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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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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武王伐商之年正月辛卯朔,二十有八日戊午,二月五日甲子昧爽。

    又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朏,王命作冊畢。

    自堯即位年,距春秋魯隐公元年,凡一千六百七年;從隐公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七百一十五年;從太甲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二千七百三十二年;從魯莊公七年四月辛卯夜常星不見,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六百八十一年,從周靈王二十年孔子生,其年九月庚戌、十月庚辰兩朔頻食,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五百四十五年;從魯哀公十六年四月乙醜孔子卒,距今至道二年,凡一千四百七十二年。

    以上并據經傳正文,用古曆推校,無不符合,乃知《史記》及《五位圖》所編之年,殊為闊略。

    諸如此事,觸類甚多,若盡披陳,恐煩聖覽。

    臣耽研既久,引證尤明,起商王小甲七年二月甲申朔旦冬至,自此之後,每七十六年一得朔旦冬至,此乃古曆一蔀);每蔀積月九百四十、積日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率以為常,直至《春秋》魯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了無差爽。

    用此為法,以推經傳,縱小有增減,抑又經傳之誤,皆可以發明也。

    古曆到齊、梁以來,或差一日,更有近曆校課,亦得符合。

    伏望聖慈,許臣撰集,不出百日,其書必成。

    傥有可觀,願藏秘府。

    " 诏許之。

    書終不就。

     又司天冬官正楊文镒上言:"新曆甲子,請以百二十年。

    "事下有司,以其無所依據,議寝不行。

    太宗曰:"支幹相承,雖止于六十,傥再周甲子,成上壽之數,使期頤之人得見所生之年,不亦善乎?"遂诏新曆甲子所紀百二十歲。

     國初,有司上言:"國家受周禅,周木德,木生火,則本朝運膺火德,色當尚赤。

    臘以戌日。

    "诏從之。

     雍熙元年四月,布衣趙垂慶上書言:"本朝當越五代而上承唐統為金德,若梁繼唐,傳後唐,至本朝亦合為金德。

    矧自國初符瑞色白者不可勝紀,皆金德之應也。

    望改正朔,易車旗服色,以承天統。

    "事下尚書省集議,常侍徐铉與百官奏議曰:"五運相承,國家大事,著于前載,具有明文。

    頃以唐末喪亂,朱梁篡弑,莊宗早編屬籍,親雪國仇,中興唐祚,重新土運,以梁室比羿、浞、王莽,不為正統。

    自後數姓相傳,晉以金,漢以水,周以木,天造有宋,運膺火德。

    況國初祀赤帝為感生帝,于今二十五年,豈可輕議改易?"又雲:"梁至周不合疊居五運,欲國家繼唐統為金德,且五運疊遷,親承曆數,質文相次,間不容發,豈可越數姓之上,繼百年之運?此不可之甚也。

    按《唐書》天寶九載,崔昌獻議自魏、晉至周、隋,皆不得為正統,欲唐遠繼漢統,立周、漢子孫為王者後,備三恪之禮。

    是時,朝議是非相半,集賢院學士衛包上言符同,李林甫遂行其事。

    至十二載,林甫卒,複以魏、周、隋之後為三恪,崔昌、衛包由是遠貶,此又前載之甚明也。

    伏請祗守舊章,以承天祐。

    "從之。

     大中祥符三年,開封府功曹參軍張君房上言:"自唐室下衰,土德隤圮,朱氏強稱金統,而莊宗旋複舊邦,則朱梁氏不入正統明矣。

    晉氏又複稱金,蓋謂乘于唐氏,殊不知李昪建國于江南耳。

    漢家二主,共止三年,紹晉而興,是為水德。

    洎廣順革命,二主九年,終于顯德。

    以上三朝七主,共止二十四年,行運之間,陰隐而難赜。

    伏自太祖承周木德而王,當于火行,上系于商,開國在宋,自是三朝迄今以為然矣。

    愚臣詳而辨之,若可疑者。

    太祖禅周之歲,歲在庚申。

    夫庚者,金也,申亦金位,納音是木,蓋周氏稱木,為二金所勝之象也。

    太宗登極之後,诏開金明池于金方之上,此誰啟之?乃天之靈符也。

    陛下履極當強圉之歲,握符在作噩之春,适宋道之隆興,得金天之正氣。

    臣試以瑞應言之,則當年丹徒貢白鹿,姑蘇進白龜,條支之雀來,颍川之雉至。

    臣又聞當封禅之時,魯郊貢白兔,郓上得金龜,皆金符之至驗也。

    願以臣章下三事大臣,參定其事。

    "疏奏,不報。

     天禧四年,光祿寺丞謝绛上書曰: 臣按古志,凡帝王之興,必推五行之盛德,所以配天地而符陰陽也。

    故神農氏以火德,聖祖以土德,夏以木德,商以金德,周以火德。

    自漢之興,王火德者,以謂承堯之後。

    且漢,堯之裔也。

    五帝之大,莫大于堯,漢能因之,是不墜其緒而善繼其盛德也。

    國家膺開光之慶,執敦厚之德,宜以土瑞而王天下,然其推終始傳,承周之木德而火當其次。

    且朱梁不預正統者,謂莊宗複興于後。

    自石晉、漢氏以及于周,則李昪)建國于江左而唐祚未絕,是三代者亦不得正其統矣。

    昔者,秦祚促而德暴,不入正統,考諸五代之際,亦是類矣。

    國家誠能下黜五代,紹唐之土德,以繼聖祖,亦猶漢之黜秦,興周之火德以繼堯者也。

     夫五行定位,土德居中,國家飛運于宋,作京于汴,誠萬國之中區矣。

    《傳》曰:"土為群物主,故曰後土。

    "《洪範》曰"土爰稼穑,稼穑作甘。

    "方今四海給足,嘉生蕃衍,迩年京師甘露下,泰山醴泉湧,作甘之兆,斯亦見矣。

    矧靈木異卉,資生于土,千品萬類,不可勝道,非土德之驗乎? 臣又聞之,太祖生于洛邑,而胞絡惟黃;鴻圖既建,五緯聚于奎躔,而鎮星是主。

    及陛下升中之次,日抱黃珥;朝祀于太清宮,有星曰含輿,其色黃而潤澤。

    斯皆凝命有表,微德攸屬,天意人事響效之大者,則土德之符在矣。

    是故天心之在茲,陛下拒而罔受;民意之若是,陛下謙而弗答。

    氣壅未宣,河決遂潰,豈不神哉!然則天淵之勃流,水德之浸患,考六府之厭鎮,驗五行之勝剋,亦宜興土之運,禦時之災。

    伏望順考符應,詳習法度,惟陛下時而行之。

     大理寺丞董行父又上言曰:"在昔泰皇以萬物生于東,至仁體乎木,故德始于木。

    木以生火,神農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黃帝受之為土德;土以生金,少昊受之為金德;金以生水,颛顼受之為水德;水以生木,高辛受之為木德;木以生火,唐堯受之為火德;火以生土,虞舜傳之為土德。

    土以生金,夏為金德;金以生水,商為水德;水以生木,周為木德;木以生火,漢應圖谶為火德;火以生土,唐受曆運為土德。

    陛下紹天之統,受天之命,固當上繼唐祚,以金為德,顯黃帝之嫡緒,彰聖祖之丕烈。

    臣又按聖祖先降于癸酉,太祖受禅于庚申,陛下即位于丁酉,天書下降于戊申。

    庚,金也,申、酉皆金也,天之體也。

    陛下紹唐、漢之運,繼黃帝之後,三世變道,應天之統,正金之德,斯又順也。

    "诏兩制詳議。

    既而獻議曰:"竊詳謝绛所述,以聖祖得瑞,宜承土德,且引漢承堯緒為火德之比,雖班彪叙漢祖之興有五,其一曰帝堯之苗裔。

    及序承正統,乃越秦而繼周,非用堯之行。

    今國家或用土德,即當越唐上,承于隋,彌以非順,失其五德傳襲之序。

    又據董行父請越五代紹唐為金德,若其度越累世,上承百代之統,則晉、漢洎周,鹹帝中夏,太祖實受終于周室而陟于元後,豈可弗遵傳繼之序,續于遐邈之統?三聖臨禦六十餘載,登封告成,昭姓紀号,率循火行之運,以輝炎靈之曜。

    茲事體大,非容輕議,矧雍熙中徐铉等議之詳矣。

    其謝绛、董行父等所請,難以施行。

    "诏可。

     《宋史》 元·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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