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大防兄大忠弟大鈞大臨劉摯蘇頌
呂大防,字微仲,其先汲郡人。
祖通,太常博士。
父贲,比部郎中。
通葬京兆藍田,遂家焉。
大防進士及第,調馮翊主簿、永壽令。
縣無井,遠汲于澗,大防行近境,得二泉,欲導而入縣,地勢高下,衆疑無成理。
大防用《考工》水地置泉之法以準之,不旬日,果疏為渠,民賴之,号曰“呂公泉”。
遷著作佐郎、知青城縣。
故時,圭田粟入以大鬥而出以公鬥,獲利三倍,民雖病不敢訴。
大防始均出納以平其直,事轉聞,诏立法禁,命一路悉輸租于官概給之。
青城外控汶川,與敵相接。
大防據要置邏,密為之防,禁山之樵采,以嚴障蔽。
韓绛鎮蜀,稱其有王佐才。
入權鹽鐵判官。
英宗即位,改太常博士。
禦史阙,内出大防與範純仁姓名,命為監察禦史裡行。
首言:“紀綱賞罰,未厭四方之望者有五:進用大臣而權不歸上;大臣疲老而不得時退;外國驕蹇而不擇将帥;議論之臣裨益阙失,而大臣沮之;疆場左右之臣,有敗事而被賞、舉職而獲罪者。
”又言:“富弼病足請解機務,章十餘上而不納;張忭年幾八十,聰明已耗,哀乞骸骨而不從;吳奎有三年之喪,以其子召之者再,遣使召之者又再;程戡辭老不能守邊,恐死塞上,免以屍柩還家為請,亦不許。
陛下欲盡君臣之分,使病者得休,喪者得終,老者得盡其餘年,則進退盡禮,亦何必過為虛飾,使四人之誠,不得自達邪?”
是歲,京師大水,大防曰:“雨水之患,至入宮城廬舍,殺人害物,此陰陽之沴也。
”即陳八事,曰:主威不立,臣權太盛,邪議幹正,私恩害公,遼、夏連謀,盜賊恣行,群情失職,刑罰失平。
會執政議濮王稱考,大防上言:“先帝起陛下為皇子,館于宮中,憑幾之命,緒言在耳,皇天後土,實知所托。
設使先帝萬壽,陛下猶為皇子,則安懿之稱伯,于理不疑。
豈可生以為子,沒而背之哉?夫人君臨禦之始,宜有至公大義厭服天下,以結其心。
今大臣首欲加王以非正之号,使陛下顧私恩而違公義,非所以結天下之心也。
”章累十數上,出知休甯縣。
神宗立,通判淄州。
熙甯元年,知泗州,為河北轉運副使。
召直舍人院。
韓绛宣撫陝西,命為判官,又兼河東宣撫判官,除知制诰。
四年,知廷州。
大防、昉欲城河外荒堆砦,衆謂不可守,大防留戍兵修堡障,有不從者斬以徇。
會環慶兵亂,绛坐黜,大防亦落知制诰,以太常博士知臨江軍。
數月,徙知華州。
華嶽摧,自山屬渭河,被害者衆。
大防奏疏,援經質史,以驗時事。
其略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
’先王所以興也;‘我生不有命在天’,後王所以壞也。
《書》雲:‘惟先格王,正厥事。
’願仰承天威,俯酌時變,為社稷至計。
”除龍圖閣待制、知秦州。
元豐初,徙永興。
神宗以彗星求言,大防陳三說九宜:曰治本,曰緩末,曰納言。
養民、教士、重谷,治本之宜三也;治邊、治兵,緩末之宜二也;廣受言之路,寬侵官之罰,恕诽謗之罪,容異同之論,此納言之宜四也。
累數千言。
時用兵西夏,調度百出,有不便者辄上聞,務在寬民。
及兵罷,民力比他路為饒,供億軍須亦無乏絕。
進直學士。
居數年,知成都府。
哲宗即位,召為翰林學士、權開封府。
有僧诳民取财,因訟至廷下。
驗治得情,命抱具獄,即其所杖之,他挾奸者皆遁去。
館伴契丹使,其使黠,語頗及朝廷,大防密擿其隐事,诘之曰:“北朝試進士《至心獨運賦》,不知此題于書何出?”使錯D不能對,自是不敢複出嫚詞。
遷吏部尚書。
夏使來,诏訪以待遇之計,且曰:“向者所得邊地,雖建立城堡,終慮孤絕難保。
棄之則弱國,守之又有後悔,為當奈何?”大防言:“夏本無能為,然屢遣使而不布誠款者,蓋料我急于議和耳。
今使者到阙,宜令押伴臣僚,扣其不賀登極,以觀厥意,足以測情僞矣。
新收疆土,議者多言可棄,此慮之不熟也。
至于守禦之策,惟擇将帥為先。
太祖用姚内斌、董遵誨守環、慶,西人不敢入侵。
昔以二州之力,禦敵而有餘;今以九州之大,奉邊而不足。
由是言之,在于得人而已。
”元佑元年,拜尚書右丞,進中書侍郎,封汲郡公。
西方息兵,青唐羌以為中國怯,使大将鬼章青宜結犯邊。
大防命洮州諸将乘間緻讨,生擒之。
三年,呂公着告老,宣仁後欲留之京師。
手劄密訪至于四五,超拜大防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提舉修《神宗實錄》。
大防見哲宗年益壯,日以進學為急,請敕講讀官取仁宗迩英禦書解釋上之,置于坐右。
又摭乾興以來四十一事足以為勸戒者,分上下篇,标曰《仁祖聖學》,使人主有欣慕不足之意。
哲宗禦迩英閣,召宰執、講讀官讀《寶訓》,至“漢武帝籍南山提封為上林苑,仁宗曰:‘山澤之利當與衆共之,何用此也。
’丁度曰:‘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及于憂勤,此蓋祖宗家法爾。
’”大防因推廣祖宗家法以進,曰:“自三代以後,唯本朝百二十年中外無事,蓋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
自古人主事母後,朝見有時,如漢武帝五日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事母後,皆朝夕見,此事親之法也。
前代大長公主用臣妾之禮;本朝必先緻恭,仁宗以□至事姑之禮見獻穆大長公主,此事長之法也。
前代宮闱多不肅,宮人或與廷臣相見,唐入閣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内外整肅,此治内之法也。
前代外戚多預政事,常緻敗亂;本朝母後之族皆不預,此待外戚之法也。
前代宮室多尚華侈;本朝宮殿止用赤白,此尚儉之法也。
前代人君雖在宮禁,出輿入辇;祖宗皆步自内庭,出禦後殿,豈乏人力哉,亦欲涉曆廣庭,稍冒寒暑,此勤身之法也。
前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苟簡;祖宗以來,燕居必以禮,竊聞陛下昨郊禮畢,具禮謝太皇太後,此尚禮之法也。
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于罷黜,此寬仁之法也。
至于虛己納谏,不好畋獵,不尚玩好,不用玉器,不貴異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緻太平者。
陛下不須遠法前代,但盡行家法,足以為天下。
”哲宗甚然之。
大防樸厚惷直,不植黨朋,與範純仁并位,同心戮力,以相王室。
立朝挺挺,進退百官,不可幹以私,不市恩嫁怨以邀聲譽,凡八年,始終如一。
懇乞避位,宣仁後曰:“上方富于春秋,公未可即去,少須歲月,吾亦就東朝矣。
”未果而後崩。
為山陵使,複命以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知穎昌府。
尋改永興軍,使便其鄉社。
入辭,哲宗勞慰甚渥,曰:“卿暫歸故鄉,行即召矣。
”未幾,左正言上官均論其隳壞役法,右正言張商英、禦史周秩、劉拯相繼攻之,奪學士,知随州,貶秘書監,分司南京,居郢州。
言者又以修《神宗實錄》直書其事為誣诋,徙安州。
兄大忠自渭入對,哲宗詢大防安否,且曰:“執政欲遷諸嶺南,朕獨令處安陸,為朕寄聲問之。
大防樸直,為人所賣,三二年可複相見也。
”大忠洩其語于章惇,惇懼,繩之愈力。
紹聖四年,遂貶舒州團練副使,安置循州。
至虔州信豐而病,語其子景山曰:“吾不複南矣!吾死汝歸,呂氏尚有遺種。
”遂薨,年七十一。
大忠請歸葬,許之。
大防身長七尺,眉目秀發,聲音如鐘。
自少持重,無嗜好,過市不左右遊目,燕居如對賓客。
每朝會,威儀翼如,神宗常目送之。
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相切磋論道考禮,冠昏喪祭,一本于古,關中言《禮》學者推呂氏。
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有善則書于籍,有過若違約者亦書之,三犯而行罰,不悛者絕之。
”
徽宗即位,複其官。
高宗紹興初,又複大學士,贈太師、宣國公,谥曰正愍。
大忠字進伯。
登第,為華陰尉、晉城令。
韓绛宣撫陝西,以大忠提舉永興路義勇。
改秘書丞,檢詳樞密院吏、兵房文字。
令條義勇利害。
大忠言:“養兵猥衆,國用日屈,漢之屯田,唐之府兵,善法也。
弓箭手近于屯田,義勇近于府兵,擇用一焉,兵屯可省矣。
”為簽書定國軍判官。
熙甯中,王安石議遣使諸道,立緣邊封溝,大忠與範育被命,俱辭行。
大忠陳五不可,以為懷撫外國,恩信不洽,必緻生患。
罷不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