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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十 孝莊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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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書愆,豈雲能盡。

    方復託名朝宗,陰圖釁逆,睥睨天居,窺覦聖曆。

    乃有裂冠毀冕之心,將為拔本塞源之事。

    天既厭亂,人亦悔禍,同惡之臣,密來投告。

    將而必誅,罪無容捨。

     又元天穆宗室末屬,名望素微,遭逢際會,頗參義舉。

    不能竭其忠誠以奉家國,乃復棄本逐末,背同即異,為之謀主,成彼禍心。

    是而可忍,孰不可恕!並以伏辜,自貽伊戚。

    元惡既除,人神慶泰,便可大赦天下。

     遣武衛將軍奚毅、前燕州刺史崔淵率兵鎮北中。

    〔一一〕 是夜,僕射尒朱世隆、榮妻鄉郡長公主,率榮部曲焚西陽門,出屯河陰。

    己亥,攻河橋,擒毅等於途,害之,據北中城,南逼京邑。

    詔以驃騎大將軍、雍州刺史、廣宗郡開國公尒朱天光為侍中、儀同三司,以侍中、司空公楊津為使持節、督并肆燕恒雲朔顯汾蔚九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并州刺史、兼尚書令、北道大行臺,經略并肆。

    庚子,詔諸舊代人赴華林園,帝將親簡敘。

    以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高乾邕為侍中、河北大使,招集驍勇。

     冬十月癸卯朔,封安南將軍、大鴻臚卿元寶炬為南陽王,大宗正卿、汝陽縣開國公元脩為平陽王,通直散騎常侍、龍驤將軍、新陽縣開國伯元誕為昌樂王。

    復通直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

    李叔仁官爵,〔一二〕仍為使持節、大都督,以討世隆。

    以魏郡王諶徙封趙郡王,諶弟子趙郡王寘改封平昌王。

    儀同三司李虔薨。

    丁未,班募攻河橋格,賞帛授官各有差。

    戊申,皇子生,大赦天下,文武百僚汎二級。

    以平南將軍、中書令魏蘭根兼尚書左僕射,為河北行臺,定相殷三州稟蘭根節度。

     乙卯,通直散騎常侍、假平西將軍、都督李苗以火船焚河橋,尒朱世隆退走。

    丙辰,詔大都督、兼尚書僕射、行臺源子恭率步騎一萬出自西道,行臺楊昱領都督李侃希等部募勇士八千往從東路,防討之。

    子恭仍鎮太行丹谷。

    世隆至建州,刺史陸希質拒守,城陷,盡屠之,唯希質獲免。

    以中軍將軍、前東荊州刺史元顯恭為使持節、都督晉建南汾三州諸軍事、鎮西將軍、晉州刺史、兼尚書左僕射,為征西道行臺,〔一三〕節度都督薛善樂、薛修義、裴元雋、薛崇禮、薛憘族等。

    丁卯,詔以世隆北叛,河內固守,其在城督將文武普加二級,兵士給復三年。

     壬申,尒朱世隆停建興之高都,尒朱兆自晉陽來會之,共推太原太守、行并州刺史長廣王曄為主,大赦所部,號年建明,普汎四級。

     徐州刺史尒朱仲遠反,率眾向京師。

    十有一月癸酉朔,詔車騎將軍、左衛將軍鄭先護為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與都督李侃希赴行臺楊昱以討之。

    乙亥,以使持節、兼尚書令、西道大行臺、司徒公長孫稚為太尉公,侍中、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臨淮王彧為司徒公。

    丙子,以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廣宗郡開國公尒朱天光開府,進爵為王。

    丁醜,尒朱仲遠陷西兗州,執刺史王衍。

    癸未,以右衛將軍賀拔勝為東征都督。

    壬辰,又以左衛將軍、大都督鄭先護兼尚書左僕射,為行臺,與勝並討仲遠。

    戊戌,詔罷魏蘭根行臺,以後將軍、定州刺史薛曇尚為使持節、兼尚書,為北道行臺,隨機召發。

    行豫州刺史元崇禮殺後行州事陰導和,擅攝豫州。

    庚子,賀拔勝與仲遠戰於滑臺東,失利,仍奔之。

     十有二月壬寅朔,尒朱兆寇丹谷,都督崔伯鳳戰歿,都督羊文義、史五龍降兆,大都督源子恭奔退。

    甲辰,尒朱兆、尒朱度律自富平津上,率騎涉渡,以襲京城。

    事出倉卒,禁衛不守。

    帝出雲龍門。

    兆逼帝幸永寧佛寺,殺皇子,并殺司徒公、臨淮王彧,左僕射、範陽王誨。

    戊申,元曄大赦天下。

    尒朱度律自鎮京師。

    甲寅,尒朱兆遷帝於晉陽;甲子,崩於城內三級佛寺,時年二十四。

    并害陳留王寬。

     是月,河西人紇豆陵步蕃、破落韓常大敗尒朱兆於秀容。

    齊州城人趙洛周據西城反,應尒朱兆,刺史、丹陽王蕭贊棄城走。

    南陽太守趙脩延執荊州刺史李琰之,自行州事。

     中興二年諡為武懷皇帝,太昌元年又諡孝莊皇帝,廟號敬宗。

    十一月,葬於靜陵。

     史臣曰:魏自孝昌之末,天下淆然,外侮內亂,神器固將無主。

    莊帝潛思變化,招納勤王,雖時事孔棘,而卒有四海。

    猾逆既翦,權強擅命,抑是兆謀運智之秋,勞謙夕惕之日也。

    未聞長轡之策,遽深負刺之恐,謀謨罕術,授任乖方,猜嫌行戮,禍不旋踵。

    嗚呼!胡醜之為釁也,豈周衰晉末而已哉!至於高祖不祀,武宣享廟,三後降鑒,福祿固不永矣。

     校勘記 〔一〕 趙郡王毓 諸本「毓」作「敏」。

    按卷二一趙郡王幹傳稱:「子毓,字子春,莊帝初,河陰遇害。

    」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下簡稱墓誌集釋)有元毓墓誌圖版一七三之二,即此人。

    「毓」和「春」名字相應,「敏」乃形近而訛,今改正。

     〔二〕 襲爵泰臨縣開國伯 百衲本和南、北、局本「泰」都作「秦」,汲本又訛作「奏」,殿本據卷一0一高昌傳(補)改「泰」。

    按北史卷五元本百衲本的底本和南、北監本也作「秦」,百衲本依殿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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