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
複為給事中兼群牧使。
其妻,寇準女也。
準罷相且貶,曙亦降知汝州。
準再貶,曙亦貶郢州團練副使。
起為光祿卿、知襄州,又徙汝州。
複給事中、知潞州。
州有殺人者,獄已具,曙獨疑之。
既而提點刑獄杜衍至,事果辨。
曙為作《辨獄記》以戒官吏。
徙河南府、永興軍,召為禦史中丞兼理檢使,理檢置使自此始。
玉清昭應宮災,系守衛者禦史獄。
曙恐朝廷議修複,上言:“昔魯桓、僖宮災,孔子以為桓、僖親盡當毀者也。
遼東高廟及高園便殿災,董仲舒以為高廟不當居陵旁,故災。
魏崇華殿災,高堂隆以壹榭宮室為戒,宜罷之勿治,文帝不聽,明年,複災。
今所建宮非應經義,災變之來若有警者。
願除其地,罷諸禱祠,以應天變。
”仁宗與太後感悟,遂減守衛者罪。
已而诏以不複繕修谕天下。
又請三品以上立家廟,複唐舊制。
以尚書工部侍郎參知政事。
以疾請罷,改戶部侍郎、資政殿學士、知陝州,徙河陽。
再知河南府,遷吏部。
召為樞密使,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逾月,首發疽,卒。
贈太保、中書令,谥文康。
曙方嚴簡重,有大臣體,居官深自抑損。
喜浮圖法,齊居蔬食,泊如也。
初,錢惟演留守西京,歐陽修、尹洙為官屬。
修等頗遊宴,曙後至,嘗厲色戒修等曰:“諸君縱酒過度,獨不知寇萊公晚年之禍邪!”修起對曰:“以修聞之,萊公正坐老而不知止爾!”曙默然,終不怒。
及為樞密使,首薦修等,置之館閣。
有集四十卷,《周書音訓》十二卷,《唐書備問》三卷,《莊子旨歸》三篇,《列子旨歸》一篇,《戴鬥奉使錄》二卷,集《兩漢诏議》四十卷。
子益恭、益柔。
益恭字達夫,以蔭為衛尉寺丞。
性恬淡,慕唐王龜之為人,數解官就養。
曙參知政事,治第西京,益恭勸曙引年謝事,曙不果去。
終父喪,遂以尚書司門員外郎緻仕,間與浮圖、隐者出遊,洛陽名園山水,無不至也。
以子登朝,累遷司農少卿,卒。
益柔字勝之。
為人伉直尚氣,喜論天下事。
用蔭至殿中丞。
元昊叛,上備邊選将之策。
杜衍、丁度宣撫河東,益柔寓書言:“河外兵饷無法,非易帥臣、轉運使不可。
”因條其可任者。
衍、度使還,以學術政事薦,知介丘縣。
慶曆更用執政,異意者指為朋黨,仁宗下诏戒敕,益柔上書論辨,言尤切直。
尹洙與劉滬争城水洛事,自泾原貶慶州。
益柔訟之曰:“水洛一障耳,不足以拒賊。
滬裨将,洙為将軍,以天子命呼之不至,戮之不為過;顧不敢專執之以聽命,是洙不伸将軍之職而上尊朝廷,未見其有罪也。
”不聽。
範仲淹未識面,以館閣薦之,除集賢校理。
預蘇舜欽奏邸會,醉作《傲歌》。
時諸人欲遂傾正黨,宰相章得像、晏殊不可否,參政賈昌朝陰主之,張方平、宋祁、王拱辰攻排不遺力,至列狀言益柔罪當誅。
韓琦為帝言:“益柔狂語何足深計。
方平等皆陛下近臣,今西陲用兵,大事何限,一不為陛下論列,而同狀攻一王益柔,此其意可見矣。
”帝感悟,但黜監複州酒。
久之,為開封府推官、鹽鐵判官。
凡中旨所需不應法式,有司迎合以求進者,悉論之不置。
出為兩浙、京東西轉運使。
上言:“今考課法區别長吏能否,必明有顯狀,顯狀必取其更置興作大利。
夫小政小善,積而不已,然後能成其大。
取其大而遺其細,将競利圖功,恐事之不舉者日多,而虛名無實之風日起。
願參以唐四善,兼取行實,列為三等。
”不行。
熙甯元年,入判度支審院。
诏百官轉對,益柔言:“人君之難,莫大于辨邪正;邪正之辨,莫大于置相。
相之忠邪,百官之賢否也。
若唐高宗之李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