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宗
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諱惇,孝宗第三子也。
母曰成穆皇後郭氏。
紹興十七年九月乙醜,生于藩邸。
二十年賜今名,授右監門衛率府副率,轉榮州刺史。
孝宗即位,拜鎮洮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恭王。
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己,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
乾道六年七月,太史奏:木、火合宿,主冊太子,當有赦。
是時,虞允文相,因請蚤建儲貳。
孝宗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
但恐儲位既正,人性易驕,即自縱逸,不勤于學,浸有失德。
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練曆庶務,通知古今,庶無後悔爾。
"七年正月丙子朔,孝宗上兩宮尊号冊、寶,禮成。
丞相允文複以請,孝宗曰:"朕既立太子,即令親王出鎮外藩,卿宜讨論前代典禮。
"允文尋以聞。
二月癸醜,乃立帝為皇太子,慶王恺為雄武、保甯軍節度使、判甯國府,進封魏王。
三月丁酉,受皇太子冊。
四月甲子,命判臨安府,尋領尹事。
帝之為恭王,與講官商較前代,時出意表,講官自以為不及。
逮尹臨安,究心民政,周知情僞。
孝宗數稱之,且語丞相趙雄曰:"太子資質甚美,每遣人來問安,朕必戒以留意問學。
"淳熙十四年十月乙亥,高宗崩。
十一月己亥,百官大祥畢,孝宗手诏:"皇太子可令參決庶務,以内東門司為議事堂。
"十五年二月戊戌,帝始赴議事堂,自是,間日與輔臣公裳系鞋相見,内外除擢,自館職、部刺史以上乃以聞。
九月乙巳,又诏:"每遇朝殿,令皇太子侍立。
"十一月,丞相周必大乞去,孝宗谕曰:"朕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卿須少留。
"會陳康伯家以紹興傳位禦劄來上,十二月壬申,孝宗遣中使密持賜必大,因令讨論典禮,既又密以禅意谕參知政事留正。
十六年正月辛亥,兩府奏事,孝宗谕以倦勤,欲禅位皇太子,退就休養,以畢高宗三年之制。
因令必大進呈诏草。
二月壬戌,孝宗吉服禦紫宸殿,行内禅禮,應奉官以次稱賀。
内侍固請帝坐,帝固辭。
内侍扶掖至七八,乃微坐,複興。
次丞相率百僚稱賀,禮畢,樞密院官升殿奏事,帝立聽。
班退,孝宗反喪服,禦後殿,帝侍立,尋登辇,同詣重華宮。
帝還内,即上尊号曰至尊壽皇聖帝,皇後曰壽成皇後。
壽皇聖帝诏立帝元妃李氏為皇後。
甲子,帝率群臣朝重華宮。
大赦,百官進秩一級,優賞諸軍,蠲公私逋負及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稅役。
丙寅,帝率群臣詣重華宮,上尊号冊、寶。
以閣門舍人谯熙載、姜特立并知閣門事。
庚午,诏五日一朝重華宮。
辛未,尊皇太後曰壽聖皇太後。
壬申,诏内外臣僚陳時政阙失,四方獻歌頌者勿受。
遣羅點等使金告即位。
癸酉,诏戒敕将帥。
賜前宰執、從官诏,訪以得失。
乙亥,诏兩省官詳定内外封章,具要切者以聞。
遣諸葛廷瑞等使金吊祭。
丙子,诏戒敕官吏。
己卯,诏官吏贓罪顯著者,重罰毋貸。
辛巳,以生日為重明節。
丁亥,诏百官輪對。
己醜,诏編《壽皇聖政》。
庾寅,诏中書舍人羅點縣可為台谏者,點以葉适、吳镒、孫逢吉、張體仁、馮震武、鄭湜、劉崇之、沈清臣八人上之。
三月壬辰,以周必大為少保,留正轉正奉大夫。
丙申,遣沈揆等使金賀即位。
诏侍從、兩省、台谏,各舉可任湖廣及四川總領者一人。
己亥,子擴進封嘉王。
癸卯,金遣王元德等來告哀。
戊申,以壽皇卻五日之朝,诏自今月四朝重華宮。
甲寅,以史浩為太師,伯圭為少師,少保土歆為少傅,昭慶軍節度使士岘為少保。
戊午,金遣張萬公等來緻遺留物。
己未,以左補阙薛叔似為将作監,右拾遺許及之為軍器監。
拾遺、補阙官自此罷。
诏東宮書籍并賜嘉王。
夏四月丙寅,有事于太廟。
丁卯,四川應起經、總制錢存留三年,代輸鹽酒重額。
癸酉,侄抦進封許國公。
乙亥,以兩浙犒賞酒庫隸諸州,歲入六十五萬,尋減三十萬。
戊寅,金遣徒單镒等來告即位。
以權兵部侍郎何澹為右谏議大夫。
丙戌,有事于景靈宮。
五月甲午,以王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丙申,周必大罷為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
常德府、辰、沅、靖州大水入其郛。
丁酉,诏丞相以下月一朝重華宮。
戊戌,罷周必大判潭州之命,許以舊官為醴泉觀使。
戊申,以和義郡夫人黃氏為貴妃。
右丞相留正論知閣門事姜特立,罷之。
閏月庚申朔,诏内侍陳源許在外任便居住。
免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私負,十五年以後輸息及本者亦蠲之。
壬戌,以趙雄為甯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衛國公,仍判江陵府。
庚午,诏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