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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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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益頗與之交結,為谏官吳表臣所論,範宗尹請出永思,帝曰:“未可,姑罷祿以困之,庶知悔過。

    ”遂奪職。

    既而辛企宗言永思嘗捕魔賊有功,複為帶禦器械。

     未幾,大理推治僞告,事連永思,帝曰:“永思雖戚裡,既有過,安可廢法!”乃罷職就逮。

    獄成,追一官。

    尋複為閣門宣贊舍人,遷同知閣門事。

    永思乞增給?食錢,戶部言其不應格法,乃止。

    紹興八年,自右武郎擢右武大夫、知閣門事,尋卒。

     吳益,字叔謙,蓋字叔平,俱憲聖皇後弟也。

    益,建炎末,以恩補官,累遷幹辦禦辇院、帶禦器械。

    蓋,紹興五年,以恩補官,累遷宣贊舍人。

    帝與後皆喜翰墨,故益、蓋兄弟師法,亦有書名。

    後受冊推恩,益加成州團練使,蓋加文州刺史。

    帝為置皇後宅大小學教授,以王纟茲為之。

    纟茲明經,善訓導,益、蓋折節事之。

     益娶秦桧長孫女,又與王繼先交相薦引,故三家姻族皆躐美官。

    益曆官至保康軍節度使,加太尉、開府儀同三司。

    初,既建節,以桧故,授文資,直秘閣。

    桧進徽宗禦制,辭免加恩,帝乃特命賜益三品服,累加秘閣修撰,直徽猷閣。

    以桧提舉編修寬恤诏令,又加益直寶文閣。

    桧死,其子熺複請于帝,又升敷文閣待制。

    中丞湯鵬舉言,益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乞褫職名,以示至公,帝謂:“鵬舉所論甚切當,然朕于奠桧日,谕桧妻子,許以保全其家,今若遽出其婿則傷恩,臣僚無得更有論列。

    ”自是不複遷。

    顯仁太後葬,為攢宮總護使,始進少保。

    孝宗嗣位,進少傅,又進太師,封太甯郡王。

    乾道七年,卒,年四十八,谥莊簡,追封衛王。

     蓋官至甯武軍節度使,亦累升太尉、開府儀同三司、少保,封新興郡王。

    乾道二年,卒,年四十二。

    贈太傅,追封鄭王。

     益子琚,習吏事,乾道九年,特授添差臨安府通判,其後曆尚書郎、部使者,換資至鎮安軍節度使,複以才選,除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

    甯宗初,乃得祠,奉朝請。

    尋知鄂州,再知慶元府,位至少師,判建康府兼留守,卒。

    方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大臣請太後垂簾,冊立甯宗。

    琚言于後曰:“垂簾可暫不可久。

    ”後遂以翌日徹簾。

    琚嘗使金,金人嘉其信義。

    琚死後,宋遣使至金議和,屢不合,金人言南使中惟吳琚言為可信。

     琚弟璹,仕至保靜軍節度使。

    蓋子環,亦至昭化軍節度使。

     李道,字行之,相州人。

    其中女為光宗後。

    初,道與兄旺聚衆歸宗澤,澤因事斬旺,命道掌其軍。

    澤薨,道引軍依襄陽鎮撫使桑仲,仲以為副都統制兼知随州,奏于朝,授武義郎、閣門宣贊舍人。

    仲為霍明所殺,道與統制李橫率兵缟素圍明于郢,明亡去。

     劉豫遣人持書招道,道不從,執其使以聞,诏嘉獎之。

    豫怒,遣将穆楷攻道,道拒破之。

    除鄧、随州鎮撫使兼知鄧州。

    時李橫已命别将守鄧,道憚橫,不敢受,遂命仍知随州。

    樞密院以道能察軍情,不受鎮撫之命,理宜褒賞。

    诏領榮州團練使,進武義大夫。

     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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