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魏書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首頁


    今日若不得卿,幾為吳子所屈。

    」 為冀州鎮東府長史,以貨賄事發,除名。

    後侍中崔光舉為國子博士,仍領尚書左戶部。

    李崇為都督北討,引瑩為長吏。

    坐截沒軍資,除名。

    未幾,為散騎侍郎。

    孝昌中,於廣平王第掘得古玉印,敕召瑩與黃門侍郎李琰之令辨何世之物。

    瑩雲:「此是于闐國王晉太康中所獻。

    」乃以墨塗字觀之,果如瑩言,時人稱為博物。

    累遷國子祭酒,領給事黃門侍郎,幽州大中正,監起居事,又監議事。

    元顥入洛,以瑩為殿中尚書。

    莊帝還宮,坐為顥作詔,罪狀尒朱榮,免官。

    後除祕書監,中正如故。

    以參議律曆,賜爵容城縣子。

    坐事繫於廷尉。

    前廢帝遷車騎將軍。

    初,莊帝末,尒朱兆入洛,軍人焚燒樂署,鍾石管弦,略無存者。

    敕瑩與錄尚書事長孫稚、侍中元孚典造金石雅樂,三載乃就,事在樂志。

    遷車騎大將軍。

    及出帝登阼,瑩以太常行禮,封文安縣子。

    天平初,將遷鄴,齊獻武王因召瑩議之。

    以功遷儀同三司,進爵為伯。

    薨,贈尚書左僕射、司徒公、冀州刺史。

     瑩以文學見重,常語人雲:「文章須自出機杼,成一家風骨,何能共人同生活也。

    」蓋譏世人好偷竊他文,以為己用。

    而瑩之筆劄,亦無乏天才,但不能均調,玉石兼有,製裁之體,減於袁、常焉。

    性爽俠,有節氣,士有窮厄,以命歸之,必見存拯,時亦以此多之。

    其文集行於世。

    子珽,字孝徵,襲。

     常景,字永昌,河內人也。

    父文通,天水太守。

    景少聰敏,初讀論語、毛詩,一受便覽。

    及長,有才思,雅好文章。

    廷尉公孫良舉為律博士,高祖親得其名,既而用之。

    後為門下錄事、太常博士。

    正始初,詔尚書、門下於金墉中書外省考論律令,敕景參議。

     世宗季舅護軍將軍高顯卒,其兄右僕射肇私託景及尚書邢巒、并州刺史高聰、通直郎徐紇各作碑銘,並以呈禦。

    世宗悉付侍中崔光簡之,光以景所造為最,乃奏曰:「常景名位乃處諸人之下,文出諸人之上。

    」遂以景文刊石。

    肇尚平陽公主,未幾主薨,肇欲使公主家令居廬制服,付學官議正施行。

    尚書又以訪景,景以婦人無專國之理,家令不得有純臣之義,乃執議曰:「喪紀之本,實稱物以立情;輕重所因,亦緣情以制禮。

    雖理關盛衰,事經今古,而制作之本,降殺之宜,其實一焉。

    是故臣之為君,所以資敬而崇重;為君母妻,所以從服而制義。

    然而諸侯大夫之為君者,謂其有地土,有吏屬,無服文者,言其非世爵也。

    今王姬降適,雖加爵命,事非君邑,理異列土。

    何者?諸王開國,備立臣吏,生有趨奉之勤,死盡緻喪之禮;而公主家令,唯有一人,其丞已下,命之屬官,既無接事之儀,實闕為臣之禮。

    原夫公主之貴所以立家令者,蓋以主之內事脫須關外,理無自達,必也因人。

    然則家令唯通內外之職,及典主家之事耳,無關君臣之理,名義之分也。

    由是推之,家令不得為純臣,公主不可為正君明矣。

    且女人之為君,男子之為臣,古禮所不載,先朝所未議。

    而四門博士裴道廣、孫榮乂等以公主為之君,以家令為之臣,制服以斬,乖謬彌甚。

    又張虛景、吾難羈等,不推君臣之分,不尋緻服之情,〔四〕猶同其議,準母制齊,求之名實,理未為允。

    竊謂公主之爵,既非食菜之君;家令之官,又無純臣之式。

    若附如母,則情義罔施;若準小君,則從服無據。

    案如經禮,事無成文;即之愚見,謂不應服。

    」朝廷從之。

     景淹滯門下積歲,不至顯官,以蜀司馬相如、王褒、嚴君平、揚子雲等四賢,皆有高才而無重位,乃託意以讚之。

    其讚司馬相如曰:「長卿有艷才,直緻不群性。

    鬱若春煙舉,皎如秋月映。

    遊梁雖好仁,仕漢常稱病。

    清貞非我事,窮達委天命。

    」其讚王子淵曰:「王子挺秀質,逸氣幹青雲。

    明珠既絕俗,白鵠信驚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