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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十九下 景穆十二王列傳第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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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將。

    休撫防有方,賊乃款附。

    入為中都大官。

    蠕蠕犯塞,出為使持節、征北大將軍、撫冥鎮大將。

    休身先將士,擊虜退之。

    入為內都大官,遷太傅。

    及開建五等,食邑二千戶。

     車駕南伐,領大司馬。

    高祖親行諸軍,遇休以三盜人徇於六軍,將斬之,有詔赦之。

    休執曰:「陛下將遠清衡霍,故親禦六師,跋涉野次,軍行始爾,已有姦竊,如其不斬,何以息盜,請必行刑,以肅姦慝。

    」詔曰:「大司馬執憲,誠應如是。

    但因緣會,朕聞王者之體,亦時有非常之澤,雖違軍法,可特原之。

    」休乃奉詔。

    高祖謂司徒馮誕曰:「大司馬嚴而秉法,諸軍不可不慎。

    」於是六軍肅然。

    定都洛邑,休從駕幸鄴。

    命休率從駕文武,迎家于平城。

    高祖親餞休於漳水之北。

     十八年,休寢疾,高祖幸其第,流涕問疾,中使醫藥,相望於路。

    薨,賵帛三千匹。

    自薨至殯,車駕三臨。

    高祖至其門,改服錫衰,〔一0〕素弁加絰。

    皇太子、百官皆從行弔禮。

    及將葬,又贈布帛二千匹,諡曰靖王。

    詔假黃鉞,加羽葆、鼓吹、虎賁、班劍六十三人,悉準三老尉元之儀。

    高祖親送出郊,慟哭而返,諸王恩禮莫比焉。

    世宗世,配饗廟庭。

     長子安,幼年早卒。

     次子燮,除下大夫。

    世宗初,襲拜太中大夫,除征虜將軍、華州刺史。

    燮表曰:「謹惟州治李潤堡,雖是少梁舊地,晉、芮錫壤,然胡夷內附,遂為戎落。

    城非舊邑先代之名,爰自國初,護羌小戍。

    及改鎮立郡,依嶽立州,因籍倉府,未刊名實。

    竊見馮翊古城,羌魏兩民之交,許洛水陸之際,先漢之左輔,皇魏之右翼,形勝名都,實惟西蕃奧府。

    今州之所在,豈唯非舊,至乃居岡飲澗,井谷穢雜,昇降劬勞,往還數裡。

    譐誻明昏,有虧禮教。

    未若馮翊,面華渭,包原澤,井淺池平,樵牧饒廣。

    採材華陰,陸運七十;伐木龍門,順流而下。

    陪削舊雉,功省力易,人各為己,不以為勞。

    昔宋民無井,穿井而忻得人;況合城無水,得水而不家慶。

    竊聞前政刺史,非是無意,或值兵舉,或遇年災,緣此契闊,稽延至此。

    去歲已熟,秋方大登,四境晏安,京師無事。

    丁不十錢之費,人無八旬之勤。

    損輕益重,乞垂昭鑒。

    」遂詔曰:「一勞永逸,便可聽移。

    」後除征虜將軍、豳州刺史。

    延昌四年薨。

    贈本將軍、朔州刺史。

     子超,字化生。

    肅宗初,襲。

    時以胡國珍封安定公,改封北平王。

    拜城門校尉、通直散騎常侍、東中郎將。

    尋除光祿大夫,領將作大匠。

    後復本封。

    尒朱榮之入洛,超避難洛南,遇寇見害。

    〔一一〕莊帝初,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岐州刺史。

     子孝景,襲。

    武定中,通直郎。

    齊受禪,爵例降。

     燮弟願平,清狂無行。

    高祖末,拜員外郎。

    世宗初,遷給事中。

    悖惡日甚,殺人劫盜,公私成患。

    世宗以其戚近,未忍緻之於法,乃免官,禁之別館。

    館名愁思堂,冀其克念。

    世宗崩,願平乃得出。

    靈太後臨朝,以其暴亂不悛,詔曰:「願平志行輕疏,每乖憲典,可還於別館,依前禁錮。

    」久之,解禁還家,付師嚴加誨獎。

    後拜通直散騎常侍、前將軍。

    坐裸其妻王氏於其男女之前,又強姦妻妹於妻母之側。

    禦史中丞侯剛案以不道,處死,絞刑,會赦免,黜為員外常侍。

    孝昌中,卒。

     子緒,幽州安西府功曹參軍。

    莊帝初,直閤將軍。

    尋為持節、兼武衛將軍、關右慰勞十二州大使,遂沒吐谷渾。

     子長春,員外散騎侍郎。

    武定初,封南郡王,邑五百戶。

    齊受禪,爵例降。

     願平弟永平,征虜將軍、南州刺史。

    〔一二〕為城民華延明所害。

    太昌初,追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定瀛幽三州諸軍事、衛將軍、定州刺史。

     永平弟珍平,司州治中。

     子叔遵,員外散騎常侍。

     珍平弟貴平,羽林監、轉射聲校尉。

    莊帝初,除散騎常侍、宗正少卿,封東萊王,邑百戶。

    除平北將軍、南相州刺史。

    莊帝既殺尒朱榮,加武衛將軍,兼侍中,為河北、山東慰勞大使。

    至定州東北,為幽州大都督侯淵所執,送於晉陽。

    後還洛。

     前廢帝時,以本官行青州事,屬土民崔祖螭作逆,賊徒甚盛,圍逼東陽一百餘日。

    貴平率城民固守,又令將士開門交戰。

    大軍救至,遂擒祖螭等,斬之。

    還,除車騎將軍,加散騎常侍,遷左衛將軍、宗師,又遷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

     貴平人才險薄,為出帝所信。

    出為青州刺史,又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為幽州大都督侯淵所害。

     史臣曰:南安原始要終,善不掩惡。

    英將帥之用,有聲於時。

    熙、略兄弟,早播民譽,或才疏志大,或器狹任廣,鹹不能就其功名,俱至非命,惜也。

    康王不永,鸞起家聲。

    徽飾智矯情,外諂內忌,永安之禍,誰任其責?宛其死也,固其宜哉。

    章武、樂陵,蓋不足數。

    靖王聰斷威重,見稱太和,美矣。

     校勘記 〔一〕 亦或居安生疾 諸本「安」訛「要」。

    今據冊府卷三八九.四六二一頁改。

     〔二〕 衍中軍大將軍臨川王蕭宏尚書右僕射柳惔等大將五人沿淮南走 諸本「右」作「左」。

    冊府卷二九0.三四二0頁作「右」。

    按卷八世宗紀正始三年九月己醜記此事也作「右僕射柳惔」。

    柳惔為右僕射見梁書卷二武帝紀天監三年正月戊申條及卷一二本傳。

    「左」字訛,今據改。

     〔三〕 一一具聞 諸本「一一」二字訛作「三」,不可通,局本改作「王」。

    今據冊府卷四三九.五二一二頁改。

     〔四〕 遷大將軍尚書令 按墓誌集釋元略墓誌(圖版一三九)稱「尋遷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國子祭酒,俄涉尚書令」。

    北魏大將軍在三公上,元略軍號本是車騎大將軍,一般不可能超遷大將軍。

    這裏「大將軍」上當脫「驃騎」二字。

     〔五〕 頻為北都大將 按「北」下疑脫「鎮」字。

     〔六〕 統萬鎮都大將朔州刺史 張森楷雲:「北史卷一八『朔』作『夏』。

    據上文「為統萬鎮都大將」,統萬在夏州,不在朔州,疑魏書誤。

    又刺史例不在所督州之外,上文『都督東秦豳夏三州』,無朔州,尤確證也。

    」按墓誌集釋元彬墓誌(圖版一四九)亦作「統萬突鎮都大將、夏州刺史」,張說是。

     〔七〕 轉尚書左司郎中 墓誌集釋元湛墓誌(圖版一五二)作「尋補尚書左士郎中」。

    按晉書卷二四職官志尚書郎條稱西晉時尚書有三十五曹,其中有「左、右士」。

    又稱東晉所省尚書諸曹中也有「左、右士」。

    知左、右士曹是西晉舊置。

    本書卷八一山偉傳(補)說山偉「後正名士郎」,「名」字當是「左」或「右」之訛,可證北魏有左、右士郎中。

    至於「左、右司郎中」,當時並無此官。

    通典卷二僕射條附有「左、右司郎中」,雲:「隋煬帝三年於尚書都省初置左、右司郎二人」,此即隋書卷二八百官志下煬帝所置之「都司郎」。

    隋於諸曹郎中都去「中」字,故此官初置也隻稱左、右司郎,直至唐代始名「左、右司郎中」。

    隋前不聞有此官。

    這裏原文當也是「左士郎中」,與墓誌同,後人以「左士」之名罕見,妄改作「左司郎中」。

     〔八〕 正始四年薨 墓誌集釋元思墓誌(圖版一五五)「四年」作「三年」。

    疑傳誤。

     〔九〕 除持節冠軍將軍幽州刺史 按墓誌集釋元彥(即景略)墓誌(圖版一五六)稱:「延昌之末,遷為持節都督豳州諸軍事、豳州刺史。

    」下雲「剋蒞西蕃」,與豳州地望相合。

    這裏「幽」字當是「豳」之訛。

     〔一0〕改服錫衰 諸本「錫」作「裼」,北史百衲本作「錫」。

    按「錫衰」見禮記喪服小記。

    「錫」是細布。

    「裼」乃「錫」之形訛,今據改。

     〔一一〕後復本封尒朱榮之入洛超避難洛南遇寇見害 按卷一0莊帝紀武泰元年四月庚子記河陰被殺諸王有「北平王超」,是月甲辰記「以北平王超還復為安定王」。

    傳稱生前已復本封,疑誤。

    至於紀以超死於河陰之禍,傳稱「遇寇見害」,亦不合。

     〔一二〕願平弟永平征虜將軍南州刺史 按地形志無「南州」。

    北周於今四川萬縣置南州、南都郡、源陽縣,事在後,見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巴東郡武寧縣條。

    這裏「南」下當脫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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