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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二百二十八宦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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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文字時希孟曰:“中官之為患,至此極矣。

    不除之,天下之患未已。

    ”軍器監葉宗谔言:“陛下何惜一康履,不以慰三軍?”帝不得已,遣人執履至,履望帝呼曰:“大家何獨殺臣?”遂以付傅,即腰斬之。

    枭其首。

    帝幸睿聖宮,傅等留内侍十五人奉左右。

    尋捕珪、擇等,皆編置遠州;擇,昭州,行一程,追還斬之。

     傅等誅,贈履官,谥榮節,召珪等還。

    中書舍人季陵言:“中官複召,其黨與相賀,氣焰益張,中外切齒。

    ”不報。

    珪至,自武功大夫擢内侍省押班。

    慈甯宮建,命提點事務,尋升内侍省都知。

    及迎太後,命充都大主管。

    太後既還宮,珪奏應幹補授恩,乞聽慈甯宮施行。

    從之。

    珪初與履同進,而驕橫不及履,故幸以壽終。

     有安石者,與同姓,為内侍省副都知,至景福殿使、湖州觀察使。

    卒,贈保甯軍節度使,谥良恪。

    渡江後,中官贈谥自安石始。

     又有與履同姓者名谞,為内侍省押班,亦親幸用事,與知閣門事藍公佐善,每邀公佐至其直舍,必縱飲大醉,薄莫乃歸,嘗漏洩禁中語。

    劉光遠被劾,谞與内侍陳永錫受其金,力為營救。

    言官劾之,帝诏永錫與祠,谞送吏部。

    後累官至均州觀察使。

    卒,贈保信軍節度使,谥忠定。

     馮益,康王邸舊人也。

    王即位,自入内東頭供奉官遷至幹辦禦藥院,尋兼幹辦皇城司。

    恃舊恩驕恣。

    帝幸浙東,益與禦前右軍都統制張俊争渡,以語侵俊,且訴于帝。

    事下禦史台,侍禦史趙鼎言:“明受之變,起于内侍,覆轍不可不戒。

    ”事乃已。

     紹興三年,授武功大夫、康州防禦使、帶禦器械。

    時帝用侍禦史常同言,诏皇城司并隸台察,益言非祖宗舊制,帝為追寝前诏。

    特遷宣政使。

    益自言藩邸舊吏,乞加恩,遂升明州觀察使。

    内廄舊有骐骥院官,益請别置禦馬院,自領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門。

    侍禦史沈與求以為言,趙鼎等皆患之。

     會劉豫揭榜山東,言益遣人收買飛鴿,因有不遜語。

    張浚請斬益以釋謗,帝不許。

    鼎言事關國體,當解職加罰。

    帝喜曰:“聞益交關外事,漸不可長。

    ”與祠放歸。

    浚意未息,鼎解之。

    益自是家居廪祠者十四年。

     先是,僞柔福帝姬之來,自稱為王貴妃季女,益自言嘗在貴妃閤,帝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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