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路、宿州、潤州旱。
八年,京師旱。
九年秋,京師旱。
大名府、澶州、相州旱。
天禧元年,京師春旱,秋又旱。
夏,陝西旱。
四年春,利州路旱。
夏,京師旱。
五年冬,京師旱。
天聖二年春,不雨。
五年夏秋,大旱。
六年四月,不雨。
明道元年五月,畿縣久旱傷苗。
二年,南方大旱。
景祐三年六月,河北久旱,遣使詣北嶽祈雨。
慶曆元年九月丁未朔,遣官祈雨。
二年六月戊寅,祈雨。
三年,遣使詣嶽渎祈雨。
四年三月丙寅,遣内侍兩浙、淮南、江南祠廟祈雨。
五年二月,诏:天久不雨,令州縣決淹獄,又幸大相國寺、會靈觀、天清寺、祥源觀祈雨。
六年四月壬申,遣使祈雨。
七年正月,京師不雨。
二月丙寅,遣官嶽渎祈雨。
三月辛醜,西太乙宮祈雨。
皇祐元年五月丁未,遣官祈雨。
三年,恩、冀諸州旱。
三月,分遣朝臣詣天下名山大川祠廟祈雨。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遣官祈雨。
嘉祐五年,梓州路夏秋不雨。
七年三月甲子,罷春燕,以久旱故也。
辛醜,西太乙宮祈雨。
治平元年春,京師逾時不雨。
鄭、滑、蔡、汝、颍、曹、濮、洺、磁、晉、耀、登等州、河中府、慶成軍旱。
二年春,不雨。
熙甯二年三月,旱甚。
三年,諸路旱。
六月,畿内旱。
八月,衛州旱。
五年五月,北京自春至夏不雨。
七年,自春及夏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淮南諸路久旱。
九月,諸路複旱。
時新複洮河亦旱,羌戶多殍死。
八年四月,真定府大旱。
八月,淮南、兩浙、江南、荊湖等路旱。
九年八月,河北、京東、京西、河東、陝西旱。
十年春,諸路旱。
元豐二年春,河北、陝西、京東西諸郡旱。
三年春,西北諸路旱。
五年,亢旱。
六年夏,畿内旱。
元祐元年春,諸路旱。
正月,帝及太皇太後車駕分日詣寺觀禱雨。
是冬,複旱。
二年春,旱。
三年秋,諸路旱,京西、陝西尤甚。
四年春,京師及東北旱,罷春燕。
八年秋,旱。
紹聖元年春,旱,疏決四京畿縣囚。
三年,江東大旱,溪河涸竭。
四年夏,兩浙旱。
元符元年,東南旱。
二年春,京畿旱。
建中靖國元年,衢、信等州旱。
大觀二年,淮南、江東西諸路大旱,自六月不雨,至于十月。
政和元年,淮南旱。
三年,江東旱。
四年旱,诏振德州流民。
宣和元年二月,诏汝、颍、陳、蔡州饑民流移,常平官勒停。
秋,淮南旱。
四年,東平府旱。
五年夏,秦鳳路旱。
是歲,燕山府路旱。
建炎二年夏,旱。
紹興二年,常州大旱。
帝問緻旱之由,中書舍人胡交修奏守臣周祀殘酷所緻,尋以屬吏坐贓及殺不辜,竄嶺南。
三年四月,旱,至于七月,帝蔬食露禱,乃雨。
五年五月,浙東、西旱五十餘日。
六月,江東、湖南旱。
秋,四川郡國旱甚。
六年,夔、潼、成都郡縣及湖南衡州皆旱。
七年春,旱七十餘日,時帝将如建業,随所在分遣從臣,有事于名山大川。
六月,又旱,江南尤甚。
八年冬,不雨。
九年六月,旱六十餘日,有事于山川。
十一年七月,旱。
戊申,有事于嶽渎。
乙卯,禱雨于圜丘、方澤、宗廟。
十二年三月,旱六十餘日。
秋,京西、淮東旱。
十二月,陝西旱。
十八年,浙東、西旱,紹興府大旱。
十九年,常州、鎮江府旱。
二十四年,浙東、西旱。
二十九年二月,旱七十餘日。
秋,江、浙郡國旱。
三十年春,階、成、鳳、西和州旱。
秋,江、浙郡國旱,浙東尤甚。
隆興元年,江、浙郡國旱,京西大旱。
二年,台州春旱。
興化軍、漳、福州大旱,首種不入,自春至于八月。
乾道三年春,四川郡縣旱,至于秋七月,綿、劍、漢州、石泉軍尤甚。
四年夏六月,旱,帝将撤蓋親禱于太乙宮而雨。
時襄陽、隆興、建甯亦旱。
八月,诏頒皇祐祀龍法于郡縣。
五年夏秋,淮東旱,盱眙、淮陰為甚。
六年夏,浙東、福建路旱,溫、台、福、漳、建為甚。
七年春,江西東、湖南北、淮南、浙、婺秀州皆旱;夏秋,江、洪、筠、潭、饒州、南康、興國、臨江軍尤甚,首種不入。
冬,不雨。
九年,婺、處、溫、台、吉、贛州、臨江、南安諸軍、江陵府皆久旱,無麥苗。
淳熙元年,浙東、湖南郡國旱,台、處、郴、桂為甚。
蜀關外四州旱。
二年秋,江、淮、浙皆旱,紹興、鎮江、甯國、建康府、常、和、滁、真、揚州、盱眙、廣德軍為甚。
三年夏,常、昭、複随郢金洋州、江陵德安興元府、荊門漢陽軍皆旱。
四年春,襄陽府旱,首種不入。
五年,常、綿州、鎮江府及淮南、江東西郡國旱,有事于山川群望。
六年,衡、永、楚州、高郵軍旱。
七年,湖南春旱,諸道自四月不雨,行都自七月不雨,皆至于九月。
紹興、隆興、建康、江陵府、台、婺、常、潤、江、筠、撫、吉、饒、信、徽、池、舒、蕲、黃、和、浔、衡、永州、興國、臨江、南康、無為軍皆大旱,江、筠、徽、婺州、廣德軍、無錫縣尤甚,禱雨于天地、宗廟、社稷、山川群望。
八年正月甲戌,積旱始雨。
七月,不雨,至于十一月:臨安、鎮江、建康、江陵、德安府、越、婺、衢、嚴、湖、常、饒、信、徽、楚、鄂、複、昌州、江陰、南康、廣德、興國、漢陽、信陽、荊門長甯軍及京西、淮郡皆旱。
九年夏五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江陵、德安、襄陽府、潤、婺、溫、處、洪、吉、撫、筠、袁、潭、鄂、複、恭、合、昌、普、資、渠、利、阆、忠、涪、萬州、臨江、建昌、漢陽、荊門、信陽、南平、廣安、梁山軍、江山、定海、象山、上虞、嵊縣皆旱。
十年六月旱,至于七月,江淮、建康府、和州、興國軍、恭、涪、泸、合、金、州、南平軍旱。
十一年四月,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