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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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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從河入海,遠邇逕通〔九〕,瀉其墝潟,洩此陂澤。

    九月農罷,量役計功,十月昏正,立匠表度。

    縣遣能工,麾畫形勢;郡發明使,籌察可否。

    審地推岸,辨其脈流;樹闆分崖,練厥從往。

    別使案檢,分剖是非,〔一0〕瞰睇川原,明審通塞。

    當境修治,不勞役遠,終春自罷,未須久功。

    即以高下營田,因於水陸,水種秔稻,陸藝桑麻。

    必使室有久儲,門豐餘積。

     其實上葉禦災之方,亦為中古井田之利。

    即之近事,有可比倫。

    江淮之南,地勢洿下,雲雨陰霖,動彌旬月。

    遙途遠運,惟用舟艫;南畝畬菑,微事耒耜。

    而眾庶未為饉色,黔首罕有飢顏。

    豈天德不均,緻此偏罰,故是地勢異圖,有茲豐餒。

    臣既鄉居水際,目睹荒殘,每思鄭白,屢想王李。

    夙宵不寐,言念皇家,愚誠丹款,實希效力,有心螢爝,乞暫施行。

    使數州士女,無廢耕桑之業;聖世洪恩,有賑飢荒之士。

    鄴宰深笑,息自一朝;臣之至誠,申於今日。

     詔曰:「頻年水旱為患,黎民阻飢,靜言念之,昃不遑食,〔一一〕鑒此事條,深協在慮。

    但計畫功廣,非朝夕可合,宜付外量聞。

    」事遂施行。

    楷用功未就,詔還追罷。

     久之,京兆王繼為大將軍西討,引楷為司馬。

    還,轉後將軍、廣平太守。

    後葛榮轉盛,諸將拒擊,並皆失利。

    孝昌初,加楷持節、散騎常侍、光祿大夫、兼尚書北道行臺,尋轉軍司。

    未幾,分定相二州四郡置殷州,以楷為刺史,加後將軍。

    楷至州,表曰:「竊惟殷州地實四衝,居當五裂;西通長山,東漸臣野。

    頃國路康寧,四方有截,仍聚姦宄,桴鼓時鳴。

    況今天長喪亂,妖災間起。

    定州逆虜,趑趣北界;鄴下兇燼,蠶噬腹心。

    兩處犬羊,勢足并合,城下之戰,匪暮斯朝。

    臣以不武,屬此屏捍,實思效力,以弱敵強,析骸煮弩,固此忠節。

    但基趾造創,庶事茫然,升儲尺刃,聊自未有,雖欲竭誠,莫知攸濟。

    謹列所須兵仗,請垂矜許。

    必當虎視一方,遏其侵軼,肅清境內,保全所委。

    」詔付外量,竟無所給。

     葛榮自破章武、廣陽二王之後,鋒不可當。

    初楷將之州,人鹹勸留家口,單身述職。

    楷曰:「貪人之祿,憂人之事,如一身獨往,朝廷謂吾有進退之計,將士又誰肯為人固志也?」遂合家赴州。

    三年春,賊勢已逼,或勸減小弱以避之,乃遣第四女、第三兒夜出。

    既而召僚屬共論之,鹹曰:「女郎出嫁之女,郎君小未勝兵,留之無益,去復何損。

    且使君在城,家口尚多,足固將士之意,竊不足為疑。

    」楷曰:「國家豈不知城小力弱也,置吾死地,令吾死耳!一朝送免兒女,將謂吾心不固。

    虧忠全愛,臧獲恥之,況吾荷國重寄也。

    」遂命追還。

    州既新立,了無禦備之具。

    及賊來攻,楷率力抗拒,強弱勢懸,每勒兵士撫厲之,莫不爭奮,鹹稱:「崔公尚不惜百口,吾等何愛一身!」〔一二〕速戰半旬,死者相枕。

    力竭城陷,楷執節不屈,賊遂害之,時年五十一。

    長子士元舉茂才,平州錄事參軍、假征虜將軍、防城都督,隨楷之州,州陷,亦戰歿。

    楷兄弟父子,並死王事,朝野傷歎焉。

    贈使持節、散騎常侍、鎮軍將軍、定州刺史。

    永熙中,又特贈侍中、都督冀定相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

     士元弟士謙、士約,並歿關西。

     士約弟士順,儀同開府行參軍。

     士元息勵德,武定中,司徒城局參軍。

     史臣曰:鄭羲機識明悟,為時所許,懿兄弟風尚,俱有可觀,故能並當榮遇,其濟美矣。

    嚴祖穢薄,忝其家世。

    幼儒令問促年,伯猷賄以敗業,惜乎!崔辯器業著聞,位不遠到。

    逸經明行高,籍甚太和之日,德優官薄,仍世恨之。

    模雄壯之烈,楷忠貞之操,殺身成義,臨難如歸。

    非大丈夫亦何能以若此! 校勘記 〔一〕 今張超驅市人負擔石 諸本「市」下脫「人」字,今據北史卷三五鄭羲傳、冊府卷四五二.五三五九頁、卷七二一.八五八四頁補。

     〔二〕 中山王叡 張森楷雲:「『王』下當更有一『王』字。

    」按魏書對異姓王公例必書姓,這裏當脫一「王」字。

    但他處也多如此,今不補,以後也不再出校記。

     〔三〕 遵祖弟順 北史卷三五「順」下有「祖」字。

    按鄭道昭五子都以「祖」字排行,不應順獨單名,當脫「祖」字。

     〔四〕 洞林子敬叔 諸本「子」作「字」,獨殿本作「子」,考證雲:「鄭羲五兄,長白驎、次小白、次洞林、次叔夜、次連山,遂各序其子某、孫某。

    今觀下文有雲:『敬叔弟士恭』,則可知敬叔、士恭皆洞林子,而非其字矣。

    今改正。

    」按北史卷三五正作「子」。

    今從殿本。

     〔五〕 轉通常侍 按「通」下當脫「直」字。

     〔六〕 顥遣尚書令臨淮王彧率眾討之 諸本「尚」作「上」。

    按卷一八臨淮王譚附彧傳以北史補,不載此事,但雲彧於元子攸即位後,自梁還,「累除位尚書令」雲雲。

    元顥入洛,當仍居此官。

    這裏「上」顯為「尚」之訛,今改正。

     〔七〕 臣實為恥 諸本「恥」訛「取」,今據冊府卷四九七.五九四八頁改。

     〔八〕 穿鑿涓澮 殿本考證雲:「『涓』疑應作『溝』。

    」 〔九〕 遠邇逕通 諸本「通」訛「過」,今據冊府卷四九七.五九四八頁改。

     〔一0〕分剖是非 諸本「剖」訛「部」,今據冊府同上卷頁改。

     〔一一〕昃不遑食 諸本「遑」訛「違」,今據冊府同上卷頁改。

     〔一二〕吾等何愛一身 諸本無「一」字,北史卷三二崔辯附崔楷傳、冊府卷三七二.四四二六頁有。

    按「一身」與上「百口」相對。

    冊府採魏書而與北史同,知傳本魏書脫去,今據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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