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密院賞功司。
東京留守範讷落節钺、淄州居住。
庚辰,以二帝未還,禁州縣用樂。
辛巳,置沿河巡察六使。
壬午,以戶部尚書張悫同知樞密院事兼提舉措置戶部财用。
癸未,呂好問罷。
甲申,并尚書戶部右曹所掌歸左曹,命尚書總領。
乙酉,以宗澤為東京留守,杜充為北京留守,罷監司州郡職田。
丙戌,诏陝西、河北、京東西路募兵合十萬人,更番入衛行在。
命京東、西路造戰車。
丁亥,以張所為河北西路招撫使。
括買官民馬,勸出财助國。
戊子,以錢蓋為陝西經制使,封趙懷恩為安化郡王,因召五路兵赴行在。
秋七月己醜朔,以樞密副都承旨王為河東經制使。
庚寅,诏王淵、劉光世、統制官張俊、喬仲福、韓世忠分讨陳州軍賊杜用、京東賊李昱及黎驿、魚台潰兵,皆平之。
辛卯,籍東南諸州神霄宮及贍學錢助國用。
叔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使士珸以磁、洺義兵複洺州。
乙未,以溫州觀察使範瓊為定武軍承宣使、禦營司同都統制。
丙申,賜諸路強壯巡社名為"忠義巡社",專隸安撫司。
戊戌,欽宗至燕山府。
以忻州觀察使張昪為河北制置使。
東都宣武卒杜林謀據成都叛,伏誅。
己亥,诏台省、寺監繁簡相兼,學官、館職減舊制之半。
辛醜,複議吳開、莫俦等十一人罪,并廣南、江、湖諸州安置,餘遞貶有差。
壬寅,诏:"奉元祐太後如東南,六宮及衛士家屬從行,朕當獨留中原,與金人決戰。
"以延康殿學士許翰為尚書右丞。
甲辰,以右谏議大夫宋齊愈當金人謀立異姓,書張邦昌姓名,斬于都市。
乙巳,手诏:"京師未可往,當巡幸東南。
"丙午,诏定議巡幸南陽。
以觀文殿學士範緻虛知鄧州,修城池,繕宮室,輸錢谷以實之。
丁未,遣官詣京師迎奉太廟神主赴行在。
己酉,罷四道都總管。
以尚書虞部員外郎張浚為殿中侍禦史。
庚戌,征諸道兵,期八月會行在。
丙辰,徽宗自燕山密遣閣門宣贊舍人曹勳至,賜帝絹半臂,書其領曰:"便可即真,來援父母。
"帝泣以示輔臣。
張所、傅亮軍發行在。
是月,關中賊史斌犯興州,僣号稱帝。
八月戊午朔,洪刍等坐圍城日括金銀自盜,及私納宮人,刍及餘大均、陳沖貸死,流沙門島,餘五人罪有差。
勝捷軍校陳通作亂于杭州,執帥臣葉夢得,殺漕臣吳昉。
己未,元祐太後發京師。
庚申,以劉光世為奉國軍節度使,韓世忠、張俊皆進一官。
辛酉,右司谏潘良貴罷。
壬戌,以李綱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黃潛善為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張悫兼禦營副使。
癸亥,命禦營使、副大閱五軍。
庚午,更号元祐太後為隆祐太後。
辛未,罷傅亮經制副使,召赴行在。
壬申,召布衣谯定赴行在。
命禦營統制辛道宗讨陳通。
是夕,東北方有赤氣。
癸酉,以耿南仲主和誤國,南雄州安置。
乙亥,用張浚言,罷李綱左仆射。
丙子,隆祐太後發南京,命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郭仲荀護衛如江甯,兼節制江、淮、荊、浙、閩、廣諸州,制置東南盜賊。
丁醜,以龍圖閣直學士錢伯言知杭州,節制兩浙、淮東将兵及福建槍杖手,讨陳通。
庚辰,降榜招谕杭州亂兵。
壬午,用黃潛善議,殺上書太學生陳東、崇仁布衣歐陽澈。
乙酉,遣兵部員外郎江端友等撫谕閩、浙、湖、廣、江、淮、京東西諸路,及體訪官吏貪廉、軍民利病。
許翰罷。
丁亥,博州卒宮儀作亂,犯萊州。
九月己醜,建州軍校張員等作亂,執守臣張動,轉運副使毛奎、判官曹仔為所殺,嬰城自守。
範瓊捕斬李孝忠于複州。
壬辰,以金人犯河陽、汜水,诏擇日巡幸淮甸。
鑄建炎通寶錢。
命淮、浙沿海諸州增修城壁,招訓民兵,以備海道。
甲午,命揚州守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