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常在左右,出內詔命。
賜宮人河南宗氏,亡後,賜以宮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
歲餘,居卒,申撫養伏保。
性嚴肅,捶罵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謹,初無恨色。
襲父侯爵,例降為伯。
稍遷左中郎將。
每請祿賜,在外公私尺丈所用,無不白知。
出為鄯善鎮將。
〔三〕申年餘八十,伏保手製馬輿,親自扶接,申欣然隨之。
申亡,伏保解官,奉喪還洛。
復為長,兼南中郎將,卒。
孫益德,樂安人也。
其母為人所害,益德童幼為母復仇。
還家,哭於殯以待縣官。
高祖、文明太後以其幼而孝決。
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代人也。
居父喪過禮,詔遣祕書中散溫紹伯奉璽書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
又詔其宗親,使相喻獎,勿令有滅性之譏。
楊引,鄉郡襄垣人也。
三歲喪父,為叔所養。
母年九十三卒,引年七十五,哀毀過禮。
三年服畢,恨不識父,追服斬衰,食粥粗服,誓終身命。
終十三年,哀慕不改,為郡縣鄉閭三百餘人上狀稱美。
有司奏宜旌賞,復其一門,樹其純孝。
詔別敕集書標楊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員之名。
閻元明,河東安邑人也。
少而至孝,行著鄉閭。
太和五年,除北隨郡太守。
元明以違離親養,興言悲慕,母亦慈念,泣淚喪明。
元明悲號上訴,許歸奉養。
一見其母,母目便開。
刺史呂壽恩列狀上聞,詔下州郡,表為孝門,復其租調兵役,令終母年。
母亡,服終,心喪積載,每忌日悲慟傍鄰。
昆弟雍和,尊卑諧穆,安貧樂道,白首同歸。
又猗氏縣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喪父,泣慕十載,奉養其母,孝著鄉邑。
而力田積粟,博施不已。
又河東郡人楊風等七百五十人,列稱樂戶皇甫奴兄弟,雖沉屈兵伍而操尚彌高,奉養繼親甚著恭孝之稱。
又東郡小黃縣人董吐渾、兄養,事親至孝,三世同居,閨門有禮。
景明初,畿內大使王凝奏請標異,詔從之。
吳悉達,河東聞喜人也。
弟兄三人,年並幼小,父母為人所殺,四時號慕,悲感鄉鄰。
及長報仇,避地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