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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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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祕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錢三十萬、布五百匹、蠟二百斤。

    」有司奏諡曰文穆。

    葬於覆舟山,近杜預冢,高祖之意也。

    後車駕自鄴還洛,路經沖墓,左右以聞,高祖臥疾望墳,掩泣久之。

    詔曰:「司空文穆公,德為時宗,勳簡朕心,不幸徂逝,託墳邙嶺,旋鑾覆舟,躬睇塋域,悲仁惻舊,有慟朕衷。

    可遣太牢之祭,以申吾懷。

    」及與留京百官相見,皆敘沖亡沒之故,言及流淚。

    高祖得留臺啟,知沖患狀,謂右衛宋弁曰:「僕射執我樞衡,總釐朝務,清儉居躬,知寵已久。

    朕以仁明忠雅,委以台司之寄,使我出境無後顧之憂,一朝忽有此患,朕甚懷愴慨。

    」其相痛惜如此。

     沖兄弟六人,四母所出,頗相忿{門兒}。

    及沖之貴,封祿恩賜皆以共之,內外輯睦。

    父亡後同居二十餘年,至洛乃別第宅,更相友愛,久無間然。

    皆沖之德也。

    始沖之見私寵也,兄子韶恒有憂色,慮緻傾敗。

    後榮名日顯,稍乃自安。

    而沖明目當官,圖為己任,自始迄終,無所避屈。

    其體時推運,皆此類也。

    子延寔等,語在外戚傳。

     史臣曰:燕趙信多奇士。

    李孝伯風範鑒略,蓋亦過人遠甚。

    世祖雄猜嚴斷,崔浩已見誅夷,而入參心膂,出幹政事,獻可替否,無際可尋,故能從容任遇,以功名始卒。

    其智器固以優乎?安世識具通雅,時幹之良。

    瑒以豪俊達,郁則儒博顯。

    李沖早延寵眷,入幹腹心,風流識業,固乃一時之秀。

    終協契聖主,佐命太和,位當端揆,身任梁棟,德洽家門,功著王室。

    蓋有魏之亂臣也。

     校勘記 〔一〕 宣世祖詔勞問義恭等 諸本「等」訛「率」,不可通,今據北史卷三三李孝伯傳、冊府卷六六0.七八九四頁改。

     〔二〕 城內有貝思者 北、汲、殿、局四本「貝」作「具」,百衲本、南本及冊府卷六六0.七八九五頁作「貝」。

    按宋書卷四六張劭附張暢傳作「具思」,卷五九張暢傳又訛作「其思」。

    具姓歷見元和姓纂等姓氏書。

    魏書此傳敘李孝伯與張暢問答語實即本宋書張暢傳,則北本以下諸本作「具」,亦有據。

    但本書卷九七劉裕傳記皇興元年正月劉彧所遣使名「貝思」,當是一人,卻也作「貝」。

    今姑從百衲本。

     〔三〕 眾無三旅始濟翮水 冊府卷六六0宋本同,明本七八九六頁「三」作「一」。

    按宋書卷五九張暢傳也作「一」,據文義作「一」是。

    又冊府同上卷頁及宋書張暢傳「翮水」並作「融水」。

    檢宋書卷七二南平王鑠傳,雲:「鑠遣參軍胡盛之出汝南、上蔡,向長社。

    」汝潁一帶不聞有翮水或融水,疑有誤。

     〔四〕 示使崔邪利撫之而已 冊府同上卷頁、宋書卷五九張暢傳「示」作「亦」,較長。

    作「示」亦通,今不改。

     〔五〕 興安二年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平西將軍秦州刺史 墓誌集釋肅宗充華盧令媛墓誌(圖版三七)稱祖淵,「夫人趙郡李氏,父孝伯,散騎常侍、尚書、使持節、平西將軍、泰州刺史、宣城公」。

    集釋卷二歷引錢大昕以來諸家之說,證地形志(卷一0六下)治蒲阪之秦州為泰州之訛,並以此傳「秦州」亦「泰州」之訛。

    按此「秦州」當作「泰州」。

    但傳文無治蒲阪明文,今不改。

     〔六〕 況先臣在蒙委任 冊府卷八七五.一0三七三頁「在」作「往」,疑是。

     〔七〕 子安世 諸本卷末(殿本入考證,不注所出)。

    有宋人校語雲:「高氏小史,魏書列傳第四十五高祐、崔挺、李安世三人。

    其傳雲:『李安世,趙郡人也。

    宣城公孝伯之兄子,父祥,中書博士。

    』今魏書諸本,祥及安世事皆附此卷孝伯傳後。

    按李肇經史釋題、楊九齡經史目錄,第四十五卷高祐、崔挺、李安世三人。

    宗諫史目、殷藏用十三代史目惟高祐、崔挺而無李安世。

    此卷論安世及瑒、郁與北史同,疑李延壽用魏書舊語,後人移安世傳附孝伯,因取北史論安世父子事於此篇,亦不可考證。

    故載之目錄同異,以備傳疑。

    」 〔八〕 三長既立 冊府卷四九五.五九二四頁「三長」作「子孫」。

    按下文說由於李安世上疏「均田之制,起於此矣」。

    均田制頒佈在太和九年(四八五)十月(見卷七上高祖紀上),安世上疏,必在其前。

    而立三長卻在太和十年二月(見卷七下高祖紀下)。

    安世上疏時,尚未頒佈均田制,當然更沒有立三長。

    疏中所謂「三長既立」,解釋不通。

    疑作「子孫既立」是。

     〔九〕 猶罰瑒金一兩 諸本「猶」訛「獨」,今據北史卷三三李孝伯附李瑒傳、冊府卷五三0.六三三五頁改。

     〔一0〕期年之中 諸本「期」作「暮」,北史卷三三、冊府卷八五二.一0一二六頁作「期」。

    「暮」乃「期」字形近而訛,今據改,統一作「期」。

     〔一一〕永熙初除散騎常侍大將軍 北史卷三三「大將軍」上有「衛」字。

    按大將軍第一品,班在三公上(見卷一一三官氏志),與所除之散騎常侍、左光祿大夫、都官尚書等官品不相當。

    且李郁死後贈驃騎大將軍,豈有生前已為大將軍之理。

    這裏「大將軍」上當脫「衛」字。

     〔一二〕比後月十間 冊府卷五四一.六四八五頁「月十」作「十月」,疑是。

     〔一三〕前南安王楨進曰 諸本無「前」字,北史卷三三李沖傳、冊府卷一三.一四八頁有。

    按卷一九下南安王楨傳,楨先以聚斂「削除官爵,禁錮終身」,後以議定遷都,復封。

    這時王爵未復,故稱「前」。

    冊府採魏書而與北史同,知這裏脫「前」字,今據補。

     〔一四〕非常之人乃能建非常之事 諸本「乃能」下脫「建」字,今據冊府卷一三.一四八頁補。

     〔一五〕孤據群賊之中 諸本「中」作「口」,冊府卷五三0.六三二七頁、通鑑卷一四0.四三八三頁並作「中」。

    按「中」和上「深戍絕界之外」相對,「口」字訛,今據改。

     〔一六〕赭城新野跬步弗降 諸本「赭」作「諸」,通鑑卷一四0.四三八三頁作「赭」,考異不言有異文。

    按卷一0六中地形志中南青州東莞郡有諸縣,也即漢琅邪郡的諸縣,故城在今山東諸城縣西南。

    其地自皇興三年(四六九)慕容白曜取青州後,久屬北魏,不得雲「跬步弗降」。

    「赭城」即赭陽(見通鑑胡注),和新野都是南齊邊界要地,太和二十一年(四九七)元宏親自統軍南下,赭陽、新野始被攻佔(見卷七下高祖紀下)。

    這裏「諸」字顯為「赭」字形訛,今據通鑑改。

     〔一七〕若明獨聰專則權勢大併 冊府卷四六.五二二頁此句作「若明,則聽斷獨專;聰,則權勢大併」,語意較明白,疑傳本訛脫。

     〔一八〕準上古也則有親行祚延七百 冊府卷五七.六三四頁「親行」上有「周武」二字。

    按「周武親行,祚延七百」與下「魏晉不征,旋踵而殞」相對。

    「則有」下當有脫文,冊府殘存「周武」二字,但所脫不止此,「則有」下當有與上句「天子下帷深宮之內」作對的幾個字,然後接「周武親征」雲雲。

     〔一九〕不追戮於所生則從坐於所養 諸本「追」上無「不」字。

    冊府卷六一五.七三九一頁有。

    按李沖意謂據律文,養子不因生父犯罪而連坐,那麼養父犯罪就該連坐。

    無「不」字不可通,今據補。

     〔二0〕不稱子不從父 百衲本此句作「稱子不不從父」,顯誤,北本、汲本、殿本作「稱子不從父」,南本、局本如上摘句。

    冊府同上卷頁作「不言子不從父」。

    按百衲本「稱」上「不」字誤移在「子」字下,緻不成語,北、汲、殿三本刪一「不」字,上下語意不貫,冊府「稱」字作「言」,但上同有「不」字,知南本、局本是,今從之。

     〔二一〕於典矯也 諸本「典」訛「曲」,不可通,今據冊府同上卷頁改。

     〔二二〕沖時震怒 諸本「怒」作「恐」,北史卷一00自序、冊府卷四七八.五七一0頁作「怒」。

    按下文極言李沖暴怒之狀,且李彪與沖權勢不敵,沖何故震恐?「恐」乃「怒」之形訛,今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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