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作。
帝降,還位如前儀。
禮部、戶部尚書徹俎豆,禮直官曰:"賜胙行事。
"陪祀官再拜,宮架《宴安》樂作,一成止。
宮架樂作,帝詣望燎位,南向立,樂止。
禮直官曰:"可燎。
"俟火燎半柴,禮儀使跪奏:"禮畢。
"宮架樂作,帝出中壝門,殿中監受大圭,歸大次,樂止。
有司奏解嚴。
帝乘輿還青城,百官稱賀于端誠殿。
有司轉仗衛,奏中嚴外辦。
帝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輿以出。
至玉辂所,侍中跪請降輿升辂。
帝升辂,門下侍郎奏請進行,又奏請少駐,侍臣乘馬,将至宣德門,奏《采荠》一曲,入門,樂止。
侍中請降辂赴幄次,有司奏解嚴。
帝常服,乘輿禦宣德門,肆赦,群臣稱賀如常儀。
初,淳化三年,将以冬至郊,前十日,皇子許王薨,有司言:"王薨在未受誓戒之前,準禮,天地、社稷之祀不廢。
"诏下尚書省議。
吏部尚書宋琪等奏:"以許王薨謝,去郊禮裁十日,又诏辍十一日以後五日朝參,且至尊成服,百僚皆當入慰。
有司又以十二、十三日受誓戒,按令式,受誓戒後不得吊喪問疾。
今若皇帝既辍朝而未成服,則全爽禮文;百僚既受誓而入奉慰,又違令式。
況許王地居藩戚,望著親賢,于昆仲為大宗,于朝廷為冢嗣,遽茲薨逝,朝野同哀,伏想聖情,豈勝追念。
當愁慘之際,行對越之儀,臣等實慮上帝之弗歆,下民之斯惑。
況祭天之禮,歲有四焉,載于《禮經》,非有差降。
請以來年正月上辛合祭天地。
"從之。
神宗之嗣位也,英宗之喪未除。
是歲當郊,帝以為疑,以問講讀官王珪、司馬光、王安石,皆對以不當廢。
珪又謂:"'喪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绋而行事。
'《傳》謂:'不敢以卑廢尊也。
'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太後之喪,即易月而服除。
明年遂享太廟,而合祀天地于圜丘。
請冬至行郊廟之禮,其服冕、車辂、儀物、音樂緣神事者皆不可廢。
"诏用景德故事,惟郊廟及景靈宮禮神用樂,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钲、鼓角,仍罷諸軍呈閱騎隊。
故事,齋宿必禦樓警嚴,幸後苑觀花,作水戲,至是悉罷之。
有司言:"故事,當谒謝于祖宗神禦殿,獻享月吉禮,以禮官攝。
"诏遣輔臣仍罷詣佛寺。
是後國有故,皆遣輔臣。
高宗紹興十二年,臣僚言:"自南巡以來,三歲之祀,獨于明堂,而郊天之禮未舉,來歲乞行大禮。
"诏建圜壇于臨安府行宮東城之外,自是凡六郊焉。
孝宗隆興二年,诏曰:"聯恭覽國史,太祖乾德诏書有雲:'務從省約,無至勞煩。
'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所以垂萬世之統者在是。
今歲郊見,可令有司,除禮物、軍賞,其餘并從省約。
初降诏以十一月行事,以冬至适在晦日,以至道典故,改用獻歲上辛,遂改來年元為乾道。
乃以正月一日有事南郊,禮成,進胙于德壽宮,以牛腥體肩三、臂上臑二。
導駕官自端誠殿簪花從駕至德壽宮上壽,飲福稱賀,陳設儀注,并同上壽禮。
皇帝緻詞曰:"皇帝臣某言:享帝合宮,受天純嘏,臣某與百僚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
"自後郊祀、明堂進胙飲福,并如上儀。
光宗紹熙二年十一月郊,以值雨,行禮于望祭殿。
帝遂感疾。
理宗四十一年,一郊而已。
度宗鹹淳二年,權工部尚書趙汝暨等奏:"今歲大禮,正在先帝大祥之後,臣等竊惟帝王受命,郊見天地,不可緩也。
古者有改元即郊,不用前郊三年為計。
況今适在當郊之歲,既逾大祥之期,圜丘之祀,豈容不舉?"于是降禮,以十一月十七日款谒南郊,适太史院言:"十六日太陰交蝕。
"遂改來年正月一日南郊行禮,太常寺言:"皇帝既已從吉,請依儀用樂。
其十二月二十九日朝獻景靈宮,三十日朝享太廟,尚在禫制之内,所有迎神、奠币、酌獻、送神作樂外,其盥洗升降行步等樂,備而不作。
"
《宋史》 元·脫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