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妄言。
有善未嘗自伐。
丁謂秉政,欲齊附己,齊終不往。
少與徐人劉顔善,顔罪廢,齊上其書數十萬言,得複官。
顔卒,又以女妻其子庠。
所薦龐籍、楊偕、劉随、段少連,後率為名臣。
始,齊無子,以從子延慶為後。
既殁,有遺腹子曰延嗣。
延慶字仲遠,中進士第,通判明州。
曆福建路轉運判官,提點京東、陝西刑獄。
神宗初,以集賢校理曆開封府推官。
有衛士告黃衣老卒筒火入直,延慶察卒色辭,疑焉,詢之,果為所誣,即反坐告者。
事聞,帝重之,加直史館、知河中府。
明年,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判流内铨,拜天章閣待制、秦鳳等路都轉運使,以應辦熙河軍須功,進龍圖閣直學士。
王韶進師河州,羌斷其歸路。
延慶曰:“兵事非吾所宜預,然主帥在難,不急援之,恐敗國事。
”遂檄兵赴救,羌解去,韶得全師還。
轉運判官蔡曚劾其擅興,朝廷問知狀,易曚他道。
韶入朝,延慶攝熙帥。
元夕張燈,羌乘隙伏兵北關下,遣其種二十九人僞請來屬,将舉火内應。
延慶觇知,悉斬以徇,伏者宵潰。
蕃官詐稱木征欲降,邀大将景思立來迎。
延慶命毋辄出,即違節制,雖有功亦誅,思立不從,卒敗死。
徙知成都府兼兵馬都钤轄。
本道舊不置都钤轄,至是特命之。
茂州羁縻州蠻族九,自推一人為将統其衆,将常在州聽要束。
州居群蠻中,無城塹,惟樹鹿角為固。
蠻屢夜入剽人畜,徼貨來贖。
民患苦,詣郡守李琪請築城。
琪上于朝,诏延慶度其利便,延慶下其事,琪已去。
後守範百常以為利,築之。
蠻酋訴謂侵其土地,乞罷築,不許。
蠻數百奄至,拒卻之。
明日,又大至,盡焚鹿角及民盧舍,引梯沖攻牙城,百常扞禦,殺二蠻酋,乃退。
然遊騎猶繞四山,南北路皆為所據,城中不敢出。
百常募人間道告急于成都。
延慶命與之和,奏乞遣近上内臣共經蠻事。
诏押班王中正往,中正受旨,凡軍事皆令與都钤轄議。
将行,言茂去成都遠,一一與議,慮失事機,請得專決。
于是事無钜細皆自處,延慶不複預。
監司附中正,奏延慶區理失宜,緻生邊患。
徙知渭州,仍降為天章閣待制。
夏人禹臧苑麻疑邊境有謀,使人入塞賣馬,吏執以告。
延慶曰:“彼疑,故來觇。
執之,是成其疑。
”約馬直授之使去。
疆吏入敵境攘羊馬,得而戮諸境上,且告之曰:“兩境不相侵,則相保以安,故戮以戒。
若有之,亦當爾也。
”夏人悅服。
嘗得《安南行軍法》讀之,仿其制,部分正兵弓箭手人馬,團為九将,合百隊,分左右前後四部。
隊有駐戰、拓戰之别,步騎器械,每将皆同。
以蕃兵人馬為别隊,各随所近分隸焉。
諸将之數,不及正兵之半,乃所以制之。
處老弱于城砦,較其遠近而為區别。
使蕃、漢無得相雜,以防其變。
具為書上之。
時鄜延呂惠卿亦分畫兵,延慶條其不便,神宗善其議。
召知開封府,拜翰林學士。
以言者罷知滁州,曆瀛、洪州,複龍圖閣待制,帥高陽。
閱歲,複直學士,移定武。
元佑中,入為工部、吏部侍郎。
卒,年六十二,賜錢三十萬,官庀其葬。
延慶有學問,平居簡嘿,遇事能别白是非,所至有惠政。
既為伯父齊後,齊晚得子,乃歸其宗,籍家所有付之,無一毫自予,萊人義焉。
論曰:“章獻太後稱制時,群臣多希合用事,魯宗道、薛奎、蔡齊參預其間,正色孤立,無所回撓。
宗道能沮劉氏七廟之議,奎正母後衮冕為非禮,齊從容一言絕女後相踵稱制之患,真所謂以道事君者欤!曙辨奸斷獄,為時良吏,在位又多薦拔名臣,若請群臣立家廟以複古禮,皆知為政之本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