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不以臘,請下禮官議。
"議如岘言,今後蠟百神、祀社稷、享宗廟皆用戌臘一日。
天聖三年,同知禮院陳诂言:"蠟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内載一百八十二位,唯五方田畯、五方郵表畷一十位不載祝文。
又《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于菟,乃避唐諱,請仍為虎。
五方祝文,衆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畷雲。
"
元豐,詳定所言:"《記》曰:'八蠟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蠟不通。
'曆代蠟祭,獨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
又《禮記·月令》以蠟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蠟之後日。
請蠟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之方則不修報。
其息民祭仍在蠟祭之後。
"先是,太常寺言:"四郊蠟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成之方,即祭日月。
其神農以下,更不設祭。
又舊儀,神農、後稷并設位壇下,當移壇上。
按《禮記正義》:伊耆氏,神農也。
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
"
《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蠟百神。
四方蠟壇廣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
東方設大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後稷氏配,配位以北為上。
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後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二辰、五官、五嶽、五鎮、四海、四渎及五方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倉龍、朱鳥、麒麟、白虎、玄武,五水庸、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五貓、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
中方鎮星、後土、田畯設于南方蠟壇酉階之西,中方嶽鎮以下設于南方蠟壇午階之西。
伊耆設于北方蠟壇卯階之南,其位次于辰星。
紹興十九年,有司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蠟東方、西方為大祀,蠟南方、北方為中祀,并用牲牢。
乾道四年,太常少卿王瀹又請于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以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後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以後稷配。
自五帝、星辰、嶽鎮、海渎以至貓虎、昆蟲,各随其方,分為從祀。
其後南蠟仍于圓壇望祭殿,北蠟于餘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太廟司命、戶、竈、中霤、門、厲、行七祀,熙甯八年,始置位版。
太常禮院請禘享遍祭七祀。
詳定所言:"《周禮》:天子六服,自鷩冕而下,各随所祭而服。
今既不親祀,則諸臣攝事日,當從王所祭之服,其攝事之臣不系其官。
"又言:"《禮·祭法》曰:'王自為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行,曰泰厲,曰門,曰戶,曰竈。
'孟春祀戶,祭先脾;孟夏祀竈。
祭先肺;中央土祀中霤,祭先心;孟秋祀門,祭先肝;孟冬祀行,祭先腎。
又《傳》曰:'春祀司命,秋祠厲。
'此所祀之位,所祀之時,所用之俎也。
《周禮》:'司服掌王之吉服,祭群小祀則服玄冕。
'《注》謂宮中七祀之屬。
《禮記》曰:'一獻熟。
'《注》謂宮中群小神七祀之等。
《周禮·大宗伯》:'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
'此所祀之服,所獻之禮,所攝之官也。
近世因禘袷則遍祭七祀,其四時則随時享分祭,攝事以廟卿行禮而服七旒之冕,分太廟牲以為俎,一獻而不薦熟,皆非禮制。
請以立春祭戶于廟室戶外之西,祭司命于廟門之西,制脾于俎;立夏祭竈于廟門之東,制肺于俎;季夏土王日祭中霤于廟庭之中,制心于俎;立秋祭門及厲于廟門外之西,制肝于俎;立冬祭司命及行于廟門外之西,制腎于俎,皆用特牲,更不随時享分祭。
有司攝事,以太廟令攝禮官,服必玄冕,獻必薦熟。
親祀及臘享,即依舊禮遍祭之。
"《政和新儀》定太廟七祀,四時分祭,如元豐儀,臘享袷享則遍祭,設位于殿下橫街之北、道西,東向,北上。
馬祖。
《祀典》:仲春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并擇日。
壇壝之制,三壇各廣九步,高三尺,四陛,一壝。
又有酺神之祀。
慶曆中,上封事者言:"螟蝗為害,乞内外并修祭酺。
"禮院言:"按《周禮》:'族師,春秋祭酺。
'酺為人物災害之神。
鄭玄雲:'校人職有冬祭馬步。
則未知此酺者,蝝螟之酺欤,人鬼之步欤?蓋亦為壇位如雩禜雲。
'然則校人職有冬步,是與馬為害者,此酺蓋人物之害也。
漢有蝝螟之酺神,又有人鬼之步神。
曆代書史,悉無祭酺儀式。
欲準祭馬步儀,壇在國城西北,差官就馬壇緻祭,稱為酺神。
若外州者,即略依禜禮。
其儀注,先擇便方除地,設營缵為位,營缵謂立表施繩以代壇。
其緻齋、行禮、器物,并如小祠。
先祭一日緻齋,祭日,設神坐内向,用尊及笾一、豆一,實以酒酺,設于神坐左。
又設罍洗及篚于酒尊之左,俱内向。
執事者位于其後,皆以近神為上。
薦神用白币一丈八尺在篚。
将祭,贊祀官拜,就盥洗訖,進至神坐前,上香、奠币。
退詣罍盥洗,實以酒,再詣神坐前奠爵,讀祝,再拜,退而瘗币。
其酺神祝文曰:"維年歲次月朔某日,州縣具官某,敢昭告于酺神:蝗蝝薦生,害于嘉谷,惟神降祐,應時消殄。
請以清酒、制币嘉薦,昭告于神,尚享。
"
紹興祀令:蟲蝗為害,則祭酺神。
嘉定八年六月,以飛蝗入臨安界,诏差官祭告。
又诏兩浙、淮東西路州縣,遇有蝗入境,守臣祭告酺神。
《宋史》 元·脫脫等