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八十四日,計行九度半強,而留三十五日。
乃退行四十九日,退三度半,與日相望。
乃旋日而退,又四十九日,退三度少,複留三十五日。
又順行八十四日,行七度強,而夕伏西方。
又二十一日,行二度半,複與日合。
金星之行:初與日合,五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太,而夕見西方。
乃順行二百三十一日,計行二百五十一度半,而留七日。
乃退行九日,退四度半,而夕伏西方。
又六日半,退四度太,與日再合。
又六日半,退四度太,而晨見東方。
又退九日,逆行四度半,而複留七日。
而複順行二百三十一日,行二百五十一度半,乃晨伏東方。
又三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太,複與日會。
水星之行:初與日合,十五日行三十三度,乃夕見西方。
而順行三十日,計行六十六度,而留二日,乃夕伏西方。
而退十日,退八度,與日再合。
又退十日,退八度,乃晨見東方,而複留三日。
又順行三十三日,行三十三度,而晨伏東方。
又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與日複會。
一行雲:"五星伏、見、留、逆之效,表、裡、盈、縮之行,皆系之于時,驗之于政。
小失則小變,大失則大變;事微而象微,事章而象章。
蓋皇天降譴以警悟人主。
又或算者昧于象,占者迷于數,睹五星失行,悉謂之曆舛,以數象相參,兩喪其實。
大凡校驗之道,必稽古今注記,使上下相距,反覆相求,苟獨異常,則失行可知矣。
"
星行盈縮:五星差行,惟火尤甚。
乃有南侵狼坐,北入匏瓜,變化超越,獨異于常,是以日行之分,自有盈縮。
此乃天度廣狹不等,氣序升降有差,考今升降之分,積為盈縮之數。
凡五星入氣加減,興于張子信,以後方士各自增損,以求親密。
而《開元曆》别為四象六爻,均以進退,今則别立盈縮,與舊異。
五星見伏:五星見伏,皆以日度為規。
日度之運,既進退不常;星行之差,亦随而增損。
是以五星見伏,先考日度之行,今則審日行盈縮,究星躔進退,五星見伏,率皆密近。
(舊說,水星晨應見不見在雨水後、谷雨前,夕應見不見在處暑後、霜降前。
又雲,五星在卯酉南則見遲、伏早,在卯酉北則見早、伏遲,蓋天勢使之然也。
)
步氣朔術
演紀上元甲子歲,距治平元年甲辰,歲積七十一萬一千七百六十,算外。
(上驗往古,每年減一算;下算将來,每年加一算。
)
元法:三萬九千。
歲周:一千四百二十四萬四千五百。
朔實: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六百九十三。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餘九千五百。
朔策:二十九、餘二萬六百九十三。
望策:一十四、餘二萬九千八百四十六半。
弦策:七、餘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秒四半。
氣策:一十五、餘八千五百二十、秒一十五。
中盈分:一萬七千四十一、秒一十二。
朔虛分:一萬八千三百七。
閏限:一百一十一萬六千三百四十四、秒六。
歲閏:四十二萬四千一百八十四。
月閏:三萬五千三百四十八、秒一十二。
沒限:三萬四百七十九、秒三。
紀法:六十。
秒母:一十八。
求天正冬至:置所求積年,以歲周乘之,為天正冬至氣積分;滿元法除之為積日,不滿為小餘。
日盈紀法去之,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前天正冬至日辰及餘。
求次氣: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加之,即得次氣大、小餘。
(若秒盈秒母從小餘,小餘滿元法從大餘,大餘滿紀法即去之。
)命大餘甲子,算外,即次氣日辰及餘。
(餘氣累而求之。
)
求天正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滿朔實去之為積月,不盡為閏餘;盈元法為日,不盈為餘;以減天正冬至大、小餘,為天正經朔大、小餘。
(大餘不足減,加紀法;小餘不足減,退大餘,加元法以減之。
)命大餘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前天正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弦策累加之,命如前,即得弦、望及次朔經日日辰及餘。
求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二十四氣小餘在沒限已上者,為有沒之氣。
)以秒母乘之,(其秒從之。
)用減七十一萬二千二百二十五,餘以一萬二百二十五除之為沒日,不滿為除。
以沒日加其氣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其氣沒日日辰。
求減日:置有減經朔小餘,(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為有減之朔。
)以三十乘之,滿朔虛分為減日,不滿為餘。
以減日加經朔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其月減日日辰。
步發斂術
候策:五、餘二千八百四十、秒五。
卦策:六、餘三千四百八、秒六。
土王策:三、餘一千七百四、秒三。
辰法:三千二百五十。
刻法:三百九十。
半辰法:一千六百二十五。
秒母:一十八。
求七十二候:各置中節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加之,為次候;又加之,為末候。
各命甲子,算外,即得其候日辰。
求六十四卦:各因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即次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諸侯之卦,得十有二節之初外卦用事日。
求五行用事日:各因四立之節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命甲子,算外,即其月土始用事日也。
求發斂加時:各置小餘,滿辰法除之為辰數,不滿者,刻法而一為刻,又不滿為分。
命辰數從子正,算外,即得所求加時辰時。
(若以半辰之數加而命之,即得辰初後所入刻數。
)
求發斂去經朔:置天正經朔閏餘,以月閏累加之,即每月閏餘;滿元法除之為閏日,不盡為小餘,即得其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