂作,皇帝飲訖。

    舍人贊各賜酒,群官俱再拜。

    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複贊就坐。

     酒初行,先宰相,次百官,皆作樂。

    後準此。

     尚食興,奉禦進食,太官令設群官食。

    酒五行,若宣示盞,即随所向,閣門揖稱宣示盞,躬,贊就坐。

    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贊再拜。

    内侍舉禦茶床,舍人引班首以下降階橫行,北向再拜,分班出。

    皇帝降坐。

     止巳、重陽賜宴儀: 其日,預宴官以下并赴宴所就次,諸司排設備,預宴官以下詣庭中望阙位立。

    次中使詣班首之左,稍前立,中使宣曰“有敕”,在位官皆再拜訖。

    中使宣曰“賜卿等禦筵”,在位官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

    中使退,預宴官分東西升階就坐。

     酒行,樂作。

    食訖、食畢,樂止。

    酒五行,預宴官并興就次,賜花有差。

    少頃,戴花畢,與宴官詣望阙位立,謝花,再拜訖,複升就坐。

    酒行,樂作。

    飲訖、食畢,樂止。

    酒四行而退。

     遊觀。

    天子歲時遊豫,則上元幸集禧觀、相國寺,禦宣德門觀燈;首夏幸金明池觀水嬉,瓊林苑宴射;大祀禮成,則幸太一宮、集禧觀、相國寺恭謝,或詣諸寺觀焚香,或至近郊閱武、觀稼,其事蓋不一焉。

     太祖建隆元年四月,幸玉津園。

    是後凡十三臨幸。

    九月,幸宜春苑。

    是後觀習水戰者二十有八,幸大相國寺、封禅寺者各五,龍興寺及皇弟開封尹園各三,幸太清觀、建隆觀者再,崇夏寺、廣化寺、等覺寺者各一,觀水硙者八,閱炮車、觀水櫃、觀稼、幸飛龍院、幸開封府、幸都亭驿、幸禮賢院、幸茶庫染院、幸河倉、幸金鳳園,皆一再至焉。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二月,幸新鑿池,賜役卒錢布有差,六月,幸飛龍院。

    是後凡四幸。

    三年四月,觀刈麥。

    九年正月六日,幸景龍門外水硙,帝臨水而坐,召從臣觀之,因謂曰:“此水出于山源,清澄甘潔。

    近河之地,水味皆甘,豈河潤所及乎?”宋琪等曰:“亦猶人性善惡,染習緻然。

    ”帝曰:“卿言是也。

    ”四月,幸金明池習水戰,帝禦水殿,召近臣觀之,謂宰相曰:“水戰,南方之事也。

    今其地已定,不複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戰耳。

    ”因幸講武台,閱諸軍都試,軍中之絕技者遞加賜赉。

    遂登瓊林苑樓,陳百戲,擲金錢,令樂人争之,極歡而罷。

    五月二日,出南熏門觀稼,召從臣列坐田中,令民刈麥,鹹賜以錢帛。

    回幸玉津園觀漁,張樂、習射,既宴而歸。

    明年五月,幸城南觀麥,賜田夫布帛有差。

    雍熙四年四月,幸金明池觀水嬉,賜從官飲。

    帝曰:“雨霁天涼,中外無事,宜勿惜醉。

    ”因登苑中樓,盡歡而罷。

    淳化三年三月,幸金明池,命為競渡之戲,擲銀瓯于波間,令人泅波取之。

    因禦船奏教坊樂,岸上都人縱觀者萬計。

    帝顧視高年皓首者,就賜白金器皿。

    九月,幸潛龍園,駐辇池東岸,臨水謂近臣曰:“朕不至此已十年,昔尹京日,無事常痛飲池上,今池邊之木已成林矣。

    ”因顧教坊使郭守忠等數人曰:“汝等前日以樂童從我,今亦皓首,光陰迅速如此。

    ”嗟歎久之。

    帝親引滿舉白,群臣盡醉。

     真宗鹹平元年八月,幸諸王宮。

    二年九月,幸開寶寺、福聖院。

    是後,二寺臨幸者凡十有四。

    三年五月,幸金明池觀水戲,揚旗鳴鼓,分左右翼,植木系彩,以為标識,方舟疾進,先至者賜之。

    移幸瓊林苑,登露台,鈞容直奏樂,台下百戲競集,從臣皆醉。

    自是凡四臨幸。

    九月,幸大相國寺。

    是後再幸者九。

    幸上清宮者十有二,幸玉津園者十,幸太一宮、玉清昭應宮各六,餘不盡載。

    大中祥符八年正月十九日,中書門下上言:“伏睹今月十四日,皇帝詣諸宮寺焚香,總三十餘處,過百拜以上。

    臣等侍從,倍增憂灼,昨崇政殿已面奏陳。

    臣聞尊事萬靈,固先精意;登用百禮,乃貴時中。

    在經久之從宜,必裁正而惟允。

    伏望特命攸司,載詳定式。

    自今車駕幸諸宮、觀、寺、院,正殿再拜;及諸殿,令群臣以下分拜。

    庶垂億載,允葉通規。

    ”乃诏禮儀院詳定差減焉。

      仁宗景佑三年,诏閣門詳定車駕幸宮、觀、寺、院支賜茶絹等第。

     哲宗紹聖四年三月八日,诏自今遇車駕出新城,令殿前馬、步軍司取旨,權差馬、步軍赴新城外四面巡檢下祗應,每壁馬軍二百人,步軍三百人,并于城外巡警。

     三元觀燈,本起于方外之說。

    自唐以後,常于正月望夜,開坊市門然燈。

    宋因之,上元前後各一日,城中張燈,大内正門結彩為山樓影燈,起露台,教坊陳百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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